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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約好結婚互相通知。和平分手,朋友狀態。因為家裡反對而分開(反對原因,因為都是獨生子女,異地定居,家裡不願意)。現在偶爾一起玩下游戲,群裡跟朋友一起開開玩玩扯扯淡淡。 這樣的狀態,結婚該通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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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女人新志

    有一種感情,叫做:如果過去還值得眷戀,別太快冰釋前嫌。

    這句話是出自王菲的《匆匆那年》這首歌,林夕填的詞,大意是在說我們年少時多少都經歷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然後這個人離開了身邊,卻走不出心田。

    於是我們帶著那股惆悵長大,卻依然惦記著舊的人,期待著有朝一日的我們能重新再見,並且因為彼此心中還有對方,再次重新相戀。

    哇哦,聽起來超級浪漫的!

    在多年之後,曾經的戀人又回到了身邊,兩個人都長大了些、成熟了些,當年青澀的愛,如今有能力讓它更好了,我想我們真的是天造地設的一對,是上天的旨意,要我這輩子只跟你相戀……

    ……喂,醒醒吧!這是現實,不是在拍電影啊!

    那個人早就走進別人的生命中,讓過去就只是過去了,而你還留在憧憬裡,痴心絕對的等著前任回頭幹嘛?是期待有一天前任會被雷打到,突然大徹大悟,回頭找你嗎?

    好,就算那些前任終有一天會回心轉意好了,有件事我就更不解了:既然你的心裡只有前任,那幹嘛答應跟別人戀愛並結婚?

    在陳奕迅的《世界》這首歌裡面,有兩句描寫愛情的歌詞,我覺得寫得很好。他說:

    原來愛情的世界很大,大的可以裝下一百種委屈。

    原來愛情的世界很小,小到三個人就擠到窒息。

    愛情,永遠都有一種獨佔性。那是一種只屬於你跟我的情感,不容許他人介入的情緒。

    但這不是你不好,而是回憶會自動把一個人、一件事給神格化了。畢竟,如果說每段感情會分開,都是有一方、甚至是雙方有問題,那怎麼可能分手之後,突然之間每個問題都變得沒問題了?

    其實,他們只是眷戀著那種又酸又苦,苦中卻帶甜美的遺憾罷了。就像是張愛玲的《紅玫瑰與白玫瑰》裡頭說的: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

    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

    是呀,沾在身上的飯粒只會讓人想拿掉,而烙印在心上的那顆痣,卻不是說放就放的。所以,遇見這種人,最好的方式就是也成為他們的前任,去當那顆硃砂痣。

    因為他們太喜歡那種分離的痛楚與惆悵了,喜歡到自以為是瓊瑤小說裡的主角,一定要在某個下雨的夜晚,在那個街頭的轉角又跟你巧遇,然後先是驚訝,接著問你一句:最近好嗎?

    接著,他會展開挽回大攻勢,約你看電影呀、聊聊往事呀、溫馨接送呀……諸如此類的事情,只為了跟你破鏡重圓,再續前緣。

    但談戀愛,要的是兩個人能好好的一起往前,誰要跟你一起演瓊瑤,當什麼痣啊!現在都看日劇韓劇歐美劇比較多了哦!

    所以,說了這麼多,建議你還是不要通知前男友為好哦!

  • 2 # 人到中年風青

    你覺得告訴他的理由是什麼呢?如果是報復就不必了,因為你已經當上了幸福的新娘,如果是炫耀也不必了,因為你的幸福和他無關,如果想離婚,那麼就必須通知他了,要不然誰來破壞你的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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