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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民間愛心服務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為什麼這樣回答是根據客觀實際而言。雖然民事糾紛有一方不履行協議,另一個方可向法院起訴,但是並不等於勝訴。因為法院根據合法性依據判決。如果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富不少,而且協議歸前夫,前夫以生活費的方式彌補,你可以透過法院維權。反之,兩個人沒有同共財富,均是窮人。而你已再婚,協議的生活費屬於無效合同,法院不支援。

  • 2 # 看不懂的人生

    離婚了,就意味著兩個人沒有生活的事實關係了。各過各的生活了。如果有孩子應該給孩子扶養費。但前妻是沒有資格向前夫要生活費的。

  • 3 # 曾國華33

    協議離婚有生活費之說,僅是雙方婚前協議,法律是不支援的。除非,協議明確:若離婚,女方喪失勞動能力,男方應該支付生活費。這樣,法院才能支援。但是,問題又來了,既然是協議離婚付生活費,為什麼在辦理協議離婚時,在法院或民政局不提供婚前協議?看來,這份協議難以過關。所以,你有手有腳,怎不自食其力呢?如果,婚後,你撫養一個小孩,那你只能到法院追討孩子的撫養費……。

  • 4 # 唐印說

    是給孩子生活費嗎?

    如果是給孩子的話,而你經濟又確有壓力,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雙方簽字認可的協議去諮詢律師,現在有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機構。如果,經濟條件還可以,給不給的則無所謂了,不必須的糾纏徒增煩惱而已,何必呢?

    如果是給自己,則很沒有必要,都分開了還談什麼生活費呢,好聚好散吧。獨立和自尊此什麼都重要。

  • 5 # 東方69382211

    可以用其他資產相抵,比如房產,財產!

  • 6 # 銀火蟲438

    可以到法庭起訴啊!他不仁你就可以不義呀!

  • 7 # 米婭2285

    有志氣自己掙,讓孩子有出息,二十年後算賬

  • 8 # 君子能捨即得

    又不是男人的寵物,誰愛養誰養

  • 9 # 孤俠浪子

    有志氣,自己去工作賺。實在沒辦法,非要靠給生活費,就去他家裡吃住,還有可能復婚喲!

  • 10 # 老林文玩

    就是不給。有本事自己掙去。

  • 11 # 正大光明畫板Uc

    第一透過法律解決

    第二解除父子關係,否則他一老就會用親情綁架,給孩子留下麻煩。

  • 12 # 琴嫂回農村

    都協議離婚了,為什麼還要前夫給你生活費呢,錢你不會自己去掙嗎。

  • 13 # 藍鳳蝶41

    都離婚了,前夫跟你沒一點關係,憑什麼還給你生活費。女人要自強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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