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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4206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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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都市魅影8
首先這個問題具有兩面性,一,共享單車的確給群眾帶來了方便,解決了公交最後一公里的路程,並且減少了早晚高峰擁堵,騎車既鍛鍊了身體又為環保做了貢獻何樂而不為呢。二,共享單車是融資性的,創始人投資了鉅額資金,利益從何而來,如何回籠資金,這是要面對的問題,政府以及交通運輸部雖然支援綠色騎行,但 政府沒有拿出一份錢,如果政府出資補助,也許會有免費騎行的一天,但是這一天何時到來只是一個未知數,況且中國地大物博沒有水喝,吃不飽飯的地方比比皆是,政府首要解決的問題在這,而不是解決123線城市綠色免費騎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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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淺笑嫣然歸來如你
如果是這樣,那是不是還得政府批點款給你啊? 事情是有很多方面可以考慮,但是不能扭曲事實本身的樣子! 按照邏輯來講,應該是受益最大的一方付錢給成本最高的一方,那話說回來,騎單車這件事到底誰受益最大?誰付出成本最高?
騎車是對環境有益,但最終受益最大的還是市民自己根據赳赳單車趙總在中法會議上的發言:“共享單車表面在做增量,但本質上是單車的加法,汽車的減法,從長遠來看,共享單車一定是利大於弊!”根據會上趙總髮布的資料,赳赳單車總使用者騎行達到3600萬公里,減少了10000噸溫室氣體的排放(相當於200萬顆數一天二氧化碳的吸收量),可謂是為環境做出了不少的貢獻!從這個角度來講,共享單車的確實能為城市大氣環境帶來一定的改觀!
就算是騎車確實可以為環境做出很大貢獻,但環境是誰的?環境是大家的啊,你自己也在消費環境,這又怎麼說?
你消費環境的時候沒有向你收錢,反倒你對環境做了屁大點好事就伸手向環境要錢,合理嗎? 明顯是謬論!
另一方面,成本最大方最終還是共享單車企業按照邏輯來講,所有的模式模式都應該遵循一個法則,那就是受益最大的一方付錢給成本最高的一方。在網際網路時代,雖然說商業模式中已經從雙方模式演變成了三方甚至多方,也演變了一種羊毛出在狗身上,讓豬來買單的模式,但本質上,所有的環節都是利益為驅動。在共享單車這盤棋裡,成本最高的一方無疑還是單車企業,在鼓勵大眾騎行改變環境方面,有的品牌比如赳赳單車做得就比較徹底,把門檻降到最低,終身免費騎也確實是力度最大的一個。如果在商業模式裡有大手筆的“豬”來買單的話,共享單車企業也許可以給使用者一些錢來做福利,但是目前這些“豬”出的錢足以支援單車的成本以及盈利之外分給使用者,即使是有這樣一天,使用者群體那麼大,這點錢根本不足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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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什麼品牌的共享單車,最根本的還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以保護環境為目的,更能顯得高大上一點,如果你出門有車,或是公共交通非常方便,誰會沒事整天騎共享單車呢。環境是大家的環境,而你也是其中的一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