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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陪伴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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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丸子母嬰
兒童文學裡將兒童劃分為五個年齡階段:
嬰兒期(1-3歲)
幼兒期(3-6歲)
童年期(6-12歲)
少年期(12-15歲)
少年後期(15-18歲)
但在中國,兒童的概念卻不是在這一意義上使用的,而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比如婦聯絡統認為兒童是指16週歲以下的孩子,刑法中猥褻兒童罪是指14週歲以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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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遊戲小娛樂
兒童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是指個體從從出生到成年之間的整個階段,其年齡為零至十八九歲;狹義上的兒童期是指從嬰兒期到學齡初期這一階段,其年齡為一至十二三歲。 根據兒童的心理特徵,又可將兒童期劃分為下列幾個階段:1-3歲為嬰兒期,又叫先學前期;3-6、7歲為幼兒期,又叫學前期;6、7-12、13歲為童年期,又叫學齡前期。
兒童是指從生命誕生之始到成年期之前的人類。兒童時期的年齡段根據時代與國家各有不同。而較多國家的定義與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相同,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的法律規定的年齡不到18歲的。
國際《兒童權利公約》界定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3次會議批准了《兒童權利公約》,並與各人民團體、國際組織、新聞媒體以及個人共同努力,把本公約規定的義務從單純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轉變成為改善所有中國兒童的生活的具體行動方案。《兒童權利公約》於1992年4月1日開始在中國正式生效。《兒童權利公約》由聯合國1989年11月20日大會透過。是有史以來最為廣泛認可的國際公約。
總結:國際《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是的是18歲以下的任何人,該公約在中國也是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