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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說說看賣家如果處理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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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大毛尾巴

    這種情況下,需要簽收方快遞公司提供簽收底單,簽收證明,簽收記錄!如果無法提供,需要當時快遞員出面處理賠錢!客戶方也要保留好證據!提供詳細物品圖片,內容,以及價格,這樣容易理賠!

    比如客戶,自己為以後購買的骨灰盒,因為一時用不到,淡忘了,或者快遞出現問題,沒有收到!二十年之後,需要用,而找不到,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總不能買的盒子用不上,埋到地下,埋到糞坑吧!所以需要快遞一定給於解決!

    至此我給的建議是,不管是二十年,還是三十年,收據,證據一定要儲存好!哪怕哪天死了,也要傳給子孫後代!怎麼我是消費者,我就是上帝,不管我有什麼要求,都要滿足才行!

    比如這個骨灰盒,二十年以後,你也必須給我找到,哪怕自己用不到,也要子孫們用到!堅決不能丟!

  • 2 # 扒出些假粉

    二十多天吧?問題很好解決,先找發件公司,讓快遞方核實!再按核實後的結果處理!一般是退款或補發的!快遞賠付比較多

  • 3 # 假裝一切安好

    二十多年前應該沒有快遞公司吧。就算那時候有快遞公司,過去了二十多年了,誰還會來找你?就是碰瓷也沒有這種碰法。

  • 4 # 君不可以不弘翊

    買家沒有說沒有收到快遞,快遞確顯示簽收了,你可以讓快遞公司去核實,提供買家本人簽收證明。如果沒有簽收證明,說明虛假簽收,責任在快遞公司,可以要求派件網點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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