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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睿雅舒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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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爸的修行
如果朋友靠譜,要回來肯定沒問題。
如果朋友賴賬,那關鍵是能否提供有效的證據。現在錢處處都留下記錄,只要留心不難證明。
比如,現在10萬元一般都不會是家裡現金,會有取款轉賬等電子憑證。
再如,一些關鍵的通話記錄,聊天記錄等。
如果對方也電子入賬了,也會要求對方提供十萬元出處。總之,證據鏈完整,證明借錢的事實,就可以透過法律手段要回。
不過,還是建議給朋友點時間,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還有上面的借條格式,請收藏。要知道借這個詞,是有歧義的,“今天網三借李四4萬元。“真說不清到底誰跟誰拿了錢。要明確借款人、出借人,就不會惹麻煩了。
願早日解決問題,錢財友情兩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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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陸燕青
先小人再君子。首先想辦法獲得一些證據,比如打電話提及還款的事宜,趁機電話錄音留下法律承認的證據;其次當眾向欠款朋友婉轉提及還款事宜,以便獲得人證。最好是拿到或者拿不到證據之後,才去跟欠款人攤牌,以免對方有所準備一賴到底欠錢不還。
如果上述方法失效,沒有留下任何證據。人證物證全部沒有的情況下,只能當面與朋友商量,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請朋友在補一張欠條。筆者在早年經商期間,此類情況經常聽說,但是一般都能圓滿解決。既然是朋友,如果連這一點信用與道德都沒有,那就是喪失了人性。
如果出現此類情況,可以請第三方的朋友出來協調此事;可以請欠款家人或親戚協助;還可以找到欠款人的單位,請組織上幫助解決。一般情況下,借款人總會留下一點蛛絲馬跡,甚至可以報警請派出所出面把錢要回來。
借款人與欠款人之間因為財務關係,總會經常電話或者簡訊聯絡,這就給警方帶來“破案”的證據,雖然有一點證據不足之嫌。
如果所有辦法都無法解決,又沒有去法院起訴的法律依據,打官司包輸那就自認倒黴吧!這就是雙方的原因了;一邊是賴賬,一邊是交友不慎;十萬元欠款權當教訓吧。
筆者總結:第一不能隨便借錢給朋友,何況十萬元不是小數目;第二欠條這麼重要的資料必須好好保管;第三近君子遠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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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豫鄉文旅
這個情況就很複雜了,有兩種情形,咱們分開說。
第一,你們朋友之間關係好,打不打借條是一樣的,到時他有錢直接還給你就是了。這個是不用再解釋了。如果他還錢的時候想索要會借條,你就明說,借條我早就撕掉了,我相信你,有時候人與人之間就這樣,善意的欺騙是為了維護友誼。再說第二種情形。
第二,你的借條丟了,好朋友不認這筆賬,好了,就有點棘手了。替你分析幾種可行的辦法,你可以視情況靈活運用。
1,趕緊拉上一個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和你一起去向你朋友補籤借條,這個程式一定要走的,如果他拒絕,好了,接著用下面的辦法。
3,是借的現金還是銀行轉賬?現金麻煩些,銀行轉賬的話還有各種記錄可以查詢複製的,這個可以在手機電腦上尋找,或者直接去銀行櫃檯諮詢,出示自己的身份證件一般會得到銀行的支援的,畢竟不是小數目。
4,在對方還不知道你的借條丟失的情況下,可以向他追要一次借款,兩人交談時開著手機錄音,以便留下語言證據,這個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以後朋友賴賬了這個錄音證據能支援你的權利主張。
5,實在沒招了,就攻心為上吧,找你朋友的親戚朋友,說明利害關係,不要因為10萬塊錢斷了交情,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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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夏目88888
真朋友你又何須打欠條,不是真兄弟打了欠條也沒用,沒有足夠的信任最好別借很多錢,礙於情面可以少借點,就算賴賬損失也不大還能看清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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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徐國良律師
就看你這個朋友,是真朋友還是假朋友。真正的哥們朋友,借條也好,欠條也好,寫不寫,丟不丟,都無所謂。是真朋友,你不問他要,到時也會主動還給你,如一下子還不清,也會先還一部分,餘款待有時再還。你現在欠條丟了,主要證據丟了,如果借給朋友時給的是現金,且當時又沒有證人在場,不是透過銀行或銀行卡轉賬的,如果這位朋友要賴賬,那是沒有辦法的事。由於沒有保管好重要證據,導致要不回借款,這個教訓是用昂貴的十萬大洋換來的,代價實在太高了。所以,像這種大額借款,借款手續一定要規範,且要透過銀行劃款,並保管好借條及匯款憑證,這樣才不致借給他人的錢到時收不回來。
回覆列表
為了保障日後能夠順利拿回借款,寫借條時收回借款的必要保障。但實際生活中,很多人因為跟借款人關係好,或是借款人急需用錢,往往沒有打借條。等到該還錢的時候,因為本身就沒有書面的憑證,借款人如果不想還錢,否認借款的事實,就會不打算還錢了。
雖然說借錢的時候沒有借條,出借人想要拿回錢會比較麻煩。但畢竟是借錢的事實是的的確確存在的,這一點是借款人無法賴掉的。所以,在對方表現出不積極還錢的時候,建議先試著雙方先進行協商,如果真是關係很好的人,可以考慮爭取和平解決債務糾紛。
當然,要是對方就是鐵心當了老賴,協商無效的時候,那出借人這時候就應該積極收集相關證據到借款人所在地法院起訴,以免自己蒙受經濟損失。
一般情況下,雖然是沒有欠條這個直接證據,但如果有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總之,只要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的證據即可。如果僅僅依靠自己的能力無法找出可利用的證據,那麼建議最好先諮詢專業律師。
借錢沒有借條起訴時應注意的問題:
1,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已權益時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
2,起訴的法院:你應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3,證據的收集:沒有借條,單憑匯款單不能獨立證明他欠款的事實,因此證據方面應該儘可能全面的收集(如電話錄音,相關證人等)。
4,如果你勝訴,法院會依法執行,如果他沒有現金還款,依然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主要收集的證據:
1.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沒有欠條可以使用其他證據,如銀行轉賬記錄、電話錄音、證人證言等,能夠證明欠款事實和欠款金額即可。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可列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即收集曾向他追要過欠款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影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追討欠款。
3.收集對方財產資訊
收集對方財產資訊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之所以要收集對方的財產資訊,是因為現在很多類似的債務糾紛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當事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資訊,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只能儘量提供。
最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借錢的時候不管雙方關係怎樣,都必須得打借條,沒有借條想打贏官司就得費很大的勁。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肯定會首先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就要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出借人就將承擔敗訴的風險。
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就拉個互相沒利益關係的第三人作證,在事後補上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