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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三農普法宣傳者愛靜

    首先可以明確的告訴您我的觀點,“一妻多夫”肯定不可行的。

    1、“一妻多夫”制度是對女權的壓制,也是對人倫的挑戰,也是對法律的一種踐踏。若實行“一妻多夫”會嚴重的導致女性的身體健康,會使女性徹底淪為生育機器,這是與法治社會,和諧社會格格不入的,所不允許的!所以說,專家提出的建議完全是一種隨心所欲的想法,根本未考慮到法律、道德的約束,簡直就是庸醫做法,是不可取!

    2、“一妻多夫”制度假設實行(這裡排除中國的藏族、珞巴族、門巴族以及一部分納西族中還保留著“一妻多夫”習俗。),那麼是否能夠符合人們的想法和歷史的程序呢?答案顯而易見,僅僅依靠“一妻多夫”制度並不能改變歷史潮流。是因為婚姻的真實本質是為了繁衍或者是透過財產繫結方式組成一個同盟共同應對風險。所以,婚姻制度並非一開始就有,也並非一成不變,一切的設計都是為了配合當時社會條件下的繁衍需求。人類的行為受制於基因的本能,不過基因只是帶給你強大的繁衍衝動,並沒有規定你一定要結婚。另“一妻多夫”制度極大可能會導致澇的澇死,旱的旱死和最後誰來賺錢養家餬口的問題產生!

    3、中國單身人口和男女比例失調沒有太大的聯絡,即並不是因為男女比例失調必然導致單身人口數量增加。例如:大部分單身是因為人們自願選擇不婚造成的,有可能是因為不想結婚,也可能是因為看不上對方等原因。所以要解決單身人口數量或者男女比例失調,去折騰婚姻制度,這是毫無意義的事情,也是無用功。畢竟婚姻本質是為了組成一個同盟去繁衍後代或者是共同應對風險的同盟,那麼婚姻不是具有上述本質,其實就是在折騰婚姻。對於這個家庭中的單個丈夫來說,他獲得繁衍的機會並不大。這一方面有機率的原因,另一方面也因為女性的生育能力是有限的。在生育後代這個事業中,女性是稀缺資源,是決定生育數量的核心因素。在一個家庭裡,增加男性的數量對增加後代數量沒有太大的幫助,增加女性的數量才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所以從繁衍的角度來說,增加老公數量的邊際效益很低。另外抗風險的能力也是不高,現代社會的執行早就脫離了小家庭單打獨鬥的模式,大趨勢是人們越來越傾向於依靠社會協作來對抗風險。配偶組建的這個抵禦風險的同盟到底靠不靠譜,只有等風險真正降臨的時候才知道。

    4、黃有光教授的方案對改變現狀沒有太大的幫助,但沒必要對此進行道德層面的指責。作為經濟學家來說目的都只有一個:如何把經濟問題轉化為社會問題,並讓大眾接受。對於新自由主義經濟學而言,如何在現有框架下進行自由選擇,才是最重要的問題。可經濟學的最大問題就是:它的洞見性更為抽象,往往只在資料中存活,而在現實生活中難以被接受。事實上,經濟學在個體單次決策中能夠給人的幫助是極其有限的,如果過於迷信經濟學,甚至會起到反作用。例如,馬雲、馬化騰和我三個人平均資產上千億,這樣的統計有意義嘛?會認可這個資料嘛?很多人都會在平均工資資料公佈出來以後都會發出吶喊“我又拖後腿了!”。

    那麼是否婚姻本身沒有什麼固定的模式,具體某個模式是好是壞,完全是人們自己的主觀評價。但是無論如何評價, 所有的觀念和道德,都要讓位於生存和繁衍的需求。如果某種模式滿足了當時社會生存繁衍的需求,就算這種模式在一開始看起來非常不可理喻,他也會逐步獲得人們共識上的認可和推崇。人類社會現在仍然在向前發展,未來仍然充滿變數,所以在婚姻問題上無視時代的發展去固守一個死板的道德標準是沒有意義的。

    5、結合上面所說,所以個人總結一下,黃有光教授所建議的“一妻多夫”制度,其真實目的不在於解決男女比例失調問題,而是在乎所謂的經濟學,一切的一切都圍繞著一個目的:只有讓窮人更窮、富人更富,這社會才有生機和活力。“一妻多夫”制度的提出除了想搞一個大新聞之外,還在於他們根本不把普通人當人,這是經濟學家們的真實套路!

    最後借用一句老話:“一個和尚挑水吃,兩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沒水吃”來結束我的觀點!

  • 2 # 郭媛媛83

    他可以以身作則qi模範帶頭作用,現在還有很多因各種各樣原因不能完婚的的如果成功再去提議。不能成功實施的話大家也好有個參考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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