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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昏鴉的囉哩囉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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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人老金
這些年對於農村的宅基地和農房的問題,一直是在網路上和社會上是一個熱門的話題。農民渴望著能把宅基地和個人的房屋能夠變成為個人資產。農村中大量閒置的宅基地。也著亟待能夠盤活和變成為資產。另外,城市中的退休人員熱愛鄉村田園生活的人們又急需農房和宅基地使用權。國家和政府也非常重視農村宅基地的問題。好多年前就已經開始進行了農村宅基地的改革試點。閒置的宅基地渴望著儘快的能夠使其流轉。於是便出現了合租共贏。共享等等名目繁多的宅基地的流轉方式。但這些不知道是不是可靠,但是網路上有這些說法。
今天的問題是如何實現農房的共享。從我個人的觀點來看,我認為農房共享是一個很可笑很天真的想法。從古到今就沒有一個能夠把個人的資產和別人進行共享的。特別是中國的農民。我認為具有這種提法的人首先他就是一個 偽命題。實現農民農房的財產性收益。其實用不著這麼 縮手縮腳,也不要怕這怕那。更不要換湯不換藥 解決宅基地的問題其實是一個很簡單的一個問題。政府可能把這方面的問題看得過於複雜。只要能保證土地的集體所有,農民願意。市民高興。政府省心。就完全可以放開手腳的去做。
農房的改革,我認為在保證集體所有的前提之下。放開農房和宅基地是其 自由流通 和買賣。切實提高農民的財產收益。不要有任何的條條框框。所謂農房共享。其實無外乎就是讓城市的人到農村去和農民一起 建設農房。其目的是滿足農民的收益。和城市人的需求。如果建立農房共享的話。將來就產生了產權不明晰。雙方權益都得不到保護。可想 哪一個城市人願意去做這個不清不楚的事情了。這種提法的人是對社會嚴重不負責任的一個做法。它會導致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在今後發生。同時,也不能推動農村的改革。特別是農村的宅基地改革。無形中給農村的改革鋪上了絆腳石。影響著下一步改革的順利進行。
我個人認為,堅持宅基地集體所有。在這個大的前提之下,放開宅基地市場流通。解決農村空閒宅基地的問題。盤活資金。讓城市資本下鄉。有利於鄉村的建設和發展,有利於提高農民的收入。有利於城鄉差距的縮短。有利於農村人口素質的提高。有利於農村的城鎮化建設。是農村人口和城市人同人口共同期盼的一件事。因此我認為,農房共享。是絕對不可行的。也是絕對不能行的。
以上僅此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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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領悟的味道789
共享農房,顧名思義就是農村老舊或者無人居住的房子進行二次開發設計重新再加以利用!開發成民宿!城裡人節假日的時候透過App進行選擇!有故事,有背景!有熱度才會行程民宿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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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崔建賓
現在大家聽“共享”二字的頻率還是比較高的。共享單車、共享汽車、共享辦公室等等。農村大量的年輕人外出務工,家裡的住宅常年空閒,如何把這些房子利用起來,出現了“共享農房”,它的探索也是中國正在進行的農村宅基地改革的一個縮影。用網際網路資訊科技,藉助企業平臺的專業運營,大量的閒置農房可以派上用場。城裡人可以來居住,農村人可以獲得紅利。
農房該如何實現“共享”呢?
第一,要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農房共享繞不開的問題就是農村宅基地改革,拓展改革試點,豐富試點內容,完善制度設計。農村宅基地的流轉,包括抵押、出租和轉讓,到底是保護還是傷害農民利益,要由農民說了算,如同習近平總書記在小崗村座談會上說的,要把選擇權交給農民,由農民選擇而不是代替農民選擇。
現行《物權法》和《擔保法》並沒有賦予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抵押、擔保職能,要全面推行農房(包括宅基地)抵押、擔保,必須修改相關內容,使農村集體宅基地與城市國有宅基地具有同等的用益物權。
第二,科學合理的規劃。兩種方式,第一,發展農家樂,農民自營,但是需要建立相應的行業標準,確保農民利益和市民的權益。第二,公司統一運營。公司和農戶簽訂合同,對農房進行改造,統一運營。農民獲得一定的收益。
我認為,共享農房有著很大的前景,但是各項制度保障要做到位,保證農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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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草壩天麻哥
共享農房是一個比較有創新的專案,個人認為在開始政府要出臺一些政策,扶持,就和共享單車而言,要的是持久做到資源共享最合理化,現在共享單車已經是走下坡路了,如小黃車就是個反面教材,浪費資源,沒有做到正真的共享效果,共享農房也沒一樣,要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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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胡說三農
那麼,怎樣才能實現農房共享呢?
1、要對閒置狀態的房屋進行規劃設計、裝修改造,達到能居、宜居的要求。否則,你就是有再多的農房,也會無人問津。
2、要進行大力宣傳。俗話說,酒好也怕巷子深。你家的農房再好,再宜居,別人不知道,也不會去居住。所以,要做好宣傳工作,譬如可以利用報紙、電臺、電視、網路做一些廣告,將自己的閒置農房推介出去,以便需要的人能找到你的房屋所在。
3、能夠有人統一管理。外出打工不是隨時都可以回家的。對於短期租住戶怎樣管理?這是一個大問題。如果設立一個機構,農戶把房屋交給機構統一管理,會方便許多。
農房共享聽起來很新鮮,其實,它不是一個新概念,它僅僅是城市出租房屋的一個翻版。許多農村人在城市打工需要租房,而有些城市居民想體驗一下鄉村生活,也需要在農村租一個居所。僅此而已。
另外,農房共享模式有一定的區域限制,不是哪一個鄉村都可以實現的。一般來說,農房位於大城市的郊區、有旅遊資源的鄉村應該比較容易實現農房共享的目的。而一些偏遠地區或沒有旅遊資源的地區基本是難以實現農房共享的目的的。因為,城市人也不“稀罕”這些地方,即便是去居住了也沒什麼可玩的,就不會再去了。
總之,農房共享模式不是什麼創新模式,這種模式的侷限性很大。許多地區是無法實現的。譬如,對於許多“非熱門”地區的閒置農房來說,共享農房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就是不收任何租金,也不見得有人來住。所以,共享農房並不能給大多數地區的閒置農房帶來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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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Lolia
農村屬於農村人的唯一住房,在農村說,只有一處住房,所以是唯一住房,是不可能拿來共享的,而在農村,也沒有人會去住別人家的房子,所以,不太可能住農村的共享農房,作為農民,房子也不太可能用來賺錢,閒置是會存在。
具體來看,農村的很多東西,跟房子不一樣,農村房子在農村,而不是城中村,是沒有人會租的,本質上共享房子的意思,其實很簡單的理解就是旅社,或者出租屋,這在農村部太可能,畢竟農村沒有什麼外來人口,在農村也不存在有人沒房子住的情況,更沒有人房子多於而想分給別人住!
至於一些出去打工的人來說,房子空置的機率也很大,這些房子,就算是空著也不可能作為共享房屋,用來跟別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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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靈魂的惆悵
你聽說過,共享,農民嗎?農民如何實現共享?
太搞笑了,共享單車,共享汽車一波過去,現在又來一個共享農民,農民是個人,怎麼共享?如何實現?難道租給你一天又租給那個一天嗎?農民是個人,要像個車那樣給你們,使喚來使喚去!那不死翹翹,現在不管是哪個階層的人?無論是工人還是老闆,還是,農民,只要是個人,他都是愛自由的,就算是為了錢,迫不得已,內心還是渴望自由的,
共享農民實現不了,但是農民願意出租一塊地來給你們,做共享菜地或者小花園,這個共享菜地是可以實現,什麼菜,你種一點,我種一點,這樣也蠻有意思的,因為很多人在城市是沒有地的,週末要是想和小孩子搞個週末,農場也是可以的,農民完全可以提供給你這樣的條件,至於共享農民人他們本身就算了!因為我也是農民,我也不願意別人來共享我,也有一顆人人平等的心,就算做不到人人平等,也不願意別人來共享,
這麼腦殘的問題是誰問出來的?根本就沒有創意,換過來,別人去共享你,你願意嗎?
房子可以共享,這區可以搞個共享餐廳,就是你買的菜,我買了菜,可以去那裡炒?餐具,火,調料,那裡都是配有的,共享房子的話,就是提供給一些了,外來旅遊者,他們只要出很便宜的水電費,衛生費,就可以住上兩三天,臨走的時候,保證房子那裡乾淨完好無缺,這個可以考慮,還可以,有個共享魚塘,水庫什麼的,意思就是說,你也拿魚去那裡放,我也去放魚,到了成長的時候,幾個月就可以去釣魚?或者捕捉,如果是捕捉的話,可以平分,釣魚的話,只要是閒暇空時節假日你想約就釣,這個也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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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齊東晏子
你聽說過“共享農房”嗎?農房如何實現“共享”?
我聽說過“共享農房”這件事。這種共享模式多是在一些城市的周邊農村,是在“城市人不準到農村買房”這一政策背景下,為了盤活農村閒置房產,實現部分城市人的田園夢而誕生的一種新生事物。
在農村,確實存在不少的閒置農房,其原因是:部分農村人去城市打拼,其在農村的房屋閒置下來;部分城市年輕人繼承了農村老房,而不回農村居住;農村老年人去世留下的房產,子女又都有自己的住房。這部分閒置農房,在農村佔有很大比例,由於新的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禁止城市人到農村購買,農村人又只允許一戶一宅,所以這些閒置房屋無法盤活,一任荒廢和慢慢倒塌。而“共享農房”,可以讓城市人透過租賃方式獲得農村養老和休閒的空間,實現他們的田園夢,同時又給農村人增加了收入。所以做為一種新生事物,目前發展態勢良好。
農房如何實現共享?目前主要是透過透過“網際網路+”的模式,將農村可以利用的閒置房推介出去,讓城市人透過長期租賃、短期租賃、週末度假等方式,合理利用農村閒置房,農民獲得收益,城裡租客能夠體驗田園休閒生活,實現市民的農民的雙贏。
共享農房的需要者,多是城市有田園情結的人,有藝術家,也有“上班族”,更多的是想到農村養老種菜的老年人。長租的方式最適合藝術家和養老者,短租或者週末度假的方式,更多地是適合城市年輕人。長租的城市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設想,對農房進行更大的裝修改造,以適合自己的欣賞口味,使農房更加詩意化。
不過,“共享農房”做為一種新生事物,在執行中還需要不斷探索,要保護好農戶權益,也要保護城裡租戶的權益。農房共享,必須保持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不變,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進行。城裡人對閒置農房的裝修改造,不得超出原住房面積進行改建、翻建和和擴建,同時要防止以盤活閒置房屋的名義進行違法建設,禁以租代售的方式變相實現城市人到農村買房,杜絕農民為發展共享私自建房。為了維護這些基本原則,共享農房應該由村集體統一組織進行,簽訂規範合同,長期租賃的期限也不能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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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頭156934080
答:我聽說農房共享這個名詞,我覺得農房共享永遠實現不了,為什麼?
(一)農房是農民私人財產,你有什麼辦法讓農民,自願拿出來讓城市人來共享呢?是強治,還是搶佔,這就是個問題。
(二)農民工到城市打工,都是租市民房子,怎麼市民到農村就成了,農房共享了呢?
(三)現在的專家制造些名詞,花了不少心思,他們是政策見意者,不會不懂得,共享經濟是什麼意思,所以,我認為農房共享,只是現在農民不知道其含意,如果農民知道了,農民是不會把自己私人財產,拿出來給城市人供享的,應該出租給城市人來住,這種說法市民和農民才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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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汪俊46
我是一名農村的農民,關於共享農房我認為還有很多能拓展的空間。比如城裡人帶著孩子體驗農村的生活,親近大自然體驗自己種菜,採摘,帶著老人到農村呼吸新鮮空氣。我們這裡也有天然氣了,取暖做飯都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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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鄉野丫妹
我聽過“共享農房”,也曾思考過如何才可以實現民房共享:
1、民房共享,要先提高農民自身的素質和水平,把環境建設好,把集體的村容村貌改善好。
2、政府扶持,三清三拆,共同建立良好的農村生態
3、網路宣傳,實現民房網路宣傳
4、與當地旅遊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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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共享農房”,就是有些地方在探索“三權分置”改革試點中,盤活利用閒置宅基地的一種創新方式。通俗點說,就是農民將農村閒置的宅基地分享給有居住需要的人,並約定收取一定費用,將閒置宅基地盤活利用。
這種創新方式不改變土地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也不改變土地使用權是村民擁有,是貫徹落實國家“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閒農房及宅基地,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方式。
“共享農房”大多以出租方式出現,有集體經濟組織收購後統一租賃的,有市場化企業租賃後再統一租賃的,有農戶自己出租的,也有透過與企業合作入股進行經營的。現在好多風景宜人,能親近自然、感受自然的村莊,都在推進民宿經營,這也是“共享農房”的實現方式。農家樂、短期出租給外地旅客、租給城鎮居民養老等等,也是“共享農房”的實現方式。
大多“共享農房”,都是依託當地的自然環境、人文景觀以及政府政策支援等互補來實現,需要人流量來支撐,靠農戶自身經營運作,很難實現。偏遠山區、毫無區域特色的村莊,“共享”也很難實現。
以上僅是個人淺見,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