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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戴爾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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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她大叔521
未婚同居等於交了主動權,以後的事由不了你了,合不合理你都要服從,你要分手男方巴不得的事,因為早玩膩了需要換新的了。男女戀愛就要“不見鬼子不掛弦”,也就是不登記結婚絕不同居,這是“高貴”。否則“下賤”就這麼嚴肅。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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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宋平106
這個叫空手套白狼,不讓你結婚,要留下來早晚吃虧,外地人喜歡重男輕女的,有些叫試婚也不妥,不值錢沒彩禮變三無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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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男綠女
你肯定認為不合理吧?你覺得你和男朋友已經水到渠成了唄?我很不明白,現在有很多女孩子都不把自己“最珍貴的東西”當回事兒嗎?思想就這麼開放嗎?你今天得到這個下場就是“罪有應得”。
很明顯,你過早的和男朋友就同居了,他媽媽對你這個人有看法了。最起碼心裡覺得你太不值錢了。
你也別心裡窩火了,如果事情發展的好的話,沒準兒能讓你們領證,但我相信還有你煩惱的呢?那就是啥都不給你,這婚愛結不結。
本身你就自送家門,自己把自己的尊嚴踩到腳底下了,就衝你男朋友媽媽不讓你們領證的態度上看,談婚論嫁時就會以愛嫁不嫁的態度應付你,反正你都和我兒子同居了,我兒子又不吃虧。
目前依舊如此了,你就看看你男朋友是否傾向於你吧,如果聽他母親的,我勸你趕緊分手吧,吃虧也就吃虧吧。
總之,腳上泡都是自己走的,怨不得別人。說你傻吧,你還不傻,說你不傻吧,你還照聰明人差半月節氣。
找一個拿你當回事兒的男人吧,不然今後沒你好日子,你男朋友的媽媽現在就是在心裡瞧不起你,覺得你太隨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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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樂天鼠-
他媽媽說你們領證太早還是客氣了的呢,做為家長誰願意自己孩子娶一房不知道自重,婚前就隨意同居的女孩子呢?不覺得你水性楊花,睡人無數已經是很給你面子了。儘管這樣的認識你可能會覺得冤枉,但女孩子還是應該矜持一些,做到自強、自愛、自立、自尊才最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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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農人萬年青
男方媽反對領證太早,認該你不懂事不把男方的媽媽不當你媽,如是你認真地對待他媽媽爸爸是不會有什麼問題的,天下父母心誰不想一個懂事的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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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川西平原
說你二百五,你心裡大概不舒服。你這是正常人做的嗎?交往五年同居一年,猴急猴急什麼?結婚不等天黑,未婚同居,自降身價,送貨上門,是男人都喜歡,沒人不樂意。現木已成舟,那來資本討價還價?只有任其宰割。合理不合理對你沒了意義。你負氣出走沒人攔你,你繼續下去正合他意。至於你男朋友媽媽覺得領證太早,那是因為你還沒有達成他們的預期及目的,或者是根本沒看上你,只是暫時玩玩,等待時機看是否合適。領證不領證,完全在於你的表現,在於你的積極配合。你敢對抗,掃地出門不是沒有可能。所以你應及時止損,跳出火坑或許才是生機。
一個不懂得自尊自愛的女人就該如此,怨誰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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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玩你,不給你名份,你傻到啥程度了。交往五年該嫁了,幹嘛早早同居呀?如果他還愛你是真愛愛得天翻地覆那樣,你就商量著結婚領證。你準婆婆是不是因為你不夠好才故意拖延婚期?如果是這樣,你應該跟她拉近感情的距離。用你的心和行動去感化她。相信你一定會成功。祝有情人早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