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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任曉紅

    你若是沒有男友又或者他沒有女友的情況下,看你心情再決定是否要見面,或者你有男友的話可以和男友一起去見面。否則的話,就沒必要了。不想生事的話還是不要見面的好。

  • 2 # 困知勉行

    無非就是約舊炮唄。

    如果還能破鏡重圓,那就見面,如果已經知道結局。那就沒必要見了,保留點最初的美好,相見不如懷念

    當然,如果你也能玩的起,就為了一續前緣,玩完了立馬放下,那就去

  • 3 # 化虎龍

    如果你有伴侶了,最好告訴她或者他,和另一半一塊去。如果你單身,如果你還有意,而且是你情我願,就是擦槍走火也無可厚非,不過記得保護自己。如果你無意了,那麼就最好別見,別給對方一點遐想空間,否則後遺症會害了你。

  • 4 # 小橘子沒蛀牙

    四年了,沒必要再見面了,他對你最好的尊重應該是不打擾,還說什麼特地為了你多逗留幾天,傻子才信呢?

    如果真的有這份心,那他早幹嘛去了?有的男人我是真搞不明白,當時分手的時候那麼決絕,現在時隔這麼久又回來找別人,這樣真的好意思嗎?

    女人確實容易心軟,但是我們走尊嚴,你沒有擁有當時的我,那你更不配擁有現在的我。

  • 5 # 花好月圓37098186

    已經分手了何必再見面?這種事情最忌衝動,如果沒有了繼續的可能就不要玩曖昧,於人於己都不負責任。

    分手後特意為了見面而見面,可想而知對方是想再續前緣,而你一定要清楚自己現在的身份與內心所需,如果你還處於單身狀態,而且對TA還念念不忘,覺得還有希望爭取在一起,那你就去見面又有何不可?但你如果現在已經沒有了想要和對方繼續的願望,那就明確的告訴人家你們跟本沒有見面的必要,如果你已經開始了另一段感情,那更是要斷然的拒絕,假如你不忍拒絕就帶上現任一起去見個面,做個了斷更為妥當。

    總之,感情不是兒戲,愛就愛的清楚,斷就斷的徹底,不要曖昧,害人害己。

  • 6 # 灰塵多

    不想節外生枝,不想以後給大家帶來麻煩和誤會,斷就斷得乾淨點,不能成夫妻也別成朋友,最好成為一個認識的莫生人,不來往就相安無事了。都不要你了,分手了還要見他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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