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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典電影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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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人狂言
根據婚姻法來說,已經完成結婚的男女,如果女方不願意同房,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進行同房。
雖然法律是這麼要求的,賦予了男方這樣的權利。但是在生活當中實施起來其實非常的麻煩的。
女人不願意和自己的男人同房肯定是有原因的,可能是因為雙方的結婚是通過了沒有感情的相親,也可能是女方有自己的難言之隱。
也可能是女方在進行婚姻詐騙。
男方這個時候一定要搞清楚,要利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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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寧與顏落
那就離吧,有什麼好說的。不知道這個婚姻怎麼成立的?難道是強迫結婚還是其他原因?既然如此,建議你們重新審視一下這段感情和婚姻,必要時可以離婚,因為有時候離開是為了更好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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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和風祥瑞
一個女人不願同她的男人同房還鬧離婚,首先這事不可笑。發展到這個地步,肯定兩個人有了很多的矛盾,也不是一天半天形成的,應該是多年積累的。
出現了這種情況,兩個人都應該深刻的想一下。想想有哪些矛盾點,在哪裡,怎樣才能避免。人人都有缺點,婚姻生活中更沒有一帆風順的,磕磕絆絆是常有的事,勺子哪有不碰鍋沿的。兩個人是需要相互包容、理解和支援的。
最好不要走離婚這條路,三思啊三思!
時間可以改變一切,也可以淡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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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雪兒心情加油站
不是可笑。是他不想和你過了,外面有人了。才會不讓你碰,身體最誠實。離婚吧,沒什麼好留戀的。留住她的人留不住她的心。勉強在一起也不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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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火煮瑣事666
夫妻婚姻生活中包括感情生活和夫妻性生活兩部分。兩方面缺一不可。
如果女方不和丈夫同房,過夫妻生活的話,那你倆只是名義上的夫妻並不是真正的夫妻。
這樣的夫妻實際上是名存實亡,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夫妻。
兩個人生活在一起,不僅要生活上相互照顧,感情上互相依託,生命中更要有一個愛的結晶,孩子,來維繫婚姻生活。
婚姻中,如果妻子拒絕和丈夫同房發生關係,那麼就不可能繁殖後代,那麼他們的婚姻生活,是不道德的,不健康的,不和諧的。
女方為什麼不和男方同房呢?這裡面原因很複雜,可能各有各的原因,不能一概論之。或者女方有某些精神上的疾病,懼怕這種夫妻之間的這種行為,或者女方有什麼婦科上的疾病,這也很難說。
或者有的女方是石女,她怕被男方發現她的疾患,所以就不和他同房,拒絕同床,這也是有可能的。
也有的女方,新婚之夜,與丈夫發生過性行為,但從此以後,卻拒絕和丈夫同房,這也許是心裡有了別人,看不上現在的丈夫,這也是有可能的。
問題中提到既不和男方同房,又卻要鬧著離婚,這種女人肯定心中已經有外心,結婚前可能心裡就有了相好的,所以才拒絕和你同房,跟你離婚,這樣的女人心不在你的身上,既然是又不同房又要離婚,那你和她在一起生活也沒有什麼實際意義了。
兩個人心不在一起,那還叫什麼夫妻呢!雖然是,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但是遇到這種情況,女方已經這樣鐵石心腸了,和她在一起也是受罪,也再沒有過下去的必要了,所以長痛不如短痛,趁早離了吧。
總之:
遇到了這樣的事,這樣的老婆,心裡要掂量清楚。
是過是離早點拿主意,心不在你身上,你再努力也白搭,早作決定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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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月淼2
這個問題是剛結婚,還是結婚己多年的?
我有親戚是農村的,結婚第三天早上,把屋裡擺設東西全破壞了,她的東西拿走,就回孃家了!最後離婚,把所有男生的東西財物還回去了。
她們倆人是自由戀愛己三年,而還是鄰居。當時感情非常好,男生對她家的活差不多都他做。
女生說結婚沒有同房的,她說一看到男生特怕的。
女的已相隔五六年己30歲了,經別人介紹一個有孩子的男人她也生孩子了,覺得真奇怪不懂怎麼情況?當時離婚時她父母都生氣,但沒辦法啊!可能是緣分吧
你們己結婚多年,可能是有原因吧你是否檢查自己,有沒有對不住她的?或者日常生活有壓力造成好煩。
她工作很忙又累,心情不愉快等等吧
你是男的應該多體貼,和愛護她,多疼她。
什麼事不是應該不應該的!女生是水弱者,多給點溫暖她會把生命會獻給你
千萬不要走離婚這條路,離婚有孩子,是傷害可愛的寶寶
你可以開導開導心情拿出戀愛時精神那種美好,能觸動她的心。
有的男生不愛這個女生,硬說女生鬧離婚,是拿這個情況藉口離婚!想你不是的,那就好
希望多多給你心裡,最愛的嬌妻甜蜜溫暖。你們一定會幸福快樂一切美好!
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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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會飛的饞嘴貓貓
如果不是有病,那就是不愛你了,不但是不愛,還是已經討厭了,就連應付都不願意了,只能說一點感情都沒有了,一個女人愛不愛一個男人,她的身體絕對不會撒謊,男人因性而愛,女人因愛而性,這是絕對沒有半點假在裡面。 一個女人愛不愛一個男人了,從她的肢體上就可以看得出來,拒絕你觸碰她,不願與你有肢體上的接觸,看都不看你一眼,和你說話的時候都不看著你,心不在焉,這些表現說明她已經沒有愛了,女人到了這種地步,做為一個男人來說,無論你有多愛他,也無論你怎麼做,都沒有任何意義了。太可笑了,一個女人不願意和她的男人同房,還鬧離婚大家怎麼看?
外面有人了,不但有人了,還已經在一起鼓掌了,不但鼓掌了,而且還差點讓單缸發動機爆缸。高速的活塞運動讓她知道了人生的巔峰,你的小馬達已經拉不動這巨大的貨車了。心裡已經沒有你了,這不是可笑,是可悲。
想想自己的退路的,女人一旦有了婚外情,就不能回頭了,自己想想背後的呼倫貝爾應該放什麼才好,是馬還是羊,做好一個人賓士在草原上是什麼感覺,你是想策馬揚鞭還是想做個牡羊人吧。
沒有愛的夫妻生活,就像炒菜沒加鹽一樣。夫妻之間沒了感情,沒了愛,就算同房又有什麼意義呢?只不過是滿足生理需要罷了,和木頭一樣,沒有任何意義,還不如沒有,不要認為夫妻生活就像做義務一樣,那和普通動物還有什麼區別,即使沒有愛情有感情也行,沒了愛情也沒了感情,這種夫妻生活沒有也罷。
夫妻生活最能促進夫妻感情的,無論多大的怨氣,只要一輪下來,所有的問題都可以化解了,如果女人已經討厭和你鼓掌了,說明這段感情也就應該結束了。炒菜不加鹽,再好的食材也沒有味道。
男人出軌是肉體,女人出軌是心。男人在外面打野雞也許就是一種愛好和獵奇,就像喝飲料一樣,換換口味,品嚐一下到底是啥味道,和長喝的那種有啥不一樣,回頭想想還是家裡的老陳醋味道最正,自己也就浪費點子彈,心還是會放在家裡的。
女人就不一樣了,一旦出了軌,就是心飛了,飛的不再想回到從前了,無論什麼原因,都是無法挽留的,只有零次,從此不再回頭,做為男人這一點是要知道的。不要把女人不願意同房說成可笑,這不是笑話,更不是童話,是在告訴你,她要離開了,已經在你的背上種上了草的種子,春天了,草子就要發芽了,馬上就會有一片綠油油的大草原了。你如果當成笑話,也就真的成了別人的笑話,你自己慢慢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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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陳君子之交淡如水
這個問題我見過,那是四十年前,有兩對這樣的情況,一對是男人放棄了,不聽任何人勸說而選擇分手。另一對是女方自己的知己三言兩語解決問題。至到現在他們三家房子、車子、票子,都有了。日子過得非常好。至於你說的太可笑了,沒有那麼可笑吧,人家鬧離婚?問題己放在點桌面上了,就看你的態度!試想作為男人不解決問題,反而要把問題放大,害怕世人不知道?這種做法不大好吧?所以我勸男人一句良言,好好開花,好好謝。如若不然對男人沒半點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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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困上困
我就有了小孩,不想離婚,沒夫妻生活也堅持讓孩子童年時光過好,自己苦一點累一點了,想要的時候用手解決就好,小孩到了成年人就去離婚,找個愛我的老婆,天天可以抱著睡,可以過夫妻生活的,其實夫妻生活不是年齡問題,問題是她不願意給你,這個夫妻義務也不能強來,萬一她告你強姦罪就好。苦命的男人。
回覆列表
這個問題很不好回答,因為人性是複雜的。我只能根據之前在網上看過這樣一個案例來介解釋,跟你提的問題差不多。 夫妻雙方總為家庭瑣事爭吵,甚至因此影響到正常的夫妻生活。由於妻子常常拒絕與丈夫發生性關係,忍無可忍之下,丈夫一紙訴狀將妻子告上法庭,要求離婚。 夫由於妻子常常拒絕與丈夫發生性關係,忍無可忍之下,丈夫一紙訴狀將妻子告上法庭,要求離婚。
然而,結果讓丈夫大跌眼鏡,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妻子不願性生活
丈夫無奈欲離婚
今年30歲的周雷,在一傢俬企工作。2007年,經人介紹,周勇與小自己四歲的娜娜相識,成為男女朋友。
經過3年的熱戀,兩人正式步入婚姻殿堂。然而,由於與周雷的家人一起生活,婚後兩人時常為一些家庭瑣事爭吵。
讓周雷沒想到的是,日常瑣事的紛爭發展到了“夫妻生活”上。即便是在新婚之夜,娜娜也拒絕和他發生性關係,直至婚後半年兩人都不曾有過“夫妻生活”。
無可奈何之下,周雷只好求助於岳母岳父。岳母和女兒一番溝通後,娜娜才與周雷有了第一次“夫妻生活”。可這之後,娜娜依舊拒絕丈夫的要求。周雷說,結婚到現在,三年的時間與妻子的性生活不到十次。
2012年3月,兩人的孩子誕生了,可雙方的感情卻並沒有更好。周雷覺得兩人的婚姻應該是走到盡頭了。
今年6月,他以妻子拒絕導致雙方性生活較少,且家庭矛盾多為由,一紙訴狀將娜娜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兩人又因財產分割問題各持己見,無法達成協商。
周雷表示,婚後所住房屋是其婚前所買,而且也一直由其父母幫忙還房貸,因此不願分割這部分財產。而娜娜卻認為,自己每月支付生活費,還給公婆買過東西,因此希望分割房屋財產等。由於這一問題無法解決,因此,娜娜一直不同意離婚。
近日,青山法院審理後最終判決:不準予周雷與娜娜離婚。
專家:
不可僅以性生活不和判處離婚
如今,“夫妻生活”不再成為難以啟齒的話題,因性生活不和提出離婚的案例屢見不鮮。那麼,性生活不和能否成為離婚的理由?又該如何界定呢?
江岸法院永清法庭夏煜法官表示,司法裁定對婚姻非常慎重,准予是否離婚會根據多方面的原因,本案也不是根據性生活不和這一原因來判決的。夏法官表示,一般來說,第一次訴訟離婚,只要有一方不同意,而且有一方有意改正,法院會給予對方機會調解。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張付堅律師表示,最高法院關於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離婚的規定中提出,“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但此概念非常籠統,是否感情破裂在實際操作中還需綜合判斷,而不能僅僅以性生活不和來判決。張律師表示,本案中,雙方是因為家庭瑣事影響了夫妻感情,雙方只要互相體諒,夫妻之間的矛盾是可以解決的,不能視為感情破裂。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喬新生則表示,性生活是夫妻生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當前越來越多人因性生活不和提出離婚,而不像以前只是憋在心裡,這是一種社會的進步,相比之下,“同床異夢”更可怕。這個問題不知道你還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