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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電白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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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萬曉舉
2020年農村養殖用地新政策主要包括《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政策,在農業用地上修建養殖場,不算屬於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無需再審批養殖用地。
1、《關於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
(1)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由禁止或限制規模化畜禽養殖。如果是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所需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作為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用地,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2)其他企業和個人興辦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聯合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所需用地,實行分類管理。
(3)畜禽舍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按照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設施、飼料儲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屬設施,屬於永久性建(構)築物,其用地比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需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2、《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1)設施農業用地包括農業生產中直接用於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用地,畜禽水產養殖設施用地包括養殖生產及直接關聯的糞汙處置、檢驗檢疫等設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類加工場所用地等。
(2)設施農業屬於農業內部結構調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實佔補平衡,養殖設施原則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農田確實難以避讓的,允許使用但必須補劃。設施農業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須恢復原用途。涉及補劃永久基本農田的,須經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動工建設。
綜上所述,2020年養殖用地屬於農業用地,在農業用地上修建養殖場,不算屬於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無需再審批養殖用地,但也要注意必須達到環評設計要求,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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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津雙誠溫室大棚
這個還是要根據地區政策來的,因為每個地區政策都有所區別!因為我是從事大棚一站式服務的,很多養殖戶建造大棚,不但可以產出利潤,很多地區還有補貼,政府特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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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沒誰可以百分之百的告訴你,可以或者不可以,每個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樣,這個就不敢確定了,但是你如果是辦了養殖營業執照的,以後想擴大規模,搭棚子應該是可以的,如果你沒有取得相關手續的話,那你就是違法搭建了,城管有可能會拆你的,什麼事情,我們都要遵循法律法規,政策,做一個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