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國際法規定,軍艦相較於普通民船是享有不少“特權”的,以下就簡答介紹幾種較為主要的權利。
豁免權,國際法規定,軍艦在公海上被視為船旗國“領土”,享有不受船旗國以外任何其他國家管轄的完全的豁免權,除船旗國外,其他國家無權對其提出司法管轄要求,更不能對軍艦採取強制性措施。如未經艦長同意不得隨意登艦,外國當局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軍艦進行民事、刑事和行政管轄,不得實施警察或法院性質的行為,外國軍艦不得在公海上對別國軍艦進行追逐、登臨檢查和扣押等。此外,經港口國批准進人該國領海的軍艦,即使在該國領水和港口內,仍然享有豁免權。
登臨權,指軍艦對商船行使的一種權利,即在有足夠理由認為商船犯有國際罪行或違反國際法行為時,有權登上商船進行檢查。但軍艦隻可以在本國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及公海上行使這種權利,在外國領海無權登臨檢查。如果登臨檢查後,證明被臨檢的船舶未有從事犯罪嫌疑的任何行為,那麼軍艦的所屬國應對被檢船舶因臨檢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給予賠償。
緊追權,指沿海國對違反該國法律並從該國管轄範圍內水域逃逸的外國船舶進行追趕的權利。這一權利往往透過軍艦(軍用飛機或其他有清楚標誌,可識別的為政府服務並經授權的船舶或飛機)來實現。緊追是登臨的前提,軍艦對違法商船發出停車命令遭到拒絕後,必須對其實施緊追,追上後再實施登臨檢查。
懲罰海盜權,海盜行為是世界各國公認的國際罪行之一,根據國際法,軍艦懲罰海盜行為的程式是:扣押海盜船舶或飛機,以及海盜所奪取並在海盜控制下的船舶和飛機,並有權將它們帶回捕獲國,移交捕獲國法院審理和懲罰。
緊急避難權,據國際習慣,軍艦如在海上遇到颱風、大霧、等自然界不可抗拒威脅,無法繼續航行、發生重大事、缺乏燃料、食品及出現危重傷病員無法醫治或發生其他緊急情況時,有權在沒有得到有關國家允許的情況下,進入港口避難。軍艦在行使緊急避難權時,應尊重港口所屬國的各種規章制度和風俗習慣,不得有損害該國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任何行為,並應依照有關規定支付因得到救助(停靠、加油、加冰、加水等)應付的各種費用。避難理由一旦消失,軍艦要立即離開避難的港灣。
依照國際法規定,軍艦相較於普通民船是享有不少“特權”的,以下就簡答介紹幾種較為主要的權利。
豁免權,國際法規定,軍艦在公海上被視為船旗國“領土”,享有不受船旗國以外任何其他國家管轄的完全的豁免權,除船旗國外,其他國家無權對其提出司法管轄要求,更不能對軍艦採取強制性措施。如未經艦長同意不得隨意登艦,外國當局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軍艦進行民事、刑事和行政管轄,不得實施警察或法院性質的行為,外國軍艦不得在公海上對別國軍艦進行追逐、登臨檢查和扣押等。此外,經港口國批准進人該國領海的軍艦,即使在該國領水和港口內,仍然享有豁免權。
登臨權,指軍艦對商船行使的一種權利,即在有足夠理由認為商船犯有國際罪行或違反國際法行為時,有權登上商船進行檢查。但軍艦隻可以在本國毗連區、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及公海上行使這種權利,在外國領海無權登臨檢查。如果登臨檢查後,證明被臨檢的船舶未有從事犯罪嫌疑的任何行為,那麼軍艦的所屬國應對被檢船舶因臨檢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給予賠償。
緊追權,指沿海國對違反該國法律並從該國管轄範圍內水域逃逸的外國船舶進行追趕的權利。這一權利往往透過軍艦(軍用飛機或其他有清楚標誌,可識別的為政府服務並經授權的船舶或飛機)來實現。緊追是登臨的前提,軍艦對違法商船發出停車命令遭到拒絕後,必須對其實施緊追,追上後再實施登臨檢查。
懲罰海盜權,海盜行為是世界各國公認的國際罪行之一,根據國際法,軍艦懲罰海盜行為的程式是:扣押海盜船舶或飛機,以及海盜所奪取並在海盜控制下的船舶和飛機,並有權將它們帶回捕獲國,移交捕獲國法院審理和懲罰。
緊急避難權,據國際習慣,軍艦如在海上遇到颱風、大霧、等自然界不可抗拒威脅,無法繼續航行、發生重大事、缺乏燃料、食品及出現危重傷病員無法醫治或發生其他緊急情況時,有權在沒有得到有關國家允許的情況下,進入港口避難。軍艦在行使緊急避難權時,應尊重港口所屬國的各種規章制度和風俗習慣,不得有損害該國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任何行為,並應依照有關規定支付因得到救助(停靠、加油、加冰、加水等)應付的各種費用。避難理由一旦消失,軍艦要立即離開避難的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