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自從註冊消防工程師首度開考以來,就一直火得不行,雖然有許多跟這個專業不沾邊的人都加入了考證大軍中,但真正持有註冊消防工程師證特別是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證的人還是少之又少,所以當然值錢了!
因為新規定下來了,3月16日釋出的《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公安部令 第143號)第三十三條規定註冊消防工程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同時在兩個以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執業;
(二)以個人名義承接執業業務、開展執業活動;
(三)在聘用單位出具的虛假、失實消防安全技術檔案上簽名、加蓋執業印章;
(四)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資格證書、註冊證或者執業印章;
(五)超出本人執業範圍或者聘用單位業務範圍開展執業活動;
(六)不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開展執業活動,減少執業活動專案內容、數量,或者降低執業活動質量;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這項條例意味著以後註冊消防工程師實行的是終身責任制,什麼是終身責任制呢?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
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責任的個人(設計施工)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工程專案負責人、工程專案技術負責人、註冊執業人員、施工圖審查人員、技術服務從業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工程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消防質量負終身責任。
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部門的終身責任(稽核驗收)
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審批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稽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結果負終身責任。
說白了,其實就是從事消防建設施工和消防稽核驗收等方面從業人員,根據一項消防的有關規定,你所負責的消防施工或稽核驗收只要你是專案負責人,無論你因工作調動(或轉業)、退休等原因離開該單位,只要你還活著,與你有關的工作專案出了問題都要找你負責到底。
看完了述內容的小X同學內流滿面:這一定是上天給他開的愚人節玩笑!就是簡單的想把手中的證掛出去賺點錢而已,後果怎麼就這麼嚴重了呢?
各位看官,你們願意冒著退休後都要坐牢的風險去掛靠註冊消防工程師嗎?
去有消防安全責任的公司,比如檢測公司上班。有很多是把證掛出去。你是怎麼透過考試的是看原書還是看輔導機構編的材料?傳授點經驗吧
大家都知道,自從註冊消防工程師首度開考以來,就一直火得不行,雖然有許多跟這個專業不沾邊的人都加入了考證大軍中,但真正持有註冊消防工程師證特別是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證的人還是少之又少,所以當然值錢了!
因為新規定下來了,3月16日釋出的《註冊消防工程師管理規定》(公安部令 第143號)第三十三條規定註冊消防工程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同時在兩個以上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或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執業;
(二)以個人名義承接執業業務、開展執業活動;
(三)在聘用單位出具的虛假、失實消防安全技術檔案上簽名、加蓋執業印章;
(四)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資格證書、註冊證或者執業印章;
(五)超出本人執業範圍或者聘用單位業務範圍開展執業活動;
(六)不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開展執業活動,減少執業活動專案內容、數量,或者降低執業活動質量;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這項條例意味著以後註冊消防工程師實行的是終身責任制,什麼是終身責任制呢?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
建設工程消防質量終身責任的個人(設計施工)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工程專案負責人、工程專案技術負責人、註冊執業人員、施工圖審查人員、技術服務從業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工程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消防質量負終身責任。
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部門的終身責任(稽核驗收)
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行政審批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稽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結果負終身責任。
說白了,其實就是從事消防建設施工和消防稽核驗收等方面從業人員,根據一項消防的有關規定,你所負責的消防施工或稽核驗收只要你是專案負責人,無論你因工作調動(或轉業)、退休等原因離開該單位,只要你還活著,與你有關的工作專案出了問題都要找你負責到底。
看完了述內容的小X同學內流滿面:這一定是上天給他開的愚人節玩笑!就是簡單的想把手中的證掛出去賺點錢而已,後果怎麼就這麼嚴重了呢?
各位看官,你們願意冒著退休後都要坐牢的風險去掛靠註冊消防工程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