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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使線上學院

    “窮養兒,富養女?”,別跑偏了!

    前幾天看到一個影片,是關於對孩子價值觀的培養,引人深思。

    故事的一開頭是女孩兒接到追求者資訊,希望520能陪她一起過節

    女孩給出的答案是這樣的,明顯對對方給的禮物不是很滿意。

    女孩來的地方是醫院,母親因為生病住院了,哥哥很早就到醫院了 並指責妹妹來的太晚。

    哥哥表示母親身體情況,要等手術結束之後才知道 女孩兒表示自己先回公司。因為在醫院等著和在公司等著是一樣的,請假出來是要被扣工資的。

    鏡頭轉換到醫院病房,哥哥跟妹妹說下週有個會議要出差,想要妹妹請假幫忙照顧母親,妹妹就開始跟哥哥算賬了。

    為何會讓女孩兒有這樣的價值觀呢?一起來看看女孩兒小時候的情況吧。

    幫媽媽買東西,讓媽媽給跑路費;考試考好了,有獎勵;給哥哥倒水也要錢…

    小時候的哥哥也表示這樣教育不行,不能什麼事情都拿錢來解決,可換來的確實母親的一句:妹妹還小,女孩兒就應該富養。

    這個短短的故事,告訴我們的道理已經躍然於紙上:獎懲有度

    在我們成年人的世界裡,工作中幾乎每件事的對錯都會有對應的獎勵和懲罰,而且大多數都是以金錢為主,所以我們逐漸習慣了這種處理方式。

    就像影片中的這位媽媽一樣,無論什麼事都要用金錢來獎勵孩子,比如孩子買了醬油,考試得了第一名......

    有沒有思考過,這樣的鼓勵方式到底是給孩子的獎賞,還是一種無形的懲罰?

    “孩子怎麼變得那麼貪心了?”

    這裡再分享一個小故事:

    有位爸爸在銀行上班,想培養孩子做家務的習慣,就參照銀行對員工的激勵機制,孩子每做一件事,爸爸就獎勵他一些錢,比如:掃1次地獎勵10元,洗1次碗獎勵20元。

    孩子為了攢錢買喜歡的玩具,一開始特別有熱情,但是錢攢夠了之後,她就再不願意再做家務了,因為孩子不認為做家務本身有價值。

    正如上面的故事中家長的做法一樣:如果孩子做任何事情,我們都給他獎品或者金錢獎勵來作為強化條件,慢慢地,孩子的關注點就會變成獎品和獎勵,而不是做事情本身的價值。

    過度的金錢獎勵會讓孩子變得越來越貪心。

    貪心是什麼呢?不是說孩子越要越多,而是讓他離真正想要的東西越來越遠,比如做家務本身的價值。孩子反而越來越多的去關注本來他不是特別想要的,比如做家務能賺多少錢。

    那什麼是合適的獎勵呢?通常是要和他做的事情本身有很高的相關度。

    (1)描述結果的呈現或者內心的感受。

    比如孩子幫我們洗碗了,我們可以說:“你洗的真乾淨,這樣媽媽就可以早點陪你出去玩了。”

    還可以說:“你長大了,或者你有進步了,上次摸碗裡還有油,這次一摸碗都可以唱歌了。”

    我們描述得越具體,孩子可能就更願意分享洗碗的過程。孩子也知道我們不僅關注結果,也關注表達結果的描述。

    當然我們也可以表達內在的感受,可以說你幫媽媽洗碗,媽媽很開心,覺得很幸福。我們希望孩子做事以後關注這件事對別人的影響,而不僅僅是別人的評價。

    我做一件事,如果讓別人尤其是我在乎的人很幸福,那我就可以從這件事裡找到價值和意義。

    (2)向孩子表達感謝。

    告訴孩子他做的事情,改善了媽媽的生活品質,為這個家做了貢獻,讓孩子看到自己行為背後的價值和意義。

    比如孩子掃地以後,可以說你看我們家變得更乾淨了,這是一件改善我們共同的生命品質的具體的事情。

    再舉一個例子,如果孩子讓我們看他的塗鴉作品,為了避免說“你真棒”,我們一方面可以表達好奇和興趣,可以描述作品本身,詢問孩子畫的是什麼,讓孩子描述自己畫的內容;

    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表達自己的感受,詢問孩子畫畫時的內在感受。

    作為父母,我們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就是讓他更強大、更獨立、更自信、更自主,也更有自知之明。用合適的方式來獎勵孩子,更有助於培養孩子的這些品質。

  • 2 # 李哥排列三

    掃地五元,洗碗兩元,洗衣服兩元,扔垃圾一

    元,疊被子一元。當你看到這個賬單的時候,

    會感到奇怪,這是什麼賬單呢?這是一個孩子

    在家勞動所得的報酬。用這種方法激勵孩子樹

    立起家庭的責任感,根本起不到激勵的孩子作

    用,反而使孩子在潛意識中勞動與金錢掛鉤,

    這樣的獎懲教育應該使我們深思。

    孩子都希望得到大人的肯定評價,即使是那些

    上看上去缺點,毛病很多的孩子。在心理上得

    到滿!足,從而增強自信心和上進心。相反,

    如果一個孩子總是受到批評,他們的情緒就會

    越來越低沉,心理上的壓力就會越來越大,逐

    漸失去自信心和上進心。!

    一、要明確獎懲使用的範圍

    獎懲對孩子發展具有激勵作用,因此父母在對

    孩子進行獎懲之前,首先要明確孩子的哪些行

    為是應該獎懲的,哪些是不該獎懲的,這樣,

    才能給與孩子適當的獎懲,取得預期的教育效

    果。

    二、以表揚獎勵為主,批評獎懲為輔

    父母要多看到孩子的優點,要多看到孩子的進

    步,要多給孩子以肯定式的評價,要鼓勵孩子

    把自己的優點發揚光大,這樣有利於孩子不斷

    的進步,而不要總是盯著孩子缺點不放,更不

    要認為只有孩子把所有的缺點改正完了才是好

    孩子,有缺點的孩子也可以是好孩子,真正沒

    有缺點的孩子。

    三、獎勵懲罰要讓孩子有相應的感覺

    當小明打媽媽時,媽媽很輕鬆的說,你要和媽

    媽玩打架遊戲,是不是?然後,媽媽趁機打一

    打小明?不要太用力,但要比小明打的力量大

    一些,是真的打。結果小明受激怒再回答媽媽

    媽媽,還是同樣做法,只是第二次稍稍用力,

    媽媽再再繼續和小明玩遊戲。結果小明很快就

    沒有興趣打了,此後,小明不再打媽媽。

    同理,獎勵也要研究孩子的需要,獎品和獎勵

    的形式是孩子比較想要和比較喜歡的,這樣的

    獎勵才會對孩子具有激勵作用。

  • 3 # 吳曉玲79315471

    一、要明確獎懲使用的範圍 獎懲對孩子的發展具有激勵作用,因此,父母在對孩子進行獎懲之前,首先要明確孩子的哪些行為是應該獎懲的,哪些是不該獎懲的,這樣,才能給予孩子適當的獎懲,取得預期的教育效果。 教育中的懲罰現象應該伴隨著違犯道德規範的行為而出現的。即當孩子違犯道德規範,在道德方面出錯時才可以採用懲罰,而不應因學習成績差而懲罰孩子——因為懲罰不僅不能提高孩子的學習成績,而且還會使得孩子對相關的學習心存恐懼,並最終對相關的學習失去信心。 孩子重複地犯同樣的錯誤時才給予懲罰。對孩子因缺乏某方面的知識和經驗而首次犯某方面的錯誤時,不要懲罰孩子;否則,這將會使孩子終日處於不安之中——他們總是擔心犯錯誤和犯錯誤後被懲罰,進而變得膽小、懦弱、無主見,凡事都不敢去嘗試,凡事都要徵求成人的意見才敢去行動,這將會成為孩子發展的一個大障礙。 孩子已經認識到所犯錯誤的錯誤所在,並有悔改的意願,成人就不應該再懲罰孩子。因為懲罰的目的是要使孩子知錯、改錯。 孩子因探索慾望驅使而損壞物品,不應受到懲罰,否則,會使孩子因此而逐漸失去了探索求知的慾望,不利於培養孩子的探索精神,更不利於孩子從探索過程中獲得經驗,獲得發展。 好心做壞事不能懲罰。懲罰孩子要考慮動機,不能光看結果,由於能力和經驗的限制,孩子常會“好心”辦“壞事”,如,孩子想“自己的事自己幹”,自己倒水喝,水倒多了溢了出來。這時家長就不能批評,否則,將會挫傷孩子做事的積極性。 對孩子表現出來的一些心理行為問題,如吮手指、吃衣角、咬嘴唇、咬指甲、拔頭髮、發脾氣、強迫行為、戀物行為、性自慰行為等,不能採用簡單的懲罰手段來處理,因為孩子出現這些行為的根本原因是內心緊張和不安,懲罰不能解決他們內心的緊張和不安的問題,相反還會加重其內心的緊張和不安,進而使得類似的行為發生的頻率會進一步的提高,使相關的問題行為變得更加嚴重。 孩子完成了對他而言是具有挑戰性的任務時,應該給予表揚獎勵——這樣,有利於培養孩子的進取心和自信心。 孩子以獨特而有效的方式完成任務時,應該給予表揚獎勵——這樣,有利於培養孩子的創造性。 孩子表現出了我們所渴望的行為、態度和良好的習慣時,應該給予表揚獎勵——這樣,有利於培養孩子的相應的行為習慣。 不要用事先許諾的獎勵來激勵孩子。有的教師有時為了讓孩子聽從要求往往會採用事先許諾的獎勵來調動孩子的積極性。如,“你先別鬧了,你不鬧的話,媽媽就給你一塊糖。”“你幫媽媽擦桌子,等一下媽媽給你10元錢。”“不要再把洗澡水倒在地板上,聽話,過會兒吃了晚飯後,我給你吃冰淇淋。”等等,家長的這些許諾確實可能會在一時一事上發揮積極作用,孩子在得到家長的許諾後,確實出現某些好的行為;但是這種事先許諾式的表揚獎勵,如果用多了,其不良後果也是十分明顯的,它會使得孩子變得非常功利,使孩子在採取行動之前,只計較自己是否得利,或利大還是利小,使得孩子養成斤斤計較、見利忘義、自私自利等濃厚的功利主義意識和品質,使其難以認識到自己對待事情應負的責任,以及行為對他人和社會的意義,這就使得其今後很難與人共事、共處。 當孩子出於內在的興趣或進取心而表現出好的行為時,家長如果給予孩子過多的表揚獎勵,反而會削弱孩子的興趣和上進心。比如,孩子自己非常喜歡畫畫,他並不需要家長的表揚和物質獎勵,而只要獲得認可就足夠了。如果孩子畫出很美的畫,家長只要關注一下就行了,但如果家長說:“寶貝,你真棒!等一下我給你朱克力吃!”這樣的強化多了,反而會使孩子去畫畫的興趣逐漸減弱,甚至會使孩子出現厭煩心理。 二、以表揚獎勵為主,批評懲罰為輔 心理學研究表明:表揚獎勵與批評懲罰的比例最好控制在3:1。如果遠遠超過了這一比例,那麼,你的表揚或許已不太真誠或者就有點誇大其辭的成分;如果低於這一比例,那麼,你就可能是個過於挑剔的父母,這將令孩子情緒長期不安,進而會破壞孩子的自然成長,使其成為神經質、怯懦,或者不誠實,甚至還可能學會用粗暴的態度對待他人。 父母要多看到孩子的優點,要多看到孩子的進步,要多給孩子以肯定式的評價,要鼓勵孩子把自己的優點發揚光大,這樣有利於孩子不斷地進步,而不要總是盯著孩子的缺點不放,更不要認為只有孩子把所有的缺點改正完了才是好孩子,有缺點的孩子也可以是好孩子,真正沒有缺點的孩子是不存在的。 三、獎勵懲罰,要讓孩子有相應的“感覺” 獎勵,要讓孩子感覺到“甜”的滋味;懲罰,要讓孩子感覺到“痛”的滋味。只有這樣,獎懲才能觸及孩子的內心,才能對孩子的發展有意義。 如,小牛每次生媽媽的氣時,都會或打、或踢、或咬媽媽。這時媽媽總題告訴他:媽媽被他打得好痛,所以不可以再打媽媽了。可是,這個方法對小牛沒有產生任何改善作用。後來她聽了一位專家的建議,改變了應付的態度。當小牛打媽媽時,媽媽很輕鬆地說:“你要和媽媽玩打架遊戲是不是?”然後,媽媽趁機打一打小牛,不要太用力,但要比小牛打的力量大一些,是真的打。結果小牛受激怒再回打媽媽,媽媽還是同樣做法,只是第二次稍稍用力。媽媽再繼續和小牛玩遊戲,結果,小牛很快就沒有興趣打了。此後,小牛不再打媽媽。 又如,孩子不好好吃飯,父母可以由他去,只要讓孩子多幾次在下一餐到來之前嘗一嘗由於不好好吃飯而捱餓的“痛”,孩子以後到吃飯的時候自然而然就會好好吃飯。 再如,孩子玩水,你可以悄悄將總水龍頭關掉,當孩子要用水時發現沒水了,你可以說:因為你剛才玩水浪費得太多,孩子經過沒有水用的難受後,下次就知道玩水不是件好事。 很多時候,對孩子講再多的道理都是沒有教育意義的,只有讓孩子從自己的不良行為中獲得了“痛”的感受,其相應的認識才會真正到位,其改正不良行為才會有內在的動力。 同理,獎勵也要研究孩子的需要,獎品或獎勵的形式是孩子比較想要或比較喜歡的,這樣的獎勵才會對孩子具有激勵作用。 四、獎懲不宜過多,過濫 過多的懲罰,會使孩子自卑;過濫的懲罰,會讓孩子對批評懲罰產生“免疫力”,而使批評懲罰失去其應有的教育效果。過多的獎勵,會讓孩子變得對獎勵“上癮”——對自己所做的任何瑣事都期望得到表揚,或者會使孩子對獎勵產生依賴心理——有表揚獎勵的就去做,沒有獎勵的,應該去做的也不去做,過度的獎勵還會減弱活動本身對孩子的吸引力,同時還會泯滅孩子的自我激勵能力和創造能力。 另外,心理學研究還表明,過多獎勵和懲罰,會使孩子形成在別人的評估下學習生活的習慣,久而久之會使孩子缺乏主見,善於察言觀色,過於注意他人的評價。而一個人總是為了別人看法而學習生活是很痛苦的,為了迎合別人的看法,不得不偽裝自己,隱瞞自己的觀點,甚至失去是非觀念,失去個性和自信。 獎懲僅僅是一種外部強化的教育手段,它的目的是培養孩子在沒有獎懲的情況下仍然能自覺地去做他該做的事,即獎懲是為了不獎懲。因此,我們應努力創造條件,讓孩子從活動本身帶來的成功和快樂中得到強化,從自律中得到滿足。切記孩子的學習、發展的積極性絕不能僅僅靠外部強化來實現。

  • 4 # 雄爸的生活

    關於道德感,你可以百度一下柯爾伯格的三水平六階段,孩子的道德發展,每個階段有各自的特點!科學加關愛,培養出好孩子。他根據海因茨偷藥故事,描述了不同階段孩子的認知。

  • 5 # 親子快報

    先談一下獎懲教育的問題

    獎懲制度下的教育孩子是否真的能幫助孩子進步?

    舉一個例子:期末考剛考完,很多的爸爸媽媽都利用下班時間很辛苦的幫孩子溫習功課,但爸爸媽媽您是否有以下的話語出現…

    【媽媽說:弟弟,期末考如果你進步,媽媽帶你去買你想要的樂高積木】

    【媽媽說:姊姊,你如果粗心考不好的話,錯一題就打一下】

    【媽媽說:哥哥妹妹,你們如果再這樣搶玩具,我就要把玩具全部沒收,都不要玩了!】

    獎勵懲罰制度,好像鄉土劇的指令碼一般,天天都會在家中上演⋯⋯爸媽試著利用獎勵懲罰制度,增加孩子的好習慣並削弱不好的行為,但為何效果總是有限?

    以下是一篇1973年美國史丹佛的研究,很多的時空背景與現今的孩子很可能已不適用。但這篇研究也可以告訴我們一些事情獎勵制度一定不好嗎?也不全然;

    獎勵只能夠減少孩子對事物的排斥,但很多時候是無法有效的激起孩子的興趣。

    例如:很多的爸媽都會以平板電腦遊戲時間當作獎勵目標物

    【媽媽說:哥哥,如果你幫媽媽照顧妹妹,媽媽就可以晚上讓你多打10分鐘平板電腦】

    當如果這樣的話,哥哥享受的不是照顧妹妹所帶來的成就感,而是多打10分鐘平板電腦所帶來的愉悅感。所以最愛孩子的爸媽與老師們,我們平日應該要觀察孩子對於事物的興趣,再決定是否利用獎懲制度機制。當孩子不討厭學習活動,我們就應該透過引導孩子本身的動機下手而非透過外在的獎勵制度。史丹佛的這篇研究告訴我們什麼事情?此研究是針對『外在獎勵,對孩子內在興趣』的影響

    David Greene和Mark. R Lepper兩位研究者找來51位的孩子,這些孩子的年紀介於40~64個月(3歲~5歲之間),實驗的過程中將孩子分為3組;

    A組:跟參與畫畫的孩子說,等你們畫完之後,老師會給你們獎狀,而且我們也可以一起將得到的獎狀釘到到榮譽榜上,讓其他同學知道你們畫的有多棒。

    B組:孩子畫畫前,老師不會先與孩子說會給孩子獎狀鼓勵,但事後會給予獎狀鼓勵。

    C組:孩子畫畫後,不會給予任何形式的鼓勵。

    一個禮拜後,研究人員將這些孩子帶到一間大的遊戲室裡面,遊戲室裡面有很多的玩具。

    積木,黏土,角色扮演遊戲的玩具及前一個禮拜實驗的螢光筆和白紙。

    研究結果發現,A組的孩子平均花在螢光筆的時間不到其他兩組的一半,因此研究者認為經過獎勵後,孩子對於畫畫最沒有興趣。

    但很多的家長可能會覺得說不定A組的孩子花在螢光筆的時間少是因為很專心,所以花的時間不用那麼多。針對這個問題,研究者也想到了,所以他又做了一個研究;

    他請了三位美術老師,為遊戲室的每個孩子作品做評分(老師事先不知道誰是哪一組的)結果顯示,A組平均得分為2.18 ,B組平均得分為2.85,C組平均得分為2.69。這顯示出A組的孩子可能因為畫畫時間少,沒有用心所致。

    因此,研究者認為,獎勵制度會降低孩子對於活動的興趣並降低孩子自發性參與的動機。

    現在,我們談一下關於如何給孩子定立規則的問題。每個父母都想給孩子百分百的自由空間去發展獨立能力,但一直地縱容孩子,甚至有「只要他喜歡就可以了」、「孩子開心快樂才是最重要的」...父母如果有這種心態,教育出來的孩子,容易變得、自大、自我為中心而比較自私、沒禮貌,甚至是叛逆不太聽從父母的話。

    而六歲以前的小孩子,因為思想與身體都正處於發育期,如果沒有制定相當的規矩來約束他,孩子更容易為所欲為,也不明白判斷自己言行是否是正軌,這樣的孩子年紀大一點後可能變成不知感恩的小皇帝個性。

    所以,自由是可以的,但也必須再容許的範圍之內,父母該給孩子立下什麼規矩呢?又該如何對孩子實施?來看看六歲前就該給孩子立下的五個規矩,讓孩子當個有家教的小孩,也是每個父母都該知道的教養原則!

    規矩 1 :要有禮貌不打斷別人說話!不允許做粗野行為、說粗俗話許多孩子因為年紀還小,喜歡隨心所欲的打擾別人,甚至會打斷大人講話,另外,更有些孩子會說出"白痴"、"吃屎去"等言行,這都應該讓孩子知道說這話是不對的野蠻行為,但孩子的行為有時候無法解釋,那粗野行為該怎麼界定呢?

    比如孩子在幼兒園裡跟小朋友搶東西,小朋友不給他就開始無理取鬧,並罵道:「不給我的話,我就把妳爸爸打死!」,這種孩子喜歡用暴力,讓別人服從自己的意志和慾望,也喜歡用語言對他人進行攻擊、威脅,以滿足自己需求,這絕對是不可以的兒童行為!

    爸爸媽媽該如何是好?

    首先,要幫助孩子分辨是非,讓孩子知道以後絕對不可這樣做,這是粗野的行為,也要時時提醒孩子,要有禮貌、不打斷別人談話、也不要去打擾別人。另外也要讓孩子自己反省,想出更好的辦法來處理這樣的事情。

    比如媽媽可以問:「知道錯了,那以後該怎麼做比較好呢?」夫妻要心平氣和地引導,讓孩子很快找到其他的解決辦法,也要適當地給他鼓勵。這樣的規矩能幫助孩子調整自己的情緒、並且學會用對的方式去對待自己想要的東西。

    規矩 2 :自己的東西自己負責、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

    五歲前,因為是孩子自我意識,往往很難分清立場,也不懂得去分辨什麼東西是自己的,什麼東西是他人的。所以只要是喜歡的東西,他就會伸手去拿,覺得拿到我手上的就是我的了。這時候孩子常常會說:「糖果是我的,媽媽也是我的,玩具都是我的!」常常無法放手、也無法讓孩子學會分享。

    爸爸媽媽該如何是好?

    這個時候,爸媽們應該有意識地幫助孩子建立起自我意識,可以拿著大人的杯子和孩子的被子讓他分辨:「這一個是你的,這一個是爸爸的,這個是媽媽的。」幫他建立自己與他人的界限,等孩子已經能清楚分清自己和他人的區別時,爸爸媽媽也可以刻意:「你確定這是你的嗎?」讓他獨立地進行思考並給他立下規矩。

    這樣的規矩,可以讓知道不是自己的東西就是別人的,別人的東西不能拿,但「我的」東西一定要由我負責。有這種觀念,他長大以後才能更懂得尊重他人。

    規矩 3 :物歸原主、放回原位

    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還不好,許多時候,會等著媽媽幫他收拾玩具,但其實5歲前的孩子,是完全有完全有能力自己收拾東西,只是爸爸媽媽的縱容,讓他失去了管理自我的能力。

    爸爸媽媽該如何是好?

    不妨趁早就就給他立下規矩,每次玩完之後都要自己收拾玩具,讓他學會從哪裡拿的東西放回哪裡。這樣才能能讓孩子學會照顧環境,並養成對環境的尊重和教養,也能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如此一來,長大後無論孩子到了哪裡,都能養成歸位的好習慣。

    規矩 4 :先來先使用、晚來請排隊

    在家裡,不管是長輩、爸爸、媽媽總是會以孩子為第一優先順序,什麼事情遷就孩子,但家長這樣的一味這樣遷就孩子,反而會讓孩子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不知感恩,覺得自己是最大的!這樣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容易覺得自己高人一等,變成小皇帝、小公主。

    爸爸媽媽該如何是好?

    要解決「小皇帝」、「小公主」的壞習慣,一定要先從家長們做起。爸媽要先給孩子立下規矩,並遵守「先來後到」的順序,像是刷牙的時候誰先到廁所就先刷牙…,這樣能幫助孩子形成「先來後到」的觀念。避免他養成自私的毛病,讓他懂得當別人先拿到東西時,必須學會等待與排隊。

    最後要談的是,道德感該如何建立的問題

    孩子的道德發展是個相當複雜的心理過程, 為了讓父母更瞭解,統整了0-12歲孩子的道德發展里程碑,並且包含了父母可做的一些教養,提供給各位家長參考

    道德是有規則的

    從發展心理學的角度來看,人從出生後就邁入持續發展的歷程;而促進發展變化有兩個要素:一是成熟,指個人生物方面發展到一定的過程;二是學習,透過學習歷程與經驗,使我們在思想與行為上產生較為長久的改變。

    教育心理學家皮亞傑認為道德是由規則體系構成的,人類對道德的認知,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社會規則的理解和認識,另一是對人類關係的平等、互惠的關心。

    孩子的道德發展是有一定的階段性和次序性。通常也是從他律到自律的過程。而研究也發現,其實孩子在4歲前是沒有規則概念、道德也不存在他們心中,是要隨著兒童的認知發展後,才會依循的產生不同階段的道德規則!

    到底這發展是怎麼的一個過程呢?

    皮亞傑的道德發展

    教育心理學家皮亞傑定義了兒童發展的階段,其中道德發展,是依據孩子對自我的認知,來思考規範;這就是皮亞傑道德發展的主要依據。

    因此,皮亞傑把兒童的道德判斷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是無律階段(約4歲以前):孩子的動作和行為通常只是自然反應或反射,沒有道德意識。

    第二是他律階段(約4~8歲):以一些具體後果來判斷或決定行為的好或壞,此時的孩子會片面尊重成人的權威。

    第三為自律階段(約8歲以後):可以依照人類做事情的動機來判斷好與壞,道德的思慮逐步邁向成熟。

    1:孩子的道德無律期:出生~4歲

    孩子的狀況:此時幼兒自我中心強,對任何規範均似懂非懂,故無法從道德觀點來評價幼兒行為。孩子這時期在道德判斷上,常容易受到情緒上或周遭人的影響,也不具備思辨的能力。只要是自己覺得有興趣的,或成人認為是好的,孩子就認為是好的。

    給父母的建議:在孩子沒有自主判斷的能力下,最容易受生活在一起的父母影響。因此父母應將希望孩子養成的品格,在生活裡示範出來,並且明確的告訴孩子適當的行為是什麼。如:吃飯的時候不能玩食物。 此階段的孩子雖可能不解行動背後的意義,但道德的行動在任何人生階段都不該缺席的;所以建議家長還是要在孩童可塑性高的階段,指引孩子在適當的時間、地方,做適當的事情。

    2:孩子的道德他律期:4~8歲

    孩子的狀況: 此階段的孩子總以極端態度來判斷行為的好壞,不是大好,就是大壞。這時孩子對行為的好壞的判斷,是依據行為的後果來決定,如:在房間裡玩球,會打破玻璃,打破玻璃是破壞家裡的東西,所以在房間玩球是不對的行為。孩子在這個階段的邏輯思考能力尚未發展完全,對抽象道德概念的認識並不清楚,因此沒有辦法判斷別人做這件事情的意圖,或者是動機。

    給父母的建議:因為孩子的行為常受到結果的影響,所以父母可善用「鼓勵」、「獎賞」、「處罰」、「隔離」等方式,帶領孩子逐步發展出行動與好壞的認知。此階段的孩子開始與同儕互動,父母可藉機讓孩子與同儕做出相同的行為,一起來判斷好與壞。

    3:孩子的道德自律期:8歲以上

    孩子的狀況: 孩子已能意識到行為的意圖和動機,如:為什麼有人犯錯時,會裝哭來避免被責罰。這個時期的孩子意識到,規則是人們自己創造的,也可以被改變。孩子會開始判斷規則的合理性,也會依照不同的情境說出這些規則的合理與否,如:在圖書館規定不能講話太大聲,但是在遊樂園是可以講話比較大聲。

    給父母的建議:這階段孩子可以對道德行為進行思辨討論,因此父母可以嘗試與孩子就生活中發生的事件進行對話;而經過思辨過程所建立的道德價值觀與行為,在日後面對阻礙挑戰時,也會更禁得起考驗。提醒父母,這時孩子已成熟,很多道德行為已非全由父母告知而行;這時父母可與孩子討論各種不同的可能,並協助選擇做出決定。在探索的過程或錯誤的嘗試中,逐步培養孩子反省檢討的能力與負責的態度,去面對未來人生中的道德議題。

    柯爾柏格的道德發展

    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柯爾柏克,繼皮亞傑的研究之後依照實證研究,將道德的發展提出了另一個觀點。柯爾柏克認為人類的道德不是有與無的問題,而是會透過年齡與經驗的增長而逐漸發展的。另外,人類的道德還需考量個人與社會的觀點才成立。因此他所列出了兒童道德發展,主要是以人類如何認知自己在社會中的角色及定位而知。柯爾柏克將道德發展分為三大時期六個取向,包含道德成規前期 (9歲之前)、道德循規期 (9-12歲)、道德自律期 (12歲以上)這三個時期。而六個取向則包括: 避罰服從取向、相對功利取向、尋求認可取向、順從權威取向、法治觀念取向、普遍倫理取向。

    1:道德成規前期: 學前幼稚園至小學中低年級(9歲以下)

    孩子在這階段要開始建立的道德規範,會依照以下兩個取向來發展:

    (一)避罰服從取向:恐懼懲罰,並無條件服從權威者;個體認為凡是不被懲罰的行為都是好的;而遭到批評、指責的行為都是壞的。

    (二)相對功利取向:行為對與錯,是視行為後果賞罰而定;道德是一種利益交換,希望得到比付出多。類似買賣的關係,認為得到利益就是好的。

    2:道德循規期:小學高年級到青春期(9到12歲)

    孩子在這階段開始建立的道德規範,會依照以下兩個取向來發展:

    (三)尋求認可取向:以人際關係和諧導向,順從傳統要求、表現從眾行為。

    (四)順從權威取向:以法治觀念判斷是非,信守法律權威、重視社會秩序。3:道德自律期:青少年末期接近人格成熟時開始(12歲以上)

    孩子在這階段開始建立的道德規範,會依照以下兩個取向來發展:

    (五)法治觀念取向:表現思考的靈活性,不用單一的規則去評價個體行為;相信法律為公益而制定,行為對錯視雙方契約或大眾的共同認可而定。

    (六)普遍倫理取向:個人根據他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建立道德判斷、一致和普遍性的信念,信念的基礎是人性尊嚴、真理、正義和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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