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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餘青遙優選

    我首先是惋惜那小生命被丟棄,其次是對學生的無知感到悲哀,再就是對學生家長和老師對學生的忽視和教育漏洞感到氣憤。

    1,孩子是無辜的,任何一個生命來到世上都應該有活下去的權利,父母更是有義務撫養長大自己的孩子並給他好的教育。可是他卻被丟棄了,在法律上是有遺棄罪的,不管父母有什麼樣的理由都不能遺棄自己的孩子。

    法律是我們做人的底線,就像電影《烈日灼心》裡說的那樣“人是神性和動物性的和,它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惡,沒有對錯,這就是人。所以法律特別可愛,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兒,就限制你不能惡到沒邊兒。它清楚每個人心裡都有那麼點髒事兒,想想可以,做出來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種強制性的修養,就踏踏實實地告訴你,至少應該是什麼樣。”

    2,學生還沒有完全走出社會,可是關於對愛情和生命的理解卻應該貫穿始終。我不反對孩子早戀,可是在自己還不能自立的時候不要輕易嘗試迎接新生命,這是一種對自己對他人最不負責任的事情。在戀愛中,我提倡自律帶來自由,只要你們足夠自律注意安全,那麼你們才有享受愛情甜蜜的自由,否則,作為父母監護人將收回你們的自由。可是很顯然他們不懂自律和保戶自己,發生意外也沒有積極找家長解決而是一拖再拖,最後發生不能解決就破罐子破摔,自己生產並丟棄。

    她不知道生產是一件多麼危險的事情,自己的無知不僅可能會給自己帶來致命的傷害更別提對另一個生命的愛護了。

    這件事情,在任何一個女人的一生中都會產生不可磨滅的傷害,不知道現在那個學生怎麼樣了,可是再她長大成人以後一定會追悔莫及,對以後的愛情,婚姻,孩子都會產生長遠的影響。希望該學生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擔當起父母的責任,或者把孩子送到福利機構,否則良心的債她將揹負一輩子。

    3,家長和老師竟然在懷胎十月的時間裡都沒有發現,可以想象學生在平日裡根本沒有得到關注,所以才會有社會青年的一點點關心就付出自己的全部。家庭應該是第一位的,很多人臨死之前都是後悔沒有給家人足夠的陪伴和關心,希望家長能夠重視孩子的身心發展並且做孩子堅強的後盾。現在應該幫助孩子而不是一味的譴責孩子,徵求她的意見對新生命做好妥善處置。

    我始終不能理解,難道我們的青春真的向偶像劇裡面演的充滿了車禍、墮胎?我們最應該還應該有夥伴和奮鬥不是嗎?我們和家長老師之間只有反抗和隱瞞不能有信任和交流嗎?

    不知道是我生活的環境太單純還是我看不到世間的險惡,我身邊的親朋好友對自己的孩子都是重視到焦慮,為孩子操碎了心,孩子們也都青春Sunny有活力。希望這些只是個例吧……

  • 2 # 王亞迪

    作者說的是下面這個新聞吧:

    11月1日,渭南市蒲城縣職教中心一名年僅16歲的高二女生,在學校操場後面的一個小巷裡產下一子……

    16歲、高二、女生、操場、產子……這一連串爆眼球的詞彙,立馬竄上了各大媒體首頁,好是辣眼睛……

    奇葩、可笑、傻瓜、幼稚、惋惜……應該不斷縈繞在看熱鬧的吃瓜群眾腦際吧。

    在現在社會中,青年人發生未婚先孕行為,大眾已經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然而,這樣的行為在校園裡,卻是個大問題,值得家長、老師、學校、社會深刻反思,作出認真的反省,我們是誰出了問題?問題出在了哪裡?

    畢竟這樣的事對花季少女的心理、身體會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

    這是學校教育的失敗,也是家庭教育的悲劇,更是社會公序良俗的退步!

    作為家長,對孩子的關心、關懷、關愛在何方?初步的性啟蒙,女生的自我保護意識,難道做父母的就不知教給孩子嗎?讓小小孩子面對生命中如此不能承受之重!

    作為學校,青春期的教育有嗎?對錶現異常學生的心理輔導開展沒有?深入了學生生活沒有,瞭解了學生所思所想嗎?

    作為社會,有對女孩的關愛氛圍嗎?有給女孩們傾訴煩惱的公益渠道嗎?等等。

    願這樣不能承受之重,遠離我們的女兒!

  • 3 # 無罪謀殺

    沒有責任心,蔑視生命。這種人不管是不是學生都需要付法律責任,他們才生下來,還沒來得及睜眼看看這個美好的世界就被無情的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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