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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長金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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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身卑言輕
一、內退職工的退休金和社保金依然是企業支付,進不了國家社保的!這得是什麼福利的企業職工才不願內退?還需要維權?
二、本人年齡50+,頸椎固定術+心臟支架術+水上特殊工種+30工齡……誰來給我辦病退或內退?一定大紅包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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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背靠山
企業為員工辦理內退過早,企業員工維權很難。因為內退元法律支援。退休是國家法律有明文規定的,內退是每個企業的內部小政策,特別是經濟不景氣的企業,就會自行規定一個男女內部退養的年齡段,讓強執讓你辦理內退手續,早日離開企業,這樣企業就可按自己意願,內退工資少發,獎金福利少給或不給,這就所謂“減員增效”。
90年代我所處的石油企業,為響應號召,47,48歲就讓退了一批,為企業隱形創造效益。2014年前後,全國石油企業蕭條,又強制讓員工50歲辦理內退,不到50歲的,48,49歲的鼓勵你辦離崗歇業,等到50再辦理內退。怨聲一片,無奈企業有自已的規定,50歲的沒人敢說不的。一些動員辦離崗歇業的,不去辦理,算是抗過了,有個別49歲的經不住領導層的談話,只有先辦了離崗歇業,熬一年再辦內退,落個清淨。
.內退比辦理離崗歇業待遇好點,一旦離崗歇業,扣你沒商量。
這兩年辦理內退的多了,企業人員驟減,又沒有新生力量願來這夕陽下的企業,無奈就又將內退年齡增到55歲,今年又有一大批55歲的人員要退,領導又發現退一大批情況不妙,又放鬆限制,成為自願內退,不再強求。
我知道的地質部門從90年代開始,男50歲女43歲全部強制內退。幾十年來沒人提出過異議。這就是在人心中早已根深蒂固的內退是合法的,人人都認可了。哪個還會覺得去維權去,也沒地兒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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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1750017470635469
企業職工內退是國務院在90年代為解決國有企業富餘人員特別做出的一項規定,和法定退休政策是完全兩碼事。職工年齡必須達到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企業為職工發放一定生活費,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內退期間企業為職工繼續繳納社保,保持職工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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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100675446804
內退是企業行為,不是國家法定。有內退的企業都是好企業好崗位,一般人接觸不上。某汽車單位內退人員拿原工資,沒有各種福利補貼,內退人員有的卻實不願意,收入少了一大半。但他們內退的幾千元工資,比其它企業上班人員工資還高。這就是公務員三十年工齡可退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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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下崗一家人
說實話,我不知道國家有關於內退年齡的法定規定,像那些有益於普通百姓的法規,一般老百姓根本不知道,等普通老百姓知道有益於百姓的規定時,機構事業單位的人早就享受了。
至於維權,根本無從談起,因為我們不知道這樣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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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平安靜好
為啥權,私企不可能讓內退,普通國企也不會讓內退,我就是國企工人女性45歲,現在不比20年前,工作量大,壓力大,我寧願少拿工資內退可以多活幾年,但根本不允許除非辭職,你肯定是事業單位或特別好的央企,別在福中不知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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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同一個夢想111111
看了一下回答,感覺有些人對內退理解的不對,國家規定企業職工離退休年齡不足五年,可以辦理內部退養手續。有些人覺得內退很好很羨慕,是因為他不知道大多數國企這麼早就內退,發的內退工資少得可憐,大多數內退人員生活困難,到社會上再掙份工資何其難,都是40,50人員,且大多數人沒有專項技能,各有各的難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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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山東煙臺付建平血雨
首先目前所瞭解事實與政策法律法規還沒有40歲退休政策,應該是地方,企事業單位為了規避職工年齡偏大及突發風險而採用的減責方式!廣大勞動者要注意合法權益的維護。再是可能為了促進年輕一代就業而採用雙方共同協商的方式方法,合不合法需細研法律法規及民法典或諮詢專業律師等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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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的知識,國家並沒有法定內退這說法,只是規定了退休年齡,包括性別區分、身份區分(女性幹部與工人)和崗位區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您說的情況,40歲安排內退,其實就是強制離崗,是用人單位的違約作法(針對勞動合同講)。發生這種爭議,勞動者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是政府公務員,那應該向上級申訴或去法院訴訟。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