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hiql007
-
2 # 小王講房
有必要成立業主委員會,現在大家都有維權意識,業主委員會代表小區業主,去和物管協調溝通,去向當地政府部門發映小區的問題,最大限度保障小區業主的權益,同時也利於小區和諧管理。
-
3 # 中國物業普查v小夢
成立有成立的好處,當然也有壞處。
你的先檢視物業服務合同還有幾年時間,向當地的辦事處或者社群諮詢按照當地的流程來走
-
4 # 將愛封塵伍佰年
題主問是否有必要成立業主委員會?回答是肯定的,有必要!這些在網上也有定論。
如何有效發揮委員會的最大作用,是現在要探討的。
第一,業主委員會的定位以及委員會和物業管理的依存關係。話不多說,先上圖。
我在網上隨機選取了四張照片,分別是小區環境對比和停車位對比。這就是物業管與不管帶來的兩種截然相反的居住環境。
1.業主委員會的定位。
針對物業不作為,管理跟不上,小區無秩序,業主居住環境受到破壞等問題,作為個體,業主除了與物業發生矛盾,產生無奈和無力感,根本解決不了實質問題,所以慢慢的衍生出業主委員會這樣的自治管理組織。透過選舉出來的業主委員會代表(主任和副主任)與小區物業協商解決。核心目的就是維護業主應有的權益。
2.依存關係。
導致物業的難作為、慢作為和不作為的因素有很多,比方說:人員配置不匹配、管理不順暢;水電暖費用和物業費用的收繳困難;小區始建之初定的收繳費用與當下支出比例存在很大差異;總有那麼幾戶“釘子戶”等等……
所以現在的物業很聰明,在滿足業主委員會維權改善小區居住環境的同時,又會藉助委員會的力量,幫忙催收,對個別業主採取“輿論群攻”。畢竟小區是大家的,總不能因為一兩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吧?
正確發揮業主委會的能量很多小區業主委員會聲勢浩大,但解決問題的實質能力不足,缺乏法律指導,找不到問題的癥結所在,也不能把基本訴求和法律有機結合起來,導致業主們的呼籲在物業的眼裡成為了小布爾喬亞的無病呻吟,無關痛癢,你喊你的,我做我的。比如說原本達不到舉報條件卻選擇舉報或者報警了,人家來了也處理不了,還是讓你們自己協商處理。
所以業主委員會必須要有法律顧問團隊,如果在小區業主中實在找不到,就需要找法律援助與本小區掛鉤。有償的和義務的都有。
讓專業人士提供針對性的維權服務,從而發揮出業主委員會正確的能量。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有必要!有必要!有必要!
-
5 # 沉默的執著vlog
這個很有必要,因為物業以利益為目的,服務為次,成立委員會有種制約他們的,他們心裡就有點數。不會太誇張了。還是成立好
-
6 # 插樹嶺電視匯
目前,從網上報道來看,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無論在哪個城市小區都是存在,而且有的地方甚至表現得很激烈,特別是涉及到維權方面,因為法律的相關規定,致使單個業主在維權方面基本上是難以實現,而業主的維權又是日常小區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事實上對於如何維權,法律上是有規定的,但無論從哪方面出發,都有一個繞不開的組織,就是業主委員會,而如何成立業主委員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以後有何權益好處,則是很多人都關心的事情,今天就和網友們扯扯這個事情。
首先,如何成立業主委員會,條件挺多的,而且麻煩,現在就結合小編所在的小區和讀者們扯扯。在政策規定上來講,只要條件滿足就可以申請,但在執行過程中,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方面,要有足夠的業主在申請書上的簽名,簽名之後公示等等,這些裡邊最主要的就是簽名,只有人數夠了,上級鄉鎮街道和社群所在的居委會才會派人過來指導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至少我們那個小區就是那樣)。另一方面,業主大會召開的時間,這個也是特別關鍵的,事實上這個才是關係到業主委員會能否順利成立的主要原因。比如業主所在的小區,其他程式都走完了,初次召開業主委員會的時間好像是一個週四的下午,那會基本上沒幾個業主去,然後街道辦、社群的人來了以後,記錄了一下,就走了,在這之後業主大會更是達不到召開的人數(每次召開都得上級來指導),到最後因為過了規定的時間(申請書是有期限的,過了時間就得重新開始),致使到了現在,小區內仍然沒有業主委員會(業委會成立最好是在交房之後一兩年內,越往後推,各個業主越沒有心思整這個事情)。
其次,成立業主委員會以後,有什麼好處。一方面,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後,如果小區內需要進行大維修,就可以及時動用維修資金進行施工,而不是像之前一樣,出了問題,物業已要召開業主大會才能動這筆錢為藉口,遲遲不進行維修,同時,每個小區的維修資金其實額度都很大,這個時候產生的利息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而業委會可以代表業主對這筆錢進行合理的使用,而在沒有業委會的時候,利息這筆錢到底去了哪裡,估計沒人清楚,也查不到。另一方面,業委會是可以和物業公司進行平等的交流,可以代表業主對物業的支出清單進行詢問,要求物業公佈公共區域以及公共區域的收入,維護業主的知情權以及相關的利益,在全體業主不滿意現有的物業公司的時候,可以對現有的物業公司進行解聘(這也是我們那個小區想要成立業委會的原因,對原有的物業意見太大了)。
-
7 # 佳桂團隊
有必要的
成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維護自身權利的重要途徑。
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目的是讓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所有業主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制定小區《業主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對小區進行自主管理,聘請專業物業服務公司實現業主自治,促進小區和諧健康發展,實現小區增值保值的目標。
2.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是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權利。
(1)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是《物業管理條例》和《物權法》賦予業主的法定權利。
(2)對於符合條件但尚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所在的房管部門有義務督促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
(3)當住宅區的樓齡超過5年時,更有需要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於法律規定,住宅區5年後只能使用住宅區的維修基金,維修基金必須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方可使用。
3.所有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也是非常必要的。
(1)沒有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缺乏物業監管主體,無法有效監管小區前期物業公司的招募、獲取和使用小區維修資金和收益及公共區域產生的其他資源,無法依法維護業主的合法權利和維護小區的生活質量。
(2)如果住宅區在竣工後兩三年內仍在保修期內,但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即使住宅區內業主的共同財產,如俱樂部、游泳池或住宅區內的門和道路,有問題,必須進行維修,開發商也可以以某些人的要求為由拒絕個人要求,從而逃避保修責任。
4 .附屬於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公開招聘過程。
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什麼好處?
一、業主有自己的法律組織,可以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並監督物業公司按照合同和物業服務標準向社群所有業主提供服務;
第二,業主可以依法收回社群所有權收益,為社群的長期發展奠定經濟基礎。
三、業主可以有效監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確保籌集的資金不是胡花;的房子
4.業主可以透過參與社群的管理和建設,加強共同管理常識的普及和再教育,促進社群朝著長期和平穩定的方向發展。
總括來說,成立業主委員會肯定對所有業主有利。所有業主都可以授權業主委員會解散服務不令人滿意的物業公司,僱用新的物業服務公司,並在自治區有效行使其權利。
-
8 # 稅管員老楊
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以下幾點好處:第一,能夠代表廣大業主發聲。以我們小區為例,業主之間並不團結,意見很難形成統一,對小區的公共面積使用更是形成了矛盾。第二,能夠代表大多數業主的根本利益。第三,在一定程度上制約物業管理。有些物業只收費不作為,長期以來,使矛盾不斷積累,物業費收不上來,服務跟不上,形成惡性迴圈。甚至出現斷水斷電等違法行為。
總之,有了切實能夠代表大多數業主利益的業主委員會還是有一定必要的,也希望管家能夠出臺規範法律法規,不斷約束物業公司的行為,實現和諧穩定發展。
-
9 # 嘴壞心毒
很多事務只能透過業主委員會來處理,監督物業,組織投票決定公共區域和設施的使用和收益分配等等。只能透過業主委員會實現
-
10 # 使用者曦睿
業主委員會也是個班子,班長很重要,委員也要盡職盡責。業委會的現狀堪憂,中青年業主在崗拼搏無瑕顧及,退休人員業主七老八十健康每況愈下,有心無力。業委會的工作眾口難調,費力不討好,有的業主要求高標準,口號震天響,但不願意當業委會委員,有的當選了也只是個掛名委員不幹事,有的業委會連開個會都困難。有的業委會沒有一分錢補貼,連工作電話都是自掏腰包。
建議:
1、業委會成員都是能幹事特別是願意幹事的業主,有一個好主任至關重要。
2、業主要支援業委會的工作,首要的是按時繳納物業費。
3、業委會要有政府部門直接領導,具體檢查督促業委會的工作。
-
11 # 手機使用者沉默地我
這:要是為了業主的利益,就必須成立業委會!因為有好多小區,本身保安是五個人,卻上報是十個人,這樣的事讓好多人發現而已,還有其它一些小區發生的事情,只要小區的細心❤人,都發現過有些是物業所為的等等呀!其次為了國家和城市的建設,在中央和地方領導下,只有人民百姓參考的小區和城市,永遠是不一樣的呀!只有人民地城市人民愛,人民地城市人民建而已嗎!……
回覆列表
有必要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代表小區業主,去和物管協調溝通,去向當地政府部門發映小區的問題,最大限度保障小區業主的權益,同時也利於小區和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