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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通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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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謝廣波573
拖延症這個詞相必大家都不陌生,很多人都被它困擾過,不過有拖延症真的是百害而無一利麼,有拖延症的人都是失敗者麼,其實不然,有心理學家曾對一些領域傑出的人做了跟蹤調查,結果發現那些優秀的創作者,比如畫家,作家,電影人等等,其實大多數都是拖延症患者,經過進一步的研究和分析,把人分為三類,一類是毫不拖延的人,接到任務就立刻去做,第二種中度拖延者,他們總是先把任務拖上一陣子再去做,第三種是重度拖延者,指的是那些總把任務拖到不得不做時才動手的人。心裡學家們的結論是,許多領域的佼佼者,往往不是行動力極強,好不拖延的人,而是中度拖延者。中度拖延者並不是真的在拖延,而是特別喜歡在壓力下工作,當手上的任務不是很緊迫時,他們會偏向於做其他事情,當截止日期臨近時,他們享受著腎上腺素飆升的感覺,工作更加專注。
之前的一篇文章,說太多道理,不如從自身開始。
最近工作上計劃做一個介紹公司文化和產品的PPT。
我以前沒有做過像樣的簡報,關於PPT製作的基礎過於薄弱,操作起來非常慢。
基本上每次開啟介面之後,盯著螢幕發呆半天,然後就不了了之了。
所以,從建立文件到現在,大概已經過去了一個多月,依然沒有太大進展。
一個多月的時間,連一個PPT都沒能做成,可想而知我對自己已經失望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懶,一直是我最大的缺點之一,現在這種“病症”已經上升到了幾乎無藥可治的地步。
1 拖延的四個原因
一般來說,一件事情,阻止我們儘快去完成它的原因有四點:
一、不著急
“不著急”,意思是這件事情的急迫程度並不是很高。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如果明天或者後天,有新客戶想要跟我們合作,而且首先需要對公司有一個瞭解。
那我肯定會在最短的時間裡,去儘量完成那份至今仍處於“擱淺”狀態的PPT。
好多事情,我們沒有儘快去完成它,並不是我們完全沒有能力去完成它。
而是,這件事在我們潛意識或者現實中,並沒有讓我們感到很緊迫。所以我們會習慣性的,先擱置到一旁。
可是,若真等到了“不得不”去做的時候,結果只能是讓我們手忙腳亂。
二、不重要
並不是所有人都是“處女座”,也並不是所有人都有微“潔癖”。
尤其是對於一些“不拘小節”(純屬裝逼)的人來說,有時候打掃房間就成了可有可無的事情。
襪子不攢到明天沒得換的時候,能放幾天就放幾天;
地板上的空瓶子,和亂七八糟的東西,不到下不去腳的時候,不會去清理;
衣櫃裡的衣服不到亂的找不到的時候,不會去一件件疊好;
說的再現實一點,手機不到卡的聊天都費勁的時候,不會去清理快取。
其實,這些身邊的事我們都想過要去做,但又習慣性的給自己找這樣那樣的理由,拖著不去做。
天太熱,懶得倒垃圾;今天太累,明天再說;反正還能用,就先湊合。
然後一些我們認為不重要的小事,就這樣,湊湊合合的一直拖著了。
三、有點難
如果不是因為每次開啟那個文件,我就不知道該從哪兒下手去做的話,可能最起碼進度比現在要快。
面對一團糟的事情的時候,我們大多數時候,除了無從下手以外。
可能從心底裡,對它是排斥的。
這就造成了,我們在處理一件事情的時候,越是不擅長,就越有牴觸心理。
當牴觸心理一點點壓過最初的激情和好奇的時候,把它“擱置”起來,眼不見心不煩,就成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四、太簡單
這條原因看起來和上一條有很大的衝突。
其實,“太簡單”恰恰也正是導致我們拖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前有個同事,公司裡的通知檔案,基本都是他操刀完成。慢慢的達到了信手拈來的程度。
結果,直到領導明天就要回來了,前天下午他還沒有動手寫。
我問他為什麼不著急。
他說,反正寫這種東西都是一個路子,到時候套一下就可以了。
領導為此專門開會批評了他。
越是簡單的事,越是我們有把握的事,往往就容易不拿它當回事。
“反正我隨隨便便就能做好,拖幾天沒關係。”就讓我們漸漸養成了拖延的習慣。
2 解決拖延的四個建議
當我們認清了拖延的幾條原因之後,看起來我們之所以總是習慣拖拖拉拉的毛病,就變得更加容易理解了。
但,理解並不是目的,儘量去克服拖延才是我們想要的結果。
首先,給自己創造一個好的客觀環境。
當你想要讀一本書的時候,往往影響你的,是無時無刻不在擔心它隨時會響起來的手機。
所以,如果你花了幾十塊錢買的書,放在床頭都埋了厚厚的一層土了。
試著關掉手機,關掉電腦,甚至帶著它找一個閱讀環境良好的咖啡店,花上半天的時間,去認真的讀一讀。
或者,如果你不想出去。
那就想想你讀其他書的時候,是在什麼環境下讓自己有耐心讀下去的。儘量按照那個環境,去為自己創造一個相仿的環境。
比如,我習慣在嘈雜的環境下閱讀,但是總不能拿本書去大街上裝逼。
所以,我可能會選擇每個週末,都去一家比較繁華的書店。
不用花錢,有空調,而且我可以讀的下去,何樂不為?(儘量別效仿,相信我,書店最不喜歡這種人了)
其次,給自己一點假想刺激。
我相信每個人小時候,在完成自己的假期作業的時候,那種酣暢淋漓,猶如翻身農奴的感覺,誰都會有。
在面對我們不想去做的事情的情況下,想要給自己一點衝動,但是那個衝動,總是莫名奇妙被其他理由給掩蓋。
這時候,不如多想想,假設你完成它之後,心裡甚至物質上的滿足感是怎樣的。
把地板拖得發亮,換上一套新的四件套,整理一下亂七八糟的廚房,陽臺上的塵土也擦一遍
······
是不是在一個舒適的環境裡,心情也會有一種舒適的感覺?
不僅僅是打掃衛生,當我們埋頭幾天於一個方案,查閱資料寫出一篇滿意的文章的時候。
那種油然而生的滿足,即便得不到其他人的讚揚,自己也為自己驕傲。
再次,按照自己舒適的習慣解決問題。
一般情況下,我們解決問題的習慣會像考試試卷的題目排列順序一樣——“先易後難”。
但是也不排除有人先寫作文,再去做選擇題的。
有的時候,我們可以把所有積攢起來的事情,按照難易的程度劃分出來。
如果你覺得解決完“大問題”,再去處理小問題,會更加得心應手的話,那就先難後易。
如果你覺得解決完“小問題”,再去處理大問題,會更加無所顧慮的花,那就先易後難。
總之,我們把所有拖延了很久的問題,都一一列舉出來,然後儘量保持連貫性的處理方式。
不僅能儘量的“一次性”解決問題,而且還會提高效率。
其實有的時候不論難易,只要你去做了,就能從中有所收穫,也會找到樂趣。
最後,把這件事當成“不得不”做的事。
不得不做,就會讓你在心理上有一種責任感。
人一旦有了責任感,就會有動力驅使你向前。直白一點,只有這件事你自己認為到了非做不可的時候,你才會踏踏實實,認認真真去做。
以前,我習慣性認為寫東西,就是憑著興趣,隨便寫寫就可以了。(當然,如果真的興趣盎然,那就不會選擇拖延了。)
所以更新一篇文章的頻率,最快也是半月,慢則一個月有餘。
後來,慢慢的認識了一些朋友。有的也是作者,不僅每天都寫字而且能收穫物質鼓勵;有的是讀者,對我說可以從我的文章裡領悟到一些東西。
說實話,兩者都給了我很大的鼓勵。
所以我試著把寫字這件事,當成一個高於“愛好”的東西。
甚至,如果能靠它得到額外的收益也不是難於啟齒的事。關鍵,如果還能幫助到一些人的話,於我是最大的認可。
所以,我試著每天下班之後,除了必要的工作外,都會去寫。
這半個月寫的東西,儘管質量和數量都不算高,但每天寫到凌晨一點左右,對我自己也是一個很大的突破。
因為,我把它當成了一個之於我很重要的事。除了興趣,額外加上了“必須”的潛意識標籤。
樹立一個“不得不”的責任,才會讓你更加努力。
愛默生說:我們培養了習慣,這些習慣也會開始培養我們。
拖延並不是一個好的習慣,我們不得不去改變。
而一個人行動上的改變,不是一篇文章,一本書能夠讓它發生的。
最主要的還是讓自己能真正“燥起來”。
道理我們都懂,關鍵還是看行動。
“人若喜歡,再忙也不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