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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做人要做真

    無牌無證被交警罰款,跟有牌有證被交警罰款,性質是一樣的,(如果是機動車無牌無證,哪事情不光是罰款的問題了),交警一開出罰單,被處罰人就不要有饒幸心理,還悠哉遊哉地開著自己的車,半年一年,或更長時間,這滯納金可刷刷往上漲,到時不怕你不交。15年9月3日下午5點多,我寧波牌照車在杭州市區,因此時是潮汐時間,被交警攔住,罰款100元,因各種原因剛好也是一年後交,本金加滯納金共罰款200元。長期的開車生活中,除了平時小心尊守規交開車,己對世界上有罰款這件事,到了驚恐敏感的慽慽然心理,一天一有空,總要開啟高德導航,點選違章查詢,儘管自己知道,這段時間我車開得都很好,小心翼翼,臨到各種攝像頭時,本來高興勁兒馬上下來,平視的眼睛上的眼瞼馬上低罩,高昂的頭顱也像過去時期的反革命一樣,向著一種強大的力量低垂,我想這個瞬間的我多像被攝像頭照得願形畢露的盜賊一樣,人人喊打,其實我開車技術比大多數人好,開車文明度也比大多數人高,但我怕什麼?我怕罰款扣分,一旦有通知到罰款扣分,我這幾天的生活就失了滋味,心裡沉甸甸的人生似乎有了缺憾。我知道,我這是讓人管了,我這是犯法了,讓別人管,我覺得特沒面子,當然,你好好的尊守交規,交警也不喜歡管你,我總是告誡鼓動自已,但這麼大個的車行復雜的路上,你又不是全知的,陰差陽差犯個錯違個章,有時是免不了的,話雖這麼說,有可能連嚴苛的交警上帝也會願諒我這話說得中規中矩,但我仍要嚴格地要求自己,頭腦清醒永遠清醒開車上路,讓交警別管我,我強烈感到開車應該怎麼做,怎麼做!

  • 2 # 百百慕大

    扣車了,車打算不要的話,不用去處理,對以後考駕照也沒影響。

    扣車了要拿回車的話,一般是安無證駕駛處理,罰款,拘留15天。

    如題,不交罰款,車就拿不回來,交了就要拘留。

  • 3 # 緣來是夢71494803

    沒登記個人真實資訊的!或者登記了個人真實資訊的!以後不再打算做任何與交警業務有聯絡的!比如買車上牌之類等等你可以不理任何處罰單!不知道可不可以叫你這麼理解?

  • 4 # A者行孫

    我於去年十月夜駕仿巧格被查,因無牌無照無合格證,車隨即被扣,彼時當值之肥碩交警僅撂下一句,去交警一大隊處理,便再無他言。耽擱日久,本無意要車的,無奈代步無它。某日上午打的去交警一大隊,師傅問何事而往此?雲無證被扣車也。又問可覓代駕往取之。雲汝有證否?可代駕乎?師傅曰然。遂與之偕入交警大院,至辦事處,有若干交警隊工作人員坐電腦前問何時被扣車是本人否何人所扣云云,又調執法記錄儀之影片,比對之後,雲無合格證件無牌照需小區或村部出具證明,範本如下:茲證明本村村民(或本小區居民)***(身份證號*******)於20**年購買踏板摩托車一輛,非盜搶車輛,因保管不善證件丟失。特此證明。村委會或居委會蓋章。我一看,此易事耳。蓋因家翁乃村官也。遂微信之,囑其手書此證明,拍照傳我,我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付五文之資於交警大隊西側五十米處之列印店內影印一份,復持師傅之摩托駕照影印件與此證明並代駕師傅至辦事處,交警核實後讓我付600元罰款,交訖,彼予我紙數張,一一簽字按手印並於其上書我請某某為代駕雲雲,又令代駕簽字並於其上書願為某某代駕雲雲。交警給我處理單數張,讓去找車。遍尋院內,無之,問門崗,亦無。曰可往中石化對面事故車輛停放處一看。乃與師傅驅車而至,遙見在亂車堆中。門房老翁雲不能放車,須有車輛放行單,可去火車站附近交警一支隊開具(屌他老母的,衝著我黨這辦事程式我發誓下次再也不無證駕駛了)。老翁特囑,快下班了,速去。於是又與代駕師傅急匆匆駕車趕至彼處,地方不難找,路邊一小崗亭,幾個交警正在閒聊,遂開了放行條往回趕。拿鑰匙,取車,推出,打火,打不著,一看沒油了,我幹,被扣前剛加滿了油,這媽就沒了(狗日的交警),無奈又去對面中石化加滿,再點火,還打不著,原來閒放了幾天電瓶虧了電了,好心的代駕師傅開車去找了電瓶和電線夾,終於啟動了,然而心裡不是開心,是一萬個草泥馬。嗣後用微信給師傅發了個紅包。我就騎車繞小路回來了,心裡還嘀咕萬一剛取出又被抓可咋整。

    以我的經驗來講,新年新交規,不交罰款想取車,門都沒有——除非有熟人——而且是在車輛當場被扣的情況下找來熟人說情才行,一旦登記在案,現在熟人都免談。總之是嚴了。

  • 5 # 家泰

    如果無牌無證又沒有扣車的話,就看你身份證有沒有給交警,都沒有的話怎麼追加處罰呢。

    我知道我一個人說話沒有分量,但是我還是要說,不能以罰代管,話說交通法這些年也有改動,交通規則也有改動,駕駛員只是在學駕照的時候對各項法規規則有一定的瞭解,多年以後呢?有的規則改了,有的法規忘了,可能會造成因無知而有違規行為,怎麼辦?怪駕駛員,還是怪普法?

    很多機車駕駛員是有證的,要麼有行駛證要麼有駕駛證,因為證件不全或者漏審,依舊會被處罰,但是我覺得這部分人的交通意識遠遠強於那些三無(無行駛證、無駕駛證、無購車發票)的小機車和電動車,這部分人才是市區交通安全和交通擁堵的最大隱患,才應該是整治的重點。

    ———— 一個騎著買了16年跑了一萬多公里的機車,有駕駛證、有行駛證但車輛漏審(其實按規定已經該強制報廢的)剛被罰款的路人甲的一點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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