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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菏澤高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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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汽車人甲君
1.我認為作為駕駛人員,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採取主動撞上去的方法。這是一個交通參與者最基本的最低的要求。沒有善念我們無法強求,但心存惡念,這是應該為全社會唾棄的。
3.交通參與者應該遵守規則,同時也應該時刻幫助、影響身邊的朋友、親人、讀者,將好的做法傳播出去,這才是用當做的,而不是為博眼球,提出一些違背道德倫理、背離價值觀的問題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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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陽酒徒001
這個問題比較殘忍,但是大家開車還是會碰到,也不是機率小到跟雷劈一樣,有些人迴避回答不是解決事情的態度。高速時速一般是80到120km/h,我們就取中間值100km/h,這個速度粗略是每秒行進30米,如果突然出現行人且無法剎車避免的,我問了周圍的同事,大家一致的意見是行人錯在先,我們能在自保的前提下儘量減少行人損傷。首先不能急打方向,急打方向會車毀人亡,或者說機率非常高。第二不能急踩剎車,這無異於自殺,我們只能不變道點剎,儘量減少行人傷亡,撞人是不可避免的。有的人說你這樣太殘忍了,這裡我要強調情況如題所說,行人突然出現且無法避免,我只能說這是沒辦法的辦法。行人犯錯,你一個急打方向或者緊急制動,一車人的命都搭進去,幹嘛要讓無辜方買單。
簡單講遇到以上情況,變速不變道,變速不急剎。
有不同意見的,我願意聽聽你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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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杯苦咖啡no1
千萬不要猛打方向盤,高速上,高速行駛中,猛打方向盤躲避,十有八九自己翻車或者撞隔離帶,還容易引發連鎖事故。其實開車,不同的人,體力消耗差別很大。要想安全駕駛,在國內高速,眼鏡要經常看左右和車裡後視鏡。如果你經常觀察後視鏡,知道旁邊車道沒車,而高速上出現的人不管遠近,首先是剎車,速度降下來的好處就是會盡可能的減少交通事故的嚴重程度。距離要是偏遠,速度下到一定程度,就可以緩打方向盤,在不知道相鄰車道有沒有車輛的情況下,千萬不要變更車道,否則事故極有可能會更嚴重。而且,高速路你突然變更車道,所引發的事故責任都是你。所以踩剎車,默唸阿尼陀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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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紙馬無韁
高速上突然出現翻越護欄的人,如果白天駕車,這種情況應該可以避讓,除非晚上,但機率非常小。我曾經夜晚在廣深高速上,遇到一個人行走在中間的護欄與超車道之間,開車從他身邊刷的飛馳,腦海裡冒出過這種想法:假如他往車上撞哩,都走在這條線上了,不是沒有可能。
如果晚上遇到這種情況,閃燈,鳴笛,儘可能採取避讓措施,這種避讓措施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比如另一條道後面無車,或者後面的車離得稍遠。如果兩條道後面都有緊跟的車,踩不住剎車,那不撞也得撞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行人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同時又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在行人無故意碰撞機動車的情形下,不足的部分,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相關可套用的法規和地方法規,具體諮詢律師) 可見,高速公路上,機動車證照齊全、按時年檢、正常駕駛的情況下,撞死行人是不負刑事責任的,但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如果真發生此事,千萬不要逃逸,那是罪夜之奔,自己給自己惹上罪名。最後保佑自己撞的是流浪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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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農夫64909237
要在四分之一秒內踩下剎車,半秒鐘之內看清前後左右車的情況,一秒鐘之內決定打方向打多少方向,往哪邊打方向?還是無奈減速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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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uh23333
只好直接懟上去,最多破點財,至少你人還好好的。如急打方向盤,說不定你車毀人亡還要賠償因你造成的第二次事故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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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睿一1
遇到過一次,在超車道,當時車速130左右,突然從中間隔離帶樹叢中鑽出一個人,一點反應時間也沒有,幸虧那傻缺在白線外站住了,我沒變向也沒剎車,就是嚇的出了一身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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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成王敗寇O
來不及剎車就直接撞死他,然後打電話報警,報保險公司,報120,然後就等保險公司賠錢吧,前提是你的第三者買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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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山海主
1、急剎車,後車追尾,車毀人亡;
2、急轉向,車側翻,與旁車碰撞,車毀人亡;
3、故意撞人是不對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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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聽過一個關於學車的笑話,教練問:馬路上碰到一隻狗和一個人,你撞誰?學員答:撞狗。教練說,錯,應該踩剎車!笑話歸笑話,現實中,假如你在高速行駛的狀況下突然遇到動物,剎車不一定是最明智的做法。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車流量較小的道路上高速行駛時,遇到突然竄出的家畜或其他小動物,往往令人措手不及。撞傷、撞死這些動物固然殘忍,但突然急剎車或轉向又可能會對駕駛者造成致命的威脅。那麼,在高速行駛過程中遇到這種情況,到底應該怎麼做?如果一旦撞上“突襲動物”算不算交通事故?日常行車過程中又該如何避免“措手不及”?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是撞是避?市民網友眾說紛紜 對於開車遇到動物這樣的緊急情況,究竟是撞是避,很多市民和網友眾說紛紜。 市民王先生說:“動物也有生命,有的動物可能還是名貴品種,如果開車遇到動物應該儘快剎車。”而市民李先生則認為:“突然急剎車很危險,尤其是車速很快的情況下,人和動物的生命哪個更重要呢?” 是否要剎車,網友觀點基本分為兩派。記者登入很多車友論壇,不少網友認為,在車輛高速運轉的情況下急剎車、猛打方向非常容易造成車輛打橫、翻滾,引發事故。網友“守望麥田”表示:“車速過快還是老老實實撞過去吧,急剎車後果不可預知啊。”網友“鎵鎵”說:“要看情況的,後車跟得近,沒辦法的,只能撞,雖然很殘忍。像國內這樣的交通狀況,跟車那麼近,很容易引起連環車禍。希望大家都能管好自己的寵物。”網友“學學”則表示:“不會故意撞,在能預估不出大事的情況下會盡量避讓。” 而也有一些網友選擇踩剎車。家中養貓的“我是玲玲”說:“動物都是人類很好的朋友,撞死它們太殘忍了,沒法接受。” 老司機和交警:具體情況具體判斷 已有13年駕齡的計程車司機謝師傅告訴記者:“開車這麼多年,銀川市大大小小的街巷我基本都跑遍了,也出過撞死貓狗的‘意外’。以我這幾年的經驗,一般遇到這些突然出現的動物,應該先鬆油門,點踩剎車,然後判斷動物的行動方向,再選擇相反方向躲避。如果躲避不及,撞上了,那也沒辦法。如果是在高速路上,就另當別論,看具體情況而定。” 那麼,在高速路上遇到這樣的緊急狀況,我們應該採取怎樣的措施,才能最大程度降低損害呢? 自治區高速交警支隊四大隊民警張昊鵬告訴記者,高速路上撞死貓貓狗狗和家畜這些動物的事情時有發生,至於如何躲避這些動物,應該視司機駕車時的周圍環境來判斷。如果周圍沒有車輛,可以選擇先制動,連續踩踏剎車,然後打方向躲避。如果完全不減速,一旦撞上體型較大的動物,對於駕乘人員來說也是有一定危險的。但是如果後面或另一側行車道上有車,則不宜採取緊急制動。如果此時突然踩下剎車,後方車輛就有可能來不及躲避而造成追尾,嚴重的還可能對駕駛人員人身造成傷害。如果碰到惡劣天氣,如雪天,則千萬不能採取緊急制動。此外,高速行駛的車輛撞上小貓、小狗,即使駕乘人員安然無事,也會對車輛造成不同程度損傷,而貓狗被撞後屍體遺留在車道內,也會對後車安全行駛留下隱患。“高速路上有些路段橫跨村莊,難以避免動物偷偷溜上高速路。駕駛員開車時一定要集中精神,注意觀察路況,發現異常情況可以早點判斷並採取措施。”張昊鵬說。 算不算交通肇事,視案值而定 如果駕駛人躲避不及撞傷或撞死道路上出現的動物,是否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算不算交通肇事? 在銀行工作的周女士說:“如果這個動物有主人,那我覺得肯定是要賠償的,因為給對方造成了經濟和精神上的損失。至於賠多賠少,雙方可以商量。”但作為公務員的薛先生則不認同周女士的觀點,他說:“如果是有主人的動物,出了事,狗的主人也有看管不力的責任。高速公路、城市街道上本來就很危險,狗的主人有責任看管好自家寵物或牲畜。” 對此,寧夏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建軍給出了更有法律依據的觀點,他認為:是否要賠償,需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駕駛者正常行駛撞死小動物,則沒有任何責任;同時,如果駕駛者因躲避小動物造成損害,則由寵物或動物的所有者承擔責任。相反,如果駕駛員因為超速行駛等違反《道路安全法》的行為造成動物被撞死亡,則由駕駛者承擔相應的責任。而這個責任究竟應該由誰來負,要看當時的具體情況,需要交警部門認定。高速公路上突然出現的動物,大多屬於無主人的“流浪者”,賠償問題往往無從談起。 撞死動物算不算交通肇事?崔建軍律師表示,如果被撞的是“有主”動物,並且經鑑定非常名貴,則屬於侵害他人財產,同撞車一樣應當被視為交通肇事,需要交警部門現場勘查,進行責任認定,並依據責任劃分來確定賠償金額。 高速路上別擅自處理動物屍體 記者瞭解到,高速公路沿線兩側都安裝了防護網,不僅阻止行人進入高速公路,也避免貓狗等動物闖入高速公路。由於防護網受使用年限、人為破壞等因素影響,可能會出現破損,使貓狗等小動物及一些野生動物誤闖進入高速公路,給正常行車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另外,張昊鵬告訴記者,高速交警每天都會分時段在管轄路段巡邏,如果發現高速公路行車道上有動物屍體,都會立即處理,以免引發交通事故,同時也會通知公路養護部門,檢查防護網是否破損。此外,高速公路管理人員會定期檢查和維護道路設施,對於路上被撞的貓狗,他們也會及時清理。 張昊鵬提醒大家,高速公路上不能隨意停車,如果在高速路上發現動物屍體,不要自行下車去清理。如果駕駛員在高速路上看到動物屍體,或者不幸撞死撞傷動物,可以選擇報警。如果撞上了體型較大的動物,有必要在緊急停車帶停車,應設立好警示標誌,開啟雙閃,檢查自己的車有沒有撞壞,看是否有必要通知保險公司。此外,一些市民舉家開車出遊,會把寵物帶在車上,此時一定要有專人看管寵物,不能影響行車安全。“儘管目前還沒有開車不能帶寵物的法律條文,但交通法規明確規定,開車不能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開車抽菸、接打電話、隨車寵物無人看護都會影響安全駕駛,應當引起駕駛員的注意。”張昊鵬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