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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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玉有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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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琦璠寶貝樂
哥哥和領養的我妹妹結婚雖然沒有違背婚姻法,可她(他)們畢竟有法律上的擬製血親關係,在外界與論壓力還是有一些的,倫理方面會有多半的人不贊同或看不慣,畢竟文明古國的華人民的思想裡還留有封建思想的影子,不大接受這種婚姻也是挺正常的表現。若哥哥和領養的妹妹有著兩小無猜的真感情的話,只要有領養證明的話,結婚也不是不可能,拋開不重要的輿論,過兩個人的幸福小日子,讓與論自己飛一陣就煙消雲散啦!……謝謝邀請。……個人觀點評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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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曉郭說事
1、只要沒有血緣關係,法律沒有明確禁止。被禁止的是:
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2、再婚組合家庭中的哥哥和妹妹屬於法律上說的繼兄妹關係,具有同胞兄妹的法律地位,一般鄰居和公眾不太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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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葫蘆島之葫蘆娃
沒有血緣關係!倆個人互相瞭解!先產生親情~再有愛情!組織家庭正合適!祝福他們!更不用在意別人怎麼看!只要你們過的好就行!
一,不用淘彩禮。多少情侶死在彩禮上!
二,感情基礎深厚,青梅竹馬之誼!
三,沒有婆媳矛盾。本來就是母女,把媳婦當女兒妥妥的,把婆婆當媽也是妥妥的!
四,不是近親繁殖,後代沒問題!
所以我的意見是——可以!而且還很有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