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奇葩證明”:
1、出境旅遊 要求出具母子關係證明
北京一位陳先生一家三口準備出境旅遊,卻被要求出具陳先生和緊急聯絡人的母子關係證明。陳先生早已落戶北京,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戶口簿上早就沒有了陳先生的資訊。頭疼之際,有人給陳先生指了一條道: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個證明。先不說派出所能不能順利開出證明,光想到為這個證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陳先生就惱火。最後這一難題的解決,得益於向旅行社交了60元錢
2、市民遷戶口,要證明“你爸是你爸”
50多歲的西安市民劉先生因為單位房子拆遷,在為自己辦理戶口遷移時就遭遇了奇葩證明。西安市範圍內遷移,轉入轉出地又都在高新區,沒想到派出所聽劉先生說要和父親遷到一塊,讓他去辦父子關係證明。為了證明“我爸是我爸”,劉先生不僅請91歲的老父親回原單位開證明,還四處奔波,從1963年父親的幹部履歷表中找到他是他爸兒子的“蛛絲馬跡”。
3、找工作,要開品行端正證明
4、兌換殘幣,要看孫女“撕錢”證明
57歲的張安在家負責帶孫女,2014年的一天中午,張安在廚房忙做飯時,孫女拿起客廳茶几上的幾張百元大鈔疊著玩。待張安端著飯出來,桌上已是一堆“紅紙片”。張安戴著老花鏡一點一點地將錢拼起來,但還是缺了幾塊,於是去銀行兌換殘幣。“想著能兌換多少就兌換多少,可銀行非得讓我去社群開個證明,證明這錢就是我孫女撕的。”張安說,他找到社群,工作人員說這根本就沒法開,他們也沒親眼看見錢是不是孫女撕爛的。
5、自願引產,要開“社群同意”證明“
我要去醫院做引產手術,但醫院讓找社群開個證明。”2014年,鄭州女子陳風(化名)來到金色港灣社群居委會,要求社群工作人員給她開個同意引產手術的證明。社群辦事員張萍聽完後很詫異:“做引產手術不是自己願意就能做嗎?為啥還要讓社群同意呢?”對此,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婦科工作人員解釋,年滿20週歲、懷孕14周以上的婦女終止妊娠的,應提供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計生機構出具的證明,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
6、老人慾領異地社保 被要求證明自己活著
“證明一個大活人健在,要蓋好幾個章,真是把我老腿都跑斷了!”張大爺很生氣。他說,妻子黃阿婆原來在邵武市工作,社保地就在邵武市。退休後,邵武的社保中心每年都要求張大爺寄一張證明黃阿婆還活著的“健在證明”,才有資格領取社保金。張大爺想不通,異地社保為什麼要這麼麻煩?一個大活人活著,有什麼好證明的呢?7、車在大風中被樹木刮傷,理賠要出示“風力證明”據《山東商報》報道,陝西咸陽一位市民的車輛在一起大風中被樹木刮到,到保險公司理賠時,被告知需開具“風力氣象證明”,這位市民到氣象局開證明,工作人員告訴他要收取600元的費用。他質疑收費依據,工作人員表示,“收費是為彌補氣象事業經費不足。如果你覺得600元貴,咱們可以再商量。”
8、補辦骨灰存放證,殯儀館讓開“遺失證明”
據《當代生活報》報道,有次南寧新竹路社群居民到居委會辦事處,要求開具一張“骨灰存放證遺失證明”。在溝通之下,該居民吐露了心中的難處,該張骨灰證遺失證明是他為自己的前妻開的。他前妻離世後,骨灰一直儲存在殯儀館,但最近他不小心弄丟了該張骨灰存放證,於是他想請殯儀館再給他重新辦理一張,可殯儀館要求他出具遺失證明才能幫忙辦理,於是他只好求助於社群。9、應聘幼兒園校車司機,要開不喝酒證明據《大河報》報道,鄭州汝河路辦事處金京花苑社群副主任張女士說,有一次,一名男子來到社群要開一個不喝酒證明,讓張女士哭笑不得。原來,這名男子應聘了幼兒園校車司機的工作,幼兒園要求校車司機必須平時沒有喝酒的習慣,並要求他到所在的社群開具這樣的證明。
10、買房,被要求證明“結婚前未婚”
張小姐戶口設在太湖縣,2013年10月在安慶開發區買了一間預售屋,辦理公積金貸款,應安慶市房屋置業擔保公司要求,前往太湖縣民政局辦理未婚證明。張小姐今年3月入住新房,擔保公司通知她辦房產證,並告知如未婚,需再開具一份時間截至當時的未婚證明,如已婚帶結婚證前來即可。為避免奔波之苦,張小姐便和男友領了結婚證。沒想到張小姐5月7日下午接到擔保公司開發區營業部通知,說辦房產證的資料已轉到營業部,要她來簽字,不僅要帶結婚證等證件,還需開具2013年10月至今年3月間未婚證明,以證明她在買房至結婚期間未婚。
這些“奇葩證明”你都遇到過嗎?
十大“奇葩證明”:
1、出境旅遊 要求出具母子關係證明
北京一位陳先生一家三口準備出境旅遊,卻被要求出具陳先生和緊急聯絡人的母子關係證明。陳先生早已落戶北京,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戶口簿上早就沒有了陳先生的資訊。頭疼之際,有人給陳先生指了一條道: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個證明。先不說派出所能不能順利開出證明,光想到為這個證明要跑上近千公里,陳先生就惱火。最後這一難題的解決,得益於向旅行社交了60元錢
2、市民遷戶口,要證明“你爸是你爸”
50多歲的西安市民劉先生因為單位房子拆遷,在為自己辦理戶口遷移時就遭遇了奇葩證明。西安市範圍內遷移,轉入轉出地又都在高新區,沒想到派出所聽劉先生說要和父親遷到一塊,讓他去辦父子關係證明。為了證明“我爸是我爸”,劉先生不僅請91歲的老父親回原單位開證明,還四處奔波,從1963年父親的幹部履歷表中找到他是他爸兒子的“蛛絲馬跡”。
3、找工作,要開品行端正證明
4、兌換殘幣,要看孫女“撕錢”證明
57歲的張安在家負責帶孫女,2014年的一天中午,張安在廚房忙做飯時,孫女拿起客廳茶几上的幾張百元大鈔疊著玩。待張安端著飯出來,桌上已是一堆“紅紙片”。張安戴著老花鏡一點一點地將錢拼起來,但還是缺了幾塊,於是去銀行兌換殘幣。“想著能兌換多少就兌換多少,可銀行非得讓我去社群開個證明,證明這錢就是我孫女撕的。”張安說,他找到社群,工作人員說這根本就沒法開,他們也沒親眼看見錢是不是孫女撕爛的。
5、自願引產,要開“社群同意”證明“
我要去醫院做引產手術,但醫院讓找社群開個證明。”2014年,鄭州女子陳風(化名)來到金色港灣社群居委會,要求社群工作人員給她開個同意引產手術的證明。社群辦事員張萍聽完後很詫異:“做引產手術不是自己願意就能做嗎?為啥還要讓社群同意呢?”對此,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婦科工作人員解釋,年滿20週歲、懷孕14周以上的婦女終止妊娠的,應提供鄉(鎮)政府或者街道辦計生機構出具的證明,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
6、老人慾領異地社保 被要求證明自己活著
“證明一個大活人健在,要蓋好幾個章,真是把我老腿都跑斷了!”張大爺很生氣。他說,妻子黃阿婆原來在邵武市工作,社保地就在邵武市。退休後,邵武的社保中心每年都要求張大爺寄一張證明黃阿婆還活著的“健在證明”,才有資格領取社保金。張大爺想不通,異地社保為什麼要這麼麻煩?一個大活人活著,有什麼好證明的呢?7、車在大風中被樹木刮傷,理賠要出示“風力證明”據《山東商報》報道,陝西咸陽一位市民的車輛在一起大風中被樹木刮到,到保險公司理賠時,被告知需開具“風力氣象證明”,這位市民到氣象局開證明,工作人員告訴他要收取600元的費用。他質疑收費依據,工作人員表示,“收費是為彌補氣象事業經費不足。如果你覺得600元貴,咱們可以再商量。”
8、補辦骨灰存放證,殯儀館讓開“遺失證明”
據《當代生活報》報道,有次南寧新竹路社群居民到居委會辦事處,要求開具一張“骨灰存放證遺失證明”。在溝通之下,該居民吐露了心中的難處,該張骨灰證遺失證明是他為自己的前妻開的。他前妻離世後,骨灰一直儲存在殯儀館,但最近他不小心弄丟了該張骨灰存放證,於是他想請殯儀館再給他重新辦理一張,可殯儀館要求他出具遺失證明才能幫忙辦理,於是他只好求助於社群。9、應聘幼兒園校車司機,要開不喝酒證明據《大河報》報道,鄭州汝河路辦事處金京花苑社群副主任張女士說,有一次,一名男子來到社群要開一個不喝酒證明,讓張女士哭笑不得。原來,這名男子應聘了幼兒園校車司機的工作,幼兒園要求校車司機必須平時沒有喝酒的習慣,並要求他到所在的社群開具這樣的證明。
10、買房,被要求證明“結婚前未婚”
張小姐戶口設在太湖縣,2013年10月在安慶開發區買了一間預售屋,辦理公積金貸款,應安慶市房屋置業擔保公司要求,前往太湖縣民政局辦理未婚證明。張小姐今年3月入住新房,擔保公司通知她辦房產證,並告知如未婚,需再開具一份時間截至當時的未婚證明,如已婚帶結婚證前來即可。為避免奔波之苦,張小姐便和男友領了結婚證。沒想到張小姐5月7日下午接到擔保公司開發區營業部通知,說辦房產證的資料已轉到營業部,要她來簽字,不僅要帶結婚證等證件,還需開具2013年10月至今年3月間未婚證明,以證明她在買房至結婚期間未婚。
這些“奇葩證明”你都遇到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