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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是5年;
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可以到原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資質延續。但是企業一定要注意到期時間,資質延續必須是資質還在有效期內,才能稱為延續。一旦資質過期,只能按照重新核定的方式進行申請。因此,企業一定要提前三個月做準備,保證留出充足的時間進行銜接。
建築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後,若要延續資質,還是要準備一系列材料,包括:資質申請表、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財務審計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人員證明、社保證明等。裝訂好材料後直接去原資質申報機關申請。
僅供參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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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XY
有效期是5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可以到原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資質延續。但是企業一定要注意到期時間,資質延續必須是資質還在有效期內,才能稱為延續。一旦資質過期,只能按照重新核定的方式進行申請。因此,企業一定要提前三個月做準備,保證留出充足的時間進行銜接。
為什麼企業資質會進行頻繁延期?
1、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企業資質做延期調整,減輕企業壓力。
2、近年資質改革要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工作已刻不容緩,延期資質能夠給資質改革一些時間做改革,適應其改革要求。
企業資質進行頻繁延期,有何影響?
1、減少企業成本
資質證書有效期會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仍可用於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建築企業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資質證書到期的,都不需要進行資質延續,減少了申請資質時耗費的人力物力,減少了企業成本。
2、企業後期資質申請競爭加劇
資質延期,意味著此前、同一時期、甚至之後一段時間的企業資質到期可能都會統一到2021年12月31 日,建築企業資質辦理需要一系列程式,如果扎堆進行,可能會使市場上的資質證書匹配難度,企業之間的競爭加大。
3、建造師證書需求變化
短期來看,建築企業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延長,建築企業對於建造師證書的需求量也將下降,會使得市場上證書數量增加,相應的證書價值也會降低。
但是長期來看,家對於“新基建”以及各工程的投資加大,未來建築行業發展的空間和潛力還很大,政策會造成短期內證書的價值下降,相同的,也會造成其價值上升。加上隨著建築行業的不斷規範化,認證合一常態化,建造師證書在未來仍有很大升值空間。
此外,建築企業資質延期,雖然對企業來說有不少利處,但並不代表企業就可以不受監管、萬事大吉了!資質延期的同時,相關部門必定也會加大對企業的監督核查,企業對於資質證書要求的人員業績等仍不能放鬆警惕,否則將會面臨嚴重處罰。
企業資質延期,是深化建築行業“放管服”的重要舉措,對企業來說也許是有利於企業的發展的,所以,各單位一定不能忽視該問題,透過延期的時間,加大檢查管理力度,充分利用時間促進企業的發展。
回覆列表
關於建築資質有限期的規定 根據2018年12月22日施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七條規定: 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正、副本具備同等法律效力。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延續與變更《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應當於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向原資質許可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做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受疫情影響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延期的特別規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關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準穩妥推進建設工程企業復工復產,現決定,我部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築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有效期於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滿的,統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將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資質證書無需換髮,在此期間仍可用於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 2020年3月6日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關於湖北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62號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幫助湖北省建設工程企業解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業生產經營面臨的實際困難,確保湖北省建築業平穩執行,現決定,註冊地為湖北省的企業持有我部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築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有效期於2020年9月30日前期滿的,統一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相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效期將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期,資質證書無需換髮,在此期間仍可用於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