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看到很多報道上都有關於精神病患者免刑,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療的新聞,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關於精神病患者殺人不被判刑的法律,這是為什麼呢?如果精神病患者殺人不被判刑,這是不是就像一顆定時炸彈在身邊一樣?
8
回覆列表
  • 1 # 小創創

    精神病患者眼中看到的世界和我們不一樣,其實他們並沒有暴力傾向,當然這類人要看管起來,但不能判刑,因為人家確實沒有故意傷害別人的意思,只是病魔在作怪而已。

  • 2 # 英德微線上

    《刑法》  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一般因為精神病被免於刑事責任的,會進行強制治療,也就是失去了繼續危害社會的能力。並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不用免於刑罰,關鍵在於精神病的"程度"是否達到"難以認知,難以控制其行為".醫學上的精神病的解釋和法學上的解釋是不同的,醫學更廣義一些,刑法的解釋是限制解釋。

  • 3 # 景福

    討論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問題確實有必要從刑罰的目的開始。關於刑罰的目的是什麼,主要存在報應主義與預防主義,比如在高銘暄馬克昌主編的《刑法學》中將刑罰的目的概況為一般預防與特殊預防,也就是說其認同的是預防主義。日本法學家平野龍一也反對報應主義。而陳興良的規範刑法學則認為報應與預防應當統一。當然這和精神病人沒什麼關係,只是想說不要歧視預防犯罪、改造罪犯一類的目的。

    關於精神病人,我們為什麼不處罰他?有人認為不能實現刑罰的目的,因而不處罰。我依舊無法贊同。因為這就是說,罰了沒用所以不罰,而不是說他不該被罰。舉一個例子,一個人在精神病發作的時候犯罪,事後好轉,是否需要處罰?如果因為懲罰精神病人無用而懲罰,那麼擺在面前的是一個正常人,他有著和普通人一樣的精神感受。而法律規定的結果是不處罰,也就是說因為罰了沒用而不罰是一種不被認可的理論。

  • 4 # 風中隙空無眠

    剛剛網上查了一下資料,其實在任何時代都一樣,對於精神病殺人官府都是從輕處罰的,要不就是延遲幾十年再斬,要不就是終身監禁,要不就是等病人痊癒再執法,這都是由於當時的醫療鑑定不發達造成的,而現在的法律也同樣是看病情來判斷如何處罰的,精神病犯法你要看犯的什麼病,當時是什麼情況,然後有足夠的證據,保護精神病的法律到後期就已經相當人性化了,還有未成年保護法也是如此,十三歲以上才可以負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不過都是從輕處罰,因為古代人壽命都很短,所以保護法的年齡相對來說也會有什麼小

  • 5 # 橘色人間

    強制治療多長時間可以解除?是醫生的評估?如果評估可以解除強制醫療後,再有暴力行為,造成的損失誰來負責?強制治療期間的費用誰出?不要告訴我讓住一輩子,大家都知道這不可能,並且即使不用負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誰來賠償?監護人無能力賠償的,受害人只能自認倒黴?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鴨子受涼怎麼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