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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herishen叻

    二十多年前的保險,病種只有十種左右。當今社會疾病的高發和某些罕見疾病也與日俱增,過去的幾十種病症,已經日漸淘汰,不滿足社會現狀,現在連帶輕症+重疾,已經有上百種。保險,本就是防範的未可知的風險,增加病種是為了以防萬一,雙重保障。

  • 2 # 田子本

    保監會規定的好像只有25種,保險公司又加了好多,那當然好了。但有些疾病發生的機率真的實在是太低了,現在就變成了一種競爭的方法

  • 3 # 德行天下148009444

    現在國內的重疾險產品的大病種類均為保監會統一規定的25種重疾+各公司自由發揮,雖著大家保保險觀念的增強,近幾年保險行業飛速發展,各大集團公司紛紛投資保險行業,特別是保險中的重疾險產品不斷湧現出新的產品,而新產品的種類動輒50種、60種、70種甚至100多種,較常見的重大疾病中,出險最高的為惡性腫瘤,約佔所有重疾數量的77%,其次為心血管類疾病、腦中風和良性腦腫瘤。而98.63%的重疾都在25種重大疾病範圍內,由此來看,一款重大疾病保險保的多、保的全並不是這款保險的一個很大優勢,而只是一個錦上添花的亮點而已。如果病種不算優勢的話,那選購的標準應該是什麼呢?費率:如果我能花4000元買一款保70種重疾的產品,那我為什麼要花5000元買一款保40種重疾的同類型產品, 等待期:風險是未知的,如果現在買,明天就生效,那就太好了 ,自動墊交:重疾這種長期保障,一旦某次保費漏交,而保障不至於失效 ,免責條款:我們不但要知道什麼情況下賠付,也要知道什麼情況下不賠付, 保險規劃:市面的上保險產品多種多樣,完善的保障規劃,才能使利益最大化注意事項:A款重大病保險保障70種重疾,B款重大病疾病保險保障50種重疾,則B款保障的重疾,A款均能保?錯!除了前25種重疾相同外,其餘另加的錯綜複雜,沒有規律,B款可能有幾種重疾,A款是保不了的“我們的重疾產品是XX類,細分下來有八九百種,比別人家的60種、70種多太多了!”文字遊 戲,常見於某些業務人員和電銷人員,不管是種還是類,大家都一樣最後,雖然某些疾病現在發病率低,但天有不測風雲,有可能10年或20年後也會增高!重大疾病保險保障的病種再多,也不可能保障所有的重大疾病,當患了一種身故才能賠付的重大疾病時,為何不放棄治療拿出一筆錢來瘋狂一次(ps畢竟這也是一種生活態度),而這就是終末期疾病保障的意義!

  • 4 # 努力的小新

    這個問題應該辯證來看待。首先,重疾險只要包含保監規定的前25種重疾,這些險種已經能涵蓋理賠率90%以上的險種了;其次,重疾險的定義如果要很全面300種估計也不夠,所以保越多當然越好;最後的結論是,病種越多越好但這並不是評判一款保險優劣的唯一標準。

  • 5 # Mili牽著蝸牛去散步

    種類在精,不在多

    01 要看產品推出的時間

    2007年以前,中國重疾險的病種都是由各家保險公司自行釋義的,理賠標準也不統一,理賠時就產生了很多糾紛。

    為解決重疾險的市場亂象,2007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聯合制定了中國首部《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對25種常見成人疾病的表述進行了統一和規範。

    其中前6種是必須包含的,其餘的19種作為可選項,並沒有硬性要求。但實際上,幾乎所有的重疾險產品都會把這25種全部納入保障範圍內。

    除此之外,各家保險公司可增加其他疾病種類,並自行釋義。

    所以,2007年以前,即使是同樣保25種疾病的產品,差異都很大。而2007年至今,前25種疾病是統一的。

    那麼多出來的疾病是否存在巨大差異,就要看這些疾病的理賠率。

    02 要看疾病的理賠率

    根據這些年理賠資料資料顯示:

    ① 惡性腫瘤,佔據了實際重疾理賠的70%以上;

    ② 前6種高發病種,幾乎佔據了實際重疾理賠的90%以上;

    由此可見,25種之外的重疾理賠率僅佔5%左右,意味著,患上這些疾病的機率也很低。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基本的25種疾病就可以滿足健康保障需求,多出來的幾十種重大疾病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大的作用。

    既然如此,那麼關注25種之外的重疾是不是就毫無價值?

    答案依然是否定的,因為對於一些特定的人群,適當關注重疾的病種,是很有必要的。

    03 要考慮特定人群

    比如,給小孩子買重疾險,需要重點關注是否包含少兒高發重疾;

    有家族遺傳史的人群,需要關注是否含有特定遺傳病;

    還有些重疾可能是區域高發特徵的;

    還有些是職業高發重疾;

    ......

    以上情況都要適當重點關注。

    不過,話說回來,包含的重疾種類越多,保障也就越全面,但,不要陷入「以重疾險種類多」為宣傳賣點的陷阱。

    不建議把大部分精力放在病種數量的對比上,買重疾險,需要的是多方面的綜合考量。

  • 6 # 文輝會計碩士

    我們在選購重疾險的時候往往聽到代理人介紹有40、60、80甚至100種。面對重疾險時,第一感覺就是重疾種類是不是越多越好?到底重疾險應該買多少種呢?哪種才是最適合自己的產品呢?

    在講到正題之前,給大家講一個笑話:大概是說一個人去飯店吃飯,吃了七張餅,吃飽了。然後他後悔地說,早知道第七張餅就能吃飽,就不買前面六張餅了。這個笑話裡其實隱藏了一個保險的重疾數量邏輯。

    現在市面上對於重大疾病保險,頭一個拿出來說的引數就是重疾種類,通常都是這種畫風:

    A代理人:這家公司產品不行,他只有25種重疾,我家有40種,厲害吧?

    B代理人:哎呀不要聽他說,他家40種算啥啊,我家60種呢。

    C代理人:你已經買了?哎呀,你應該看看我家的,80種重疾呢,多保不少疾病呢。

    D代理人:你們都靠邊站,說吧,你們家的保險有多少種?我直接在你們數量上加70%,我家有135種,都別爭了,我家最強。

    是不是覺得市面上的重疾保障數量越來越多?

    大家知道中國保險協會只給出了哪幾種重大疾病的官方解釋嗎?25種。是不是感覺這麼少?保障會不會不夠啊?官方怎麼這麼小氣?

    事實上:這25種疾病,幾乎覆蓋了絕大部分重大疾病的理賠範圍,其中排在前面6種重大疾病(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手術,終末期腎病)在保監會發布的較多年齡段內重大疾病發生率資料中最高可達94.5%。

    由此可見,25種重大疾病保障基本可以hold住人生絕大多數的重大疾病風險。保險協會給出的這25種是保障民眾的利益,任何保險公司出品的超出25種重疾種類的重大疾病保險都是必須涵蓋這25種重大疾病。

    回到一開始的吃餅玩笑,前面的六張餅(25種重大疾病)是那個人吃飽的基礎,最後第七張餅(超出25種重大疾病的其他重疾種類)才是錦上添花。

    那麼在25種數量基礎上演變的上百種重疾是怎麼出來的?很多時候一方面是保險公司將一些發生率很低很低的疾病增加進來了,一方面是是將重大疾病進行再拆分型別,讓數字變多。

    所以,說到最後,其實你會發現重疾那麼多種數量都在博眼球,但是又不能怪保險公司,市場的競爭,不斷疊加的重疾數量,對此不瞭解的民眾,客觀地讓重疾數量疊加遊戲一直玩了下去。

    你會說,我就算懂25種重疾可以保障絕大多數重大疾病的風險,可是保險公司要做那麼多重疾,我該怎麼買呢?很簡單。大家都逛過超市和網店,經常看到一句口號:加量不加價。不過保險產品的任何環節都有成本,無論發生率是真的不高,新增加重疾種類還是會算到成本價裡去的。關鍵就在於新增加的重疾是否會讓你購買的成本提升很多。

    吃餅的人吃了七張餅飽了,前面六張餅(25種重疾)收費1元/張,但是如果第七張餅(超出25種重大疾病的其他重疾種類)卻要收費5元/一張,那麼吃餅的人是不會買賬的。

    鑑於各家保險公司精算風險模型不同,沒有辦法給出統一的答案。主要是你心理應該有個秤,最好的方法就是:比價。例如:

    A產品保80種(25+55)重疾,保額十萬,保費2000元。

    B產品保100種(25+75)重疾,保額十萬,保費2500元。

    經過心中的盤算和對比之後,相信你能做出自己的正確選擇。

    總而言之,選一款適合你的重疾險,需要考慮疾病種類的數量、質量以及保費與預算。若是盲目追求保障更多的疾病種類,超出預算而削減保額是不明智的。因為核心的疾病保障是25種,屬於雪中送炭型,而其他的若干種疾病保障,不過是錦上添花型的,價格合適,當然還是多多益善的。

    重中之重:

    重疾險的疾病種類多少不是考核重疾險優劣最重要的指標,一款好的重疾險考核主要指標在於重疾的病種(高發的重疾與輕症包含多少)以及疾病理賠的定義(同樣的疾病,哪一款重疾險理賠條款更寬鬆)。

  • 7 # 常航學士

    正常來說,買重疾險是重疾疾病越多越好,但是如果隨著疾病種類的增加而導致保費更貴了,那麼就並不是越多越好了。因為市面上的重疾險產品大多數都統一包含了高發的25種疾病,所以一般來說,只要這款重疾險包含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中的25種重疾,那麼就足夠了,而病種越多,只能是錦上添花,它並不是增加保費的一個理由。

    因此,在預算相同的情況下,兩款重疾險,保障形態都一樣,都包含了25種規範疾病,那麼當其中一款病種少但是便宜時,應該優先選病種少的重疾險進行投保,當兩款價格一樣時,應該優先選病種多的重疾險進行投保。

    當然,如果經濟條件允許,那麼儘量還是購買疾病種類比較多的重疾險進行投保,畢竟不是高發疾病也不代表不會發生,它還是有機率發生的,所以為了避免不幸,當經濟條件允許時,還是購買疾病種類比較多的重疾險比較好。

  • 8 # 接地氣的保哥

    重疾險,無論是80種,還是100種疾病,已經包括法規規定的25種重疾,這這疾病佔所有疾病理賠的95%以上。其中6種重大疾病,佔所有理賠的80%以上,癌症,腦中風後遺症,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術,終末期腎病,冠狀動脈搭橋術。癌症佔到理賠的60%以上。

    重大疾病保險,你需要關注是否包括高發輕症,價格,賠付次數和責任,是否包括中症,癌症二次賠付是否間隔三年,是否含身故賠保額。等等。

  • 9 # 美中嘉和-小和

    可以看自己是否有家族遺傳史,並結合職業特點,買特定險種。比如肺癌、乳腺癌,都容易家族遺傳,所以如果有親戚得此類疾病,可以考慮買相關險種。避免眉毛鬍子一把抓。

  • 10 # 近憂君

    挑選重疾產品時,如何看待動輒上百種的疾病數量?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險產品按病種類型通常分為重症、輕症,有的還有中症。這些病種數量動輒上百種,基本都是保監會統一規定的25種重疾+各保險公司自由發揮。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人就認為:“產品A保的病種比產品B多,那一定是A產品更好。”真的是這樣嗎?重疾種類的多少是否是決定一款重疾產品價效比的關鍵呢?

    一、25種重疾是行業統一標準

    按照中國2007年實行的,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中明確了25種重大疾病的定義,包含6種必保,19種可選,並且成為行業統一標準。其中:

    惡性腫瘤、

    急性心肌梗塞

    腦中風後遺症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這6種疾病屬於每家保險公司的通用重疾,就是說每款重疾險產品保障的這6種疾病都是一樣的。我們現在購買的各家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的前25種病種都是一樣的。

    二、25種重疾可覆蓋大部分重疾

    那麼,監管部門為什麼要對這些病種統一定義和制定行業標準呢?

    第一,在未制定標準前,各家保險公司都是自行定義重大疾病,隨即引發了“友邦重疾案件”,也因此有了民間流傳的“重疾保險保生不保死”的說法。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切實的發揮保險真正的意義和作用,制定行業統一標準就成了必然。第二,定義的這25種病種屬於重疾中的高發疾病,特別是前6種。下面根據某家保險公司2018年理賠資料說明:

    圖/重疾病種理賠佔比

    圖/男性女性出險率最高的五大病種

    在較常見的重大疾病中,出險最高的為惡性腫瘤,約佔所有重疾數量的66.7%,其次為心血管類疾病、腦中風等。絕大多數理賠疾病都在25種病種範圍內。再來看出險率最高的疾病:

    圖/十大高發病

    10大發病率最高的疾病也全在25種重大疾病範圍內。

    三、有些病種華而不實

    有些產品看起來保障的疾病病種很多,但其實有些是用不到的,大多情況下只是充數。

    比如很多重疾險產品中含有埃博拉病毒,這種病毒常發於非洲,除非你經常去到那裡或者有長期在那裡居住,否則在國內是幾乎不會感染上的;

    還有瘋牛病,這些只是在歐洲國家常發的。

    換種角度看,病種越多相當於保險公司承受的風險越大,費率自然就會更高。所以,花大量時間和精力去關注病種數量的意義並不大,應該更多的考慮和關注常發病種的保障,這樣才能把錢花在刀刃上!

  • 11 # 慧擇保險網

    重疾險:顧名思義,保障指定的重大疾病,比如常見的惡性腫瘤(即癌症)、急性心肌梗塞等,這些病由於治療費用昂貴,不是每個家庭都能承受的起的。(有的重疾險也會保障身故責任)

    市面上的重疾險有保30種、50種、100種重疾不等。

    但無論保多少種,由中國保險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定義的25種重疾,佔到了理賠的95%。

    所以,無論是買多少種疾病,在價效比高的前提下當然是種類越多越好,如果因為增加了疾病種類而提高了價格那就不太划算。

  • 12 # 傷心xs后羿

    全是吧,也看好什麼病,因為有的保險公司為了好看把那種幾億分之一的病也加里了。不過保障專案越多,保費肯定是越多的,這玩意像天平用錢找平衡的

  • 13 # 北斗一下

    對於這個問題,並不是越多越好。

    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聯合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中的標準,重大疾病保險產品的保障範圍應當包括常見的25類疾病。

    其中這6種發病率高達80%至85%,分別是: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冠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

    市面上存在“80 種”甚至“100 種”重疾這樣的產品原因是什麼呢?主要針對特定人群或者是特定地區,有些疾病是極其罕見的,發生率低到忽略不計,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遇到 25 種重疾之外的其他重疾機率很小。

    實際上,很多情況下是增加營銷噱頭。所以說,支付了額外更貴的保費,換來一些患病率極低的疾病保障,是非常不划算的。

  • 14 # 逍遙森123456

    應該是理賠的條件越寬越好!

    舉個栗子,比如太平洋保險公司在2017年前後出的金佑人生,說實話貴!但是在一些重疾輕症的理賠中明顯比其他公司寬的多!我所說的理賠條件寬鬆是寫在合同裡的,比如有些公司糖尿病要截肢才賠太平洋當時的險種規定只要注射胰島素180天,有些腦梗要有後遺症才賠太平洋只要是腦梗就賠,估計後來太平洋自己也意識到賠的太多,所以後來的險種都沒有這麼寬鬆的條件!

    就以往的理賠經驗來看,重疾理賠最多的是癌症!大概能佔85%左右,心腦血管疾病能佔10%,剩下的就是其他重疾!

    我們國家是有明文規定,重疾險必須包含的25種重疾,其他的都是各個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加上去的,目前大陸市場的重疾險包含的病種種類都差不了太多,理賠條件也差不多~那剩下的就看公司服務和客戶心情好了~

    我還是那句話,買保險看條款!看條款!看條款!少聽業務員連保單條款都不拿跟你瞎忽悠的~最早覺得保險都是騙人的那一批人不就是在自己七大姑八大姨那買的嗎?

  • 15 # 談點世

    重疾的種類,從最早的10種、30種、50種、80種、到後來的100種,再到現在的115種,甚至有的120種。

    當然現在很多重疾險產品,除了100多種重疾,還增加了30-60種不等的輕症,只是相對重疾而言,輕症賠付的保額比例較少而已。

    其實目前市面上的重疾產品,除了前面的25種重大疾病是銀保監會規定的必須有的疾病種類以外(這25種也是發病率最高的重疾型別),其它的重疾都是各家根據疾病發病情況各自增加的種類。

    各家保險公司大部分疾病種類都是一樣的或者相似的。

    疾病種類實際上當然是越多越好,尤其是同樣的保費和理賠條件的情況下。

    因為買重疾,除了疾病種類以外,我們還需要關注保費是否優於其他家,以及每種疾病的理賠條件是否寬鬆,保險公司是否靠譜。

  • 16 # 使用者106630304947

    中保協規定的是25種重大疾病,基本上涵蓋了90%的人可能遇到的大病風險,所以市面上超過40種重大疾病的保險,從種類上講,沒有大的差別。

    這裡需要提醒的是,重疾險是給付型保險,即確診或疾病達到一定程度即可理賠,因此,最好不要在一家公司投保,避免因為健康告知、理賠條件等問題而不能理賠,建議長期重疾+一年期重疾結合購買,增大保額,降低保費,同時也增加理賠機率。

  • 17 # 虎461599485

    國家規定了重大疾病保險必保的重疾種類共25種(統一通用的),已經涵蓋了高發常見的約95%的重大疾病,25種以外的都是由各公司自行制定的,個別同類病種差異(理賠條件)很大。也有的公司為了增加賣點,硬湊病種數,如將狂犬病定義為重大疾病,其實毫無意義,因為雖是病,但目前世界上都無法治癒,死亡率100%。至今,仍有很多疾病醫學都束手無策。所以,對於重疾險中重疾數量的多少要取決於客戶的意願,要理性認知,不可盲目追求。保險保的是機率,況且,恕我直言,當患者到了一定的年齡患上某些疾病,因身體狀況原因,醫院也末必敢給治。保險是儲備,真要想健康還得從自身做起,保持良好的心態和健康生活飲食習慣,適當地運動和鍛鍊,對於預防疾病也是非常有效的。

  • 18 # 媛未了

    好的保險條款,要有寬容度,通俗來說,就容易達到理賠條件,而不是所謂的病種多,就算保10000種,理賠條件苛刻也那白搭。那是吆喝吸引外行人的。保險是門專業,不是看幾篇文章就是磚家了,請找專業有職業操守的代理人規劃人生財富。

  • 19 # 樂樂麻麻4

    謝謝邀請。保險其實是保障,保障在風險來臨時不會束手無策,不會讓原來的生活被打亂。現在經常有人說辛辛苦苦幾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做為保險代理人,因為經常做理賠,遇到那些重大疾病的客戶時,的確感到他們應對風險時的焦慮不安,除了錢財還有治療效果都是關心的事情。原國家保監會,現在已經是銀保監會,規定的36種重大疾病,涵蓋了非常常見的疾病,比如癌症(所有惡性腫瘤),心血管,腦血管等等常見病常發病。有的保險公司為了提高自己產品的可比性,又不斷的在自己公司產品裡增加病種,從最早的個位數病種增加到3位數的病種,有的甚至可能還會拆分病種(輕症癌分好幾種,實際就一種就可以涵蓋)來提高數量,算濫竽充數吧。所以說病種不在於多,在於是不是常見病,或者有過發生的疾病。別讓所謂的病種多矇蔽了我們對保險產品的識別能力和判斷能力。

  • 20 # 小小理財家

    不一定,看重疾種類除了看種類數量外,更重要的是看種類"質量"。重疾種類多並不代表重疾保障全。

    我最近正在梳理重疾險保障範圍這一塊,有一現成的例子供參考。我選取了三個重疾產品的保障條款來進行對比。

    與心臟相關的重疾保障具體見後表,A產品重症18項,輕症9項;B產品中症16項,中輕症7項;從數量上看,A一定比B好,其實不不一定,比如輕症方面,A比B都出兩項,但最高發的“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和“冠狀動脈介入手術”A產品就沒有,多出的是發病率相對較低的疾病。

    同樣都有“嚴重的Ⅲ度房室傳導阻滯”這項保障,名稱相同,但釋義不同,B產品的理賠要求會比A產品和C產品嚴苛一些。

    A產品和C產品釋義“指心房激動在房室交界區、房室束及其分支內發生阻滯,不能正常地傳到心室的心臟傳導性疾病,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1)心電圖顯示房室搏動彼此獨立,心室率<50次/分鐘;(2)出現阿-斯綜合徵或心力衰竭的表現;(3)必須持續性依賴心臟起搏器維持心臟正常功能,且已經放置心臟起搏器。”

    B產品釋義“指心房激動在房室交界區、房室束及其分支內發生阻滯,不能正常地傳到心室的心臟傳導性疾病,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1)心電圖顯示房室搏動彼此獨立,心室率<40次/分鐘;(2)動態心電圖顯示至少3秒的RR間期;(3)出現阿-斯綜合徵或心力衰竭的表現;(4)必須持續性依賴心臟起搏器維持心臟正常功能,且已經放置永久性心臟起搏器。”

    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各家保險公司推出的重疾險產品多達100種重症,幾十種中、輕症。其中25種重症是銀保監會規定的,有統一的定義和理賠要求,其餘的保障由各家保險公司自行選擇和定義。

    所以在購買重疾險時,不能僅僅看重疾種類的數量,還要看具體的釋義條款。不過的確看釋義條款絕對是一項超級繁瑣的工作,還枯燥乏味。對這方面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我的文章“重疾險到底保什麼——重疾詳解”。持續跟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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