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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曾幾何時下雪之日

    昨天晚上刷微博的時候,在微博上看到周杰倫地表最強杭州演唱會現場,點歌環節中一個自稱是小仙女的女生,給自己的前男友點了一首《算什麼男人》,而她的前男友和他的老婆,據說當時也在現場。

    她說:“雖然他長得醜,眼睛也瞎了,但是我還是想祝福他,我想點一首《算什麼男人》給他。

    來,鏡頭靠近點,讓他老婆看看我,長得多!漂!亮!”

    我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這個女孩兒這樣做好不好,只是看著影片的時候,我忽然發現,這個從拿起話筒那一刻開始就一直笑著懟前任的女孩兒,在唱歌的時候聲音卻一直在抖。

    “日子照樣過,我沒你照樣過,不會很難受,我會默默的接受。反正在一起時你我都有開心過,就足夠。”

    分開是真的,當初想要嫁給你也是真的。可是我們終究要說再見了,從此彼此的人生再也沒有別的交集。

    這最後一回的驕傲,是對過去的告別,也是對自己的安慰。

    01

    見過太多的情侶在分手的時候撕破了臉,還急著要把曾經加在對方身上的讚美全部變成詆譭。

    可即使是內心的陰謀得逞,對方因為這些惡語相向而有所難過,自己也不會因此而感到真的有多麼開心。

    也是在那個時候明白,真心相愛過的人,是無法祝福,卻也不能詛咒的。

    所以即使現在兩個人沒有在一起了,對你說出那些刻薄的話的時候,還是會笑裡藏淚,話中帶傷,強顏歡笑掩飾著內心的難過。

    02

    “你還記得他嗎?”

    “早忘了,哈哈。”

    “我還沒說是誰。”

    你我都曾經是經歷過失戀的人,也都曾在別人問起的時候,假裝灑脫,假裝瘋癲,假裝早就已經把你忘得一乾二淨。

    很多時候,我們都裝得無所謂,用微笑去掩飾,其實心裡比什麼都難過。

    然後在某個偶然的時刻,偶爾聽到某一首歌,看到某一張的照片,在街頭看到某一個很熟悉的背影,還是會猝不及防的紅了眼眶。

    真正愛過的人,怎麼可能說忘就忘。即使逃過燈紅酒綠的街,也難以逃過四下無人的夜。

    03

    在網上看過一個影片,一個男生失戀後一直一個人,當某天他得知前女友婚期時,他開著車跟在婚禮車隊後面,默默地送了7公里。

    他一邊開車一邊像個孩子一樣嚎啕大哭,直到前女友發來簡訊:對不起,別追了,就送到這裡吧。

    他慢慢停下了車,目送著車隊越來越遠……

    早就已經被影片催淚到不行的我,終於因為這一句話淚水崩潰。

    04

    陳奕迅在《十年》裡唱道:“如果對於明天沒有要求,牽牽手就像旅遊,成千上萬個門口,總有一個人要先走。”

    我們都曾想過,要談一場甜甜膩膩的戀愛,兩個人永遠都不要分開,卻因為年齡,家庭,工作,學業,經濟等各種問題不得不對愛情望而卻步。

    十六歲時揚言要陪你到六十歲的人,可能二十歲就愛上了別人,二十歲遇到的姑娘可能二十五歲就做了別人的新娘。

    可愛情就是盲目啊,是即使曾經一萬次因為愛遍體鱗傷,也甘願在第一萬零一次的時候為了愛再次奮不顧身。

    明明知道走到最後很難,明明知道最後還是沒有辦法相伴一生,可在你愛著我的時候,我也曾真心赤誠的愛過你。

    不是所有愛情都要相伴到白頭才算給故事畫上了圓滿的句號,後來我們相愛都與時間無關,一段共同走過的路程裡有一段共同的溫暖回憶,就已經足夠了。

    05

    一個女孩兒因為前男友二月十八號結婚,於是半夜開車去他家門口,看著他們家門口貼的大紅囍字,看著三樓他的婚房,安靜地坐了一夜,跟他在一起這麼多年,過了今晚一切歸零。

    臨走只留下一句話:和他結婚的那個姑娘,請善待我的青春。

    祝你們幸福是假的,祝你幸福是真的,願你從今往後過的都好,感謝我們彼此曾經相遇。

    “有時候愛情最美好的結局,不是我成為你的新娘,而是我曾在你需要我的那段時光,認真的愛過你。”

    在你遇到人生最後一個愛人,牽著她的手走上婚禮的時候,即便新娘不是我,可是新郎我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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