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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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鴻山小師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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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楚妍寒
以過來人的身份來說,兩個人先把大體事情商量統一了,取得雙方家長的認同了,再把雙方家長叫一起商量婚事,這樣也免得有不同意見鬧不愉快!
按理是應該男方上女方家的,現在沒這麼多講究吧,找個地方一起吃個飯共同商量也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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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雁門風正
都到談婚論嫁了,該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情。風正在這裡祝福你們、同時就所經歷的點滴與之分享:
一、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婚姻是兩家人的事。因此說男女雙方兩個人首先該溝通商量好個人的要求願望,本著真誠相愛、尊重雙方家庭現狀的觀點出發,相互體諒理解而又不失體面的提出、不失為最好的事。
二、體面(面子)是人所共需的。在男同女願的商定後,男方應主動告之自己父母、溝通商量以後確定日子去女方家,徵求與她父母的意思,實際是就是給女孩及她父母面子。而真正的一切取決於已成年了的並已準備結婚事宜的雙方男女。
三、每個人每個家庭生活於現實之中,都愛面子。世上沒有那個父母親無不為自己的兒女的婚姻想做到最好最完美體面的,那怕傾其所有都不想失出體面。所以男女雙方也應尊從實際、多多體恤理解父母之心。
點點經歷僅供參考,衷心祝福有情人終成眷屬。
到了談婚論嫁了,雙方父母不反對的話是可以坐在一起,商量下結婚大事。所有人都在場的事比較好拍板,免得靠傳達一來二去花樣百出。雙方談的攏就可以結,談不攏就只能哪方願意退讓再接著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