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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彭于晏太康分晏

    這個問題還需要問嗎?電影《尋槍》裡說的很清楚了:

    局長:你的槍是什麼時候丟的?

    姜文:我的槍不是丟了,是.....不見了...

    局長:那是什麼時候不見的?

    姜文:是.....昨天晚上。

    局長:我問你好多個小時!!!

    姜文:2...2....20個小時.

    局長:啥子呢?? 20個小時?? 坐汽車....都可以到省城了;做火車.....都可以到北京了;做飛機.....都可以到美國了,美國的事情我不管。這把槍要是到了北京,對我們的政府和人民將會造成多大的危害,你曉不曉得???

    局長:你的槍裡面有幾顆子彈??

    姜文:3顆子彈。

    局長:3顆子彈??? ,要是一般人,一槍一個就是3條人命;換成職業殺手,一槍兩個就是6條人命。.....6條人命啊!

    造成的後果誰能承擔?一把槍也就七發子彈,撐破天打死七個人,但是造成的惡劣影響是巨大的,社會體制不允許啊,而且說句實話,中國的國民素質還遠遠沒到允許人民合法持槍的時候,德不配位肯定要出大事。

    怎麼我說了個國民素質問題,就刺痛這麼多人的心了?我又沒說國民素質低於別的持槍國家。就這你要是有槍都恨不得隔著網線架到我腦袋上。

    就沒人覺得站在老百姓的戾氣太重了嗎?新聞上天天在死人,就近的拉姆被前夫燒死,男學生捅死女學生,這些事兒要是把槍摻合進去會不會更嚴重?

    原本吵一架的事兒就得打一架,原本打一架的事兒就要動刀,動刀能解決的事兒就得帶著槍,殺一個就夠了的事兒一不做二不休就滅個門吧。反正我是寧願大家都沒有,也不想自己揣著槍擔驚受怕。

  • 2 # 空中彩虹58

    本身持槍合法就是歪理,就是資本主義社會醜惡的一面,國家有警察司法機構,一切不平等的事務由這幾個單位合法、合理、公正、公開處理,國家公民要持槍幹嘛?

    如果現在突然持槍合法變為強硬禁槍,這對資本家有錢人來說是致命打擊,會對禁槍行為極為不滿,甚至會發生騷亂,歷年來持槍已經形成了習慣,保護自身的人身財產安全完全靠持槍,再說,製造商完全是靠生產槍支來維持正常運營,突然禁槍,讓他們倒閉嗎?

  • 3 # 上海的狼

    關於個人持槍合不合法與持槍好不好的問題,要從對國家對社會對個人有沒有利來說,不能有了槍擊案的發生,就一面倒的要禁槍,就象刀能殺人那就禁刀,這樣做的話是不是也佷愚蠢。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是充許個人持有槍支的,它們的法律賦予了公民可以合法擁有槍支,同時也確定了槍支的合法使用範圍。例如美國:私人擁有的槍支幾乎是人手一支了,美國還有步槍協會這個龐大的組織,對私人擁有槍支佔有很大的話語權,包括歷屆總統的選票都有左右的因素,所以如果想要美國禁槍幾乎是不可能的。

    私人可以合法擁有槍支的國家基本上都是民主國家以及象非洲的部落國家,因為擁有槍支可以保護個人的生命財產不受侵犯,還能在國家受到外來侵略時可以自衛。

    槍支作為致命武器,當然會被極少數人用來發洩私憤而利用,但是也沒有心要把它禁止,社會的主流是正義向上的。

    現在像美國有不少人希望政府禁槍,並發起了遊行示威,美國政府歷屆總統都是考慮過禁槍事情,但往往無疾而終。如果那天政府強硬禁槍,可能造成的後果會不可收拾,總統的地位都可能不保,在美國這樣的國家誰能拿憲法不當回事,所以也就不存在強硬禁槍這回事。

  • 4 # 不惑喂蚊君

    大家好,我是喂蚊君。我來回答。

    世界上持槍合法的國家很多。現在咱們就以美國為例,假設一下如果國家強硬禁槍會怎樣。既然說到強硬禁槍,就證明這是不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禁槍,正確的表述應該是嚴格禁槍或者嚴厲禁槍。我們再假設,這只是題主的表述錯誤。他指的就是嚴格禁槍。下面在下就以合法禁槍和不合法禁槍,兩個方面來論述一下,會發生何種情況。

    第一就是合法禁槍。美國在憲法第二修正案當中,明確表示其國民擁有持槍的權利。美國建國已經有二百多年的歷史,一共才通過了二七個憲法修正案。在一七九一年,一口氣就通過了十個憲法修正案。剩下的二百多年,只通過了十七修正案。平均下來十多年,才透過一個憲法修正案。並且其中有兩條,是關於同一件事情的。就是禁酒法案。要透過一個憲法修正案,是非常困難的。一個憲法修正案的透過,要由三分之二的眾參兩院透過才可能實現。或者由州議會三分之二同意,再經其他四分之三州的,州議會同意方可透過。

    一七九一年透過的十個憲法修正案被稱為《權力法案》。持槍權排在第二位。讓咱們看一看,排在第一位是什麼。排在第一位的,公民有議論自由,信仰自由,出版自由。持槍自由是緊緊排在這個自由之後的。可以說是天賦槍權。持槍權在有些美華人眼中,是不可以討論和觸碰的。是天賦的自由之一。是《權力法案》,規定享有的權力。最近有八十萬人,參加控槍遊行。這是控槍遊行,不是禁槍遊行。每年因槍死亡一萬多人,美華人從來就沒有發生過禁槍遊行。持槍權在美華人的思想當中,是根深蒂固的。要透過禁槍法案,幾乎是不可能的。

    咱們假設通過了禁槍法案。那位怎麼樣。現在在美國公民的手中有三億多支槍。禁槍之後,守法的公民上繳了槍支。而那些犯罪分子不是上繳的。透過藏匿,走私,仍然會有槍支。那些守法的公民會處在非常不利的地位。當遭遇到犯罪的時候,只能期待警察的及時出現。還有那些對持槍權,非常迷信的人,也不會上繳槍支。嚴厲的執法,就會增加執法成本。警察會更加的危險。本來就擁擠的美國監獄,會人滿為患。這是好的。

    第二條原文以及翻譯

    譯文:一支受規範的武力乃確保自由國家之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及攜帶武器之權利不可受侵犯。譯文二:紀律優良的民兵部隊對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受侵害。譯文三:紀律優良之民眾武裝(或者民團,武裝民團)乃自由邦國安全所必需,故,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之權不受侵犯。那些反對禁槍的人士,會振振有詞的說:"持槍的權力,是受《權力法案》保障的。反對持槍權就是對自由的侵犯。是暴政。“在下認為,這會撕裂美國社會。嚴重之時,會引發美國的內戰。美國的步槍協會,據說會員有七百萬之眾。很多的政商界的大佬,都是他們的會員。他們在美國的影響力是無比巨大的。佛羅里達槍案剛剛發生。在八十萬人舉行限槍遊行的同時,在德州有人舉行支援擁槍權的集會。並免費發放彈匣。現在限槍,都如此的艱難,如果是禁槍,遭遇的阻力,會有多大。我想這不難想象吧。如果遭遇強硬的禁槍,發生騷亂,甚至是內戰局面,也不是不可想象吧。任何限槍的努力,都讓政治人物顫顫兢兢,更不要說禁槍的努力。美國還要遭受槍患之苦。用擁槍派人士的話說:“是人殺人,不是槍殺人。”美國不會禁槍。他們所能做的就是減少殺人的人。但是不是一時就可以做到的。他們任重而道遠。也許這就是自由的代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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