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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琛帶她回家

    幫主,可以說把耐克救活了。安德瑪依然安德瑪,他沒有特別加一個品牌,叫庫裡。但耐克有,全球都知道Air Jordan

  • 2 # 來重否能0202

    必須是幫主 他劃定了一個時代 每個人都知道喬丹 這也帶動了耐克的銷量 而且不斷創新 但是經典還是經典 自創品牌AJ 喬丹趕上了好時候 正是科技發展時代進步 NBA大量轉播直播廣告鋪天蓋地的時候 讓全世界都知道了有個籃球運動員叫飛人喬丹 自然球鞋就出名 庫裡界定了籃球的另一個時代 但是出現的太晚了 在幫主面前永遠是小輩 而且耐克現在在球鞋方面已經佔據了不可感動的地位 連阿迪的贊助都搶了 實力強大 安德瑪想超越耐克有點難

  • 3 # 程皓哲的想法

    作為後起之秀的安德瑪,想要完成完成彎道超車,必須有很多法寶。在中國,這個品牌有過一系列的嘗試可以用失敗來形容,其過於專業與高階的定位很難被接受,但隨著體育消費大潮來臨,這個品牌也逐漸成為運動人士身上的某種標籤。

    安德瑪,英文名Under Armour,它是美國體育運動裝備品牌,其總部在巴爾地摩。但這家美國公司近期瘋傳安德瑪接近將3.2億美元簽下了杜蘭特,一時間將安德瑪(under Armour)這一品牌推入到人們的焦點之中。

    要知道,在美國市場,安德瑪已經超越阿迪達斯,位居體育用品第二,今年1至8月,這個僅擁有18年的品牌銷售收入達12億美元,超越阿迪達斯的11億美元。

    隨著NBA聯盟的發展,許多品牌也隨之崛起,一如nike,正是因為其獨特的設計被廣大球迷和球員所喜愛,而我們深度剝析一下就會發現,鞋子的舒適美觀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成功是需要機遇的,nike與喬丹的軼事也有隱隱變為傳奇之勢。而在安德瑪公司的運營方式上,我們也隱隱可以看見當年的影子。

    在喬丹一代推出之時,NBA聯盟並不太接受這雙有著奇怪配色的鞋子,因為當時大部分籃球鞋都是白色的,因為喬丹穿著這雙“奇怪”的鞋子出賽,聯盟還對他施以罰款,但是當時nike公司幫助喬丹支付了罰款並支援他穿air Jordan 1。這個事件我們可以明顯的看出一個成功的體育用品公司對自我認定的球星的支援程度。較之以nike和喬丹,安德瑪和杜蘭特是不是也是這樣的呢?

    安德瑪之前主要生產運動緊身衣,由前馬里蘭足球明星凱文普朗克創辦,運動員出身的他厭倦了棉質衣服吸飽了汗之後貼在身上的不舒服,所以設計生產了安德瑪緊身衣,早期的發展讓安德瑪成為了美國知名品牌,我們所熟知的《速度與激情》裡的警官,也就是巨石強森便長年身著一件安德瑪緊身衣。

    體育明星對體育品牌宣傳效應不言而喻,眾多知名體育品牌甚至於不惜下重金簽下許多中層的球星為他們做宣傳。早年間NBA彷彿被nike和adidas壟斷了一樣,慢慢的,阿迪達斯卻被nike佔了上風,這是為什麼呢?我們仔細分析一下阿迪達斯旗下的球員:鄧肯、加內特(後被安踏簽下)、麥蒂、比盧普斯、阿里納斯。這五人組成了早年阿迪達斯五虎,鄧肯球風樸實實用,加內特早年在森林狼戰績不佳,麥蒂阿里納斯長年傷病不斷,而比盧普斯更是被譽為藍領領袖。較之於nike旗下的科比·布萊恩特、詹姆斯、杜蘭特,他們少了那麼一點“星味”。所以,nike賣的比較好也在情理之中了。

    而在當今NBA聯盟,那些球風華麗,得分奇高的球員更容易從贊助商那裡獲得一份大合同。無數籃球少年更渴望自己像那些得分王一樣在球場上無所不能,而不是像藍領一下去擋拆或者搶籃板。

    早在四年前,聯盟出現了一名叫布蘭登詹寧斯的後衛,他球風瀟灑,速度奇快,他的出現讓人們很容易想起推移的艾佛森,當時安德瑪便毫不猶豫簽下了他,而他也不負所望,一舉破了最年輕50分先生的記錄,在賣籃球鞋的第一步,安德瑪成功了。而當時的安德瑪在籃球領域還只是一個後起之秀,他們只在密爾沃基擁有一間工作室。

    放眼當今聯盟,真正能被稱之為巨星的只有杜蘭特和詹姆斯了(我很想說科比),夏天,每個人都被3.2億、杜蘭特、安德瑪三個元素之間的聯絡吸引了,他們紛紛猜想這到底會發生嗎?

    Nike當然不會犯這樣的錯誤,迅速續約杜蘭特並推出kd7,得知這個事情我無不惋惜的對友人說:“唉,安德瑪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我的球友霍某卻說:“這下世界都知道安德瑪了啊。”我想,何嘗不是呢,安德瑪這場生意不存在失敗。或者,這是否隱隱表明安德瑪已經有向第一品牌叫板的實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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