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NBA球員選秀,從歷史角度來看,基本上都是在籃球領域拔尖的運動員,就該球員來看,若無傷病,216釐米的身高,加上234釐米的臂展,還有出色的運動能力,進入NBA打球的先天條件基本具備。但同時NBA樂透秀的選秀規則我們也需要了解一下。
樂透區源於港臺彩票“樂透彩”的叫法,又稱“釣魚區”,“落選區”,參加樂透區的球隊為歷年沒能夠殺入季後賽提前開始休賽期的球隊。自從夏洛特山貓2005年加盟之後聯盟樂透區球隊增加到14支。由於進入該區的所有球隊都將參加選秀抽籤儀式中類似彩票裡的“樂透抽獎環節”,擁有可能抽到“樂透大獎”的“三甲”籤的機率,因此樂透區稱號由此而生。
樂透“lottery”秀是指NBA選秀中第一輪1到14位的新秀。“樂透區”,一個英文單詞lottery的漢譯,同NBA特殊的選秀制度相結合,就成了平衡球隊實力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所謂的樂透區,其實就是指的是一個好的順位,當然這是和成績決定的,誰成績越差,誰就進入樂透區。按照排名,每個樂透區球隊都有不同的機率抽到狀元秀,成績越差,機率越大,最後抽籤決定順位,好球隊要狀元秀的話只能透過交易,獲得弱隊的選秀權。
舉個例子:第1名狀元 第2名榜眼 第3名探花 NBA選秀的很多程式和規則。按時間劃分,每年的NBA選秀大致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選秀抽籤:NBA從1985年開始實行選秀抽籤,每年季後賽激戰正酣的時候,NBA會召集未能進入季後賽的球隊舉行抽籤儀式,來決定未來頭三號新秀權的歸屬。抽籤儀式中,主持人會拿出編號為1-14號的14個乒乓球,放在一個容器中,從14個球中隨意抽出4個球,不計數字的先後順序,一共可以產生1001種可能的組合,而去掉這個11-12-13-14組合,正好還剩下1000種。
抽籤前,沒有獲得季後賽資格的各隊已經依照常規賽戰績倒序排名,得到與之相應的贏取狀元籤的組合數(機率)。比如今年有14支球隊沒有進入季後賽,這14支球隊中戰績最差的老鷹隊就得到250種組合,即有25%的機會贏得狀元籤,戰績第二差的黃蜂隊得到199種,即19.9%的機率,依此累推,14支球隊中戰績最好的森林狼,則只有5種組合,即0.5%的機會贏得狀元籤。在狀元籤抽出之後,4個乒乓球又被放回容器中,重新去決定二號和三號選秀權的歸屬,此後首輪剩餘的4-30號選秀籤位和第二輪的選秀籤位,則按照常規賽的成績倒序決定。
除了常規的選秀程式之外,NBA還對參加選秀的美國本土高中畢業球員參加選秀和海外球員參加選秀增設了一些特殊規定。以下是NBA勞資 協議對這兩類球員參加NBA選秀的規定條款。 美國高中畢業球員申請參加選秀的規定 (a)一位定居在美國並已完成高中學業的球員,可在選秀開始的45天前向NBA發出書面通知,在表達他放棄進入大學繼續學業的意願後可獲 得參加NBA選秀的資格。一旦這名球員被任何一支NBA球隊選中,那麼以下的規則將適用: (i)根據下面(b)的規定,如果該名球員不參加大學籃球隊,那麼他將獲得參加NBA選秀的資格。在他宣佈放棄大學入學機會之日到他獲得參 加選秀資格之日期間,如果一支NBA球隊每年按要求向該球員發出邀請,那麼該球隊將是唯一能與他簽訂球員合同的球隊。
在這部分內容當中,一旦該名球員在獲得NBA選秀資格後未宣佈放棄參加大學籃球隊資格的,那麼這次選秀對他而言將選秀則被看作是“二 選”。 以“二選”的資格被選中的球員將遵守適用的規則。如果該名球員在選秀中因為放棄大學籃球資格而被挑選後、未和挑選他的球隊簽訂球 員合同,也未能在“二選”中被挑選的球員(在之前的語句中作出過解釋),我們稱之為新人自由球員。 (ii)如果該名球員參加大學籃球隊,那麼一旦他之後宣佈放棄繼續在大學籃球隊效力的機會的,他仍可以獲得NBA選秀資格。屆時,曾經在 選秀中選擇他、並每年按要求向該球員發出邀請的NBA球隊將保留在選秀之日一年後和他進行商討並簽訂球員合同的優先權。
在這部分內容當中,一旦該名球員在獲得NBA選秀資格後未宣佈放棄參加大學籃球隊資格的,那麼這次選秀對他而言將被視作“初選”,下 一次的選秀則被看作是“二選”。以“二選”的資格被選中的球員將遵守適用的規則。 (b) 一位定居在美國並已完成高中學業的球員,如果不具備參加NBA選秀的資格並和一支美國以外的職業籃球隊簽約的,他將有資格參加下 一次的NBA選秀。如果被選中,他將被看作是以上第四節中定義的“球員”。在這小節的內容當中,“職業籃球隊”表示任何一個國家內向一位 為他效力的籃球運動員支付任何型別的、超過一般生活支出的金錢或賠償的籃球隊。
海外球員參加NBA選秀的規則 (a)在這節的內容當中,一名“海外球員”是指任何定居在美國之外的業餘或職業籃球運動員。 (b)一名海外球員在達到22歲後便有資格參加NBA選秀。任何超過22歲以及在22歲生日當年未曾在選秀中被挑選的球員,我們稱之為新人自 由球員。 (c)儘管有以上(b)小節的規定,一名未曾在美國參加過大學籃球隊的海外球員仍可以在其未滿22歲生日時獲得參加選秀的資格: (i)他必須在選秀進行之前至少年滿18歲; (ii)他必須在選秀開始的45天前向NBA發出書面通知,表達希望獲得參加選秀資格的意願。 (d)一名海外球員如果在選秀之前的賽季效力美國的大學籃球隊,那麼他就必須遵守以上第5節有關繼續完成或放棄在大學的學業的規定。
按照慣例,NBA選秀抽籤儀式規則如下:將14個分別標有數字1到14的乒乓球放入一個鼓狀的圓桶中,從它們中任取4個球構成一種組合結果,一共將有1001種組合結果。如果將其中一種結果忽略不計的話,剩餘1000種結果將由電腦隨機分配給13支球隊。
因此,先不考慮規則,除去其他因素。該名球員即使價值一名樂透區的選秀,但是能否選上就很難說了。
關於NBA球員選秀,從歷史角度來看,基本上都是在籃球領域拔尖的運動員,就該球員來看,若無傷病,216釐米的身高,加上234釐米的臂展,還有出色的運動能力,進入NBA打球的先天條件基本具備。但同時NBA樂透秀的選秀規則我們也需要了解一下。
樂透區源於港臺彩票“樂透彩”的叫法,又稱“釣魚區”,“落選區”,參加樂透區的球隊為歷年沒能夠殺入季後賽提前開始休賽期的球隊。自從夏洛特山貓2005年加盟之後聯盟樂透區球隊增加到14支。由於進入該區的所有球隊都將參加選秀抽籤儀式中類似彩票裡的“樂透抽獎環節”,擁有可能抽到“樂透大獎”的“三甲”籤的機率,因此樂透區稱號由此而生。
樂透“lottery”秀是指NBA選秀中第一輪1到14位的新秀。“樂透區”,一個英文單詞lottery的漢譯,同NBA特殊的選秀制度相結合,就成了平衡球隊實力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所謂的樂透區,其實就是指的是一個好的順位,當然這是和成績決定的,誰成績越差,誰就進入樂透區。按照排名,每個樂透區球隊都有不同的機率抽到狀元秀,成績越差,機率越大,最後抽籤決定順位,好球隊要狀元秀的話只能透過交易,獲得弱隊的選秀權。
舉個例子:第1名狀元 第2名榜眼 第3名探花 NBA選秀的很多程式和規則。按時間劃分,每年的NBA選秀大致可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選秀抽籤:NBA從1985年開始實行選秀抽籤,每年季後賽激戰正酣的時候,NBA會召集未能進入季後賽的球隊舉行抽籤儀式,來決定未來頭三號新秀權的歸屬。抽籤儀式中,主持人會拿出編號為1-14號的14個乒乓球,放在一個容器中,從14個球中隨意抽出4個球,不計數字的先後順序,一共可以產生1001種可能的組合,而去掉這個11-12-13-14組合,正好還剩下1000種。
抽籤前,沒有獲得季後賽資格的各隊已經依照常規賽戰績倒序排名,得到與之相應的贏取狀元籤的組合數(機率)。比如今年有14支球隊沒有進入季後賽,這14支球隊中戰績最差的老鷹隊就得到250種組合,即有25%的機會贏得狀元籤,戰績第二差的黃蜂隊得到199種,即19.9%的機率,依此累推,14支球隊中戰績最好的森林狼,則只有5種組合,即0.5%的機會贏得狀元籤。在狀元籤抽出之後,4個乒乓球又被放回容器中,重新去決定二號和三號選秀權的歸屬,此後首輪剩餘的4-30號選秀籤位和第二輪的選秀籤位,則按照常規賽的成績倒序決定。
除了常規的選秀程式之外,NBA還對參加選秀的美國本土高中畢業球員參加選秀和海外球員參加選秀增設了一些特殊規定。以下是NBA勞資 協議對這兩類球員參加NBA選秀的規定條款。 美國高中畢業球員申請參加選秀的規定 (a)一位定居在美國並已完成高中學業的球員,可在選秀開始的45天前向NBA發出書面通知,在表達他放棄進入大學繼續學業的意願後可獲 得參加NBA選秀的資格。一旦這名球員被任何一支NBA球隊選中,那麼以下的規則將適用: (i)根據下面(b)的規定,如果該名球員不參加大學籃球隊,那麼他將獲得參加NBA選秀的資格。在他宣佈放棄大學入學機會之日到他獲得參 加選秀資格之日期間,如果一支NBA球隊每年按要求向該球員發出邀請,那麼該球隊將是唯一能與他簽訂球員合同的球隊。
在這部分內容當中,一旦該名球員在獲得NBA選秀資格後未宣佈放棄參加大學籃球隊資格的,那麼這次選秀對他而言將選秀則被看作是“二 選”。 以“二選”的資格被選中的球員將遵守適用的規則。如果該名球員在選秀中因為放棄大學籃球資格而被挑選後、未和挑選他的球隊簽訂球 員合同,也未能在“二選”中被挑選的球員(在之前的語句中作出過解釋),我們稱之為新人自由球員。 (ii)如果該名球員參加大學籃球隊,那麼一旦他之後宣佈放棄繼續在大學籃球隊效力的機會的,他仍可以獲得NBA選秀資格。屆時,曾經在 選秀中選擇他、並每年按要求向該球員發出邀請的NBA球隊將保留在選秀之日一年後和他進行商討並簽訂球員合同的優先權。
在這部分內容當中,一旦該名球員在獲得NBA選秀資格後未宣佈放棄參加大學籃球隊資格的,那麼這次選秀對他而言將被視作“初選”,下 一次的選秀則被看作是“二選”。以“二選”的資格被選中的球員將遵守適用的規則。 (b) 一位定居在美國並已完成高中學業的球員,如果不具備參加NBA選秀的資格並和一支美國以外的職業籃球隊簽約的,他將有資格參加下 一次的NBA選秀。如果被選中,他將被看作是以上第四節中定義的“球員”。在這小節的內容當中,“職業籃球隊”表示任何一個國家內向一位 為他效力的籃球運動員支付任何型別的、超過一般生活支出的金錢或賠償的籃球隊。
海外球員參加NBA選秀的規則 (a)在這節的內容當中,一名“海外球員”是指任何定居在美國之外的業餘或職業籃球運動員。 (b)一名海外球員在達到22歲後便有資格參加NBA選秀。任何超過22歲以及在22歲生日當年未曾在選秀中被挑選的球員,我們稱之為新人自 由球員。 (c)儘管有以上(b)小節的規定,一名未曾在美國參加過大學籃球隊的海外球員仍可以在其未滿22歲生日時獲得參加選秀的資格: (i)他必須在選秀進行之前至少年滿18歲; (ii)他必須在選秀開始的45天前向NBA發出書面通知,表達希望獲得參加選秀資格的意願。 (d)一名海外球員如果在選秀之前的賽季效力美國的大學籃球隊,那麼他就必須遵守以上第5節有關繼續完成或放棄在大學的學業的規定。
按照慣例,NBA選秀抽籤儀式規則如下:將14個分別標有數字1到14的乒乓球放入一個鼓狀的圓桶中,從它們中任取4個球構成一種組合結果,一共將有1001種組合結果。如果將其中一種結果忽略不計的話,剩餘1000種結果將由電腦隨機分配給13支球隊。
因此,先不考慮規則,除去其他因素。該名球員即使價值一名樂透區的選秀,但是能否選上就很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