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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鄒思聰

    當然沒有刪節了。

    社會契約論講的東西,現在看來,特別是在中國大陸看來,根本不敏感,基本上是1949年到1976年以前,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的東西。公意,人民,公有制等等。

    盧梭是從人的個體的“ 性善論” 和整個社會的“ 性惡論” 出發。這形成了盧梭國家權力理論的出發點。 與孟德斯鳩的國家權力理論是人性惡論前提截然相反的是, 盧梭主張人的個體的“ 性善論” 和整個社會的“ 性惡論” 。

    盧梭認為,人本來是善良的、淳樸的、富有同情心的、樂於助人的。但是,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人類藝術的進步,人類由自然狀態進入了社會狀態,人類本性中的美德和優秀道德品質的退化,也就由此開始。

    而在這種道德異化和退化的社會, 又相應的造成了一批邪惡的個人。

    盧梭說,“ 我們的風尚裡, 有一種邪惡而虛偽的共同性,每個人的精神彷彿是一個模子裡鑄出來的。我們不斷地遵循著這些習俗, 而永遠不能遵循自己的天性。 我們不敢再表現真正的自己;而且在這種永恆地束縛之下;人類便組成了我們稱之為社會的那種群體。 因此, 我們永遠也不知道, 我們是在和什麼人打交道。”

    “隨著人類日益文明化,每個人都開始注意別人,也願意別人注意自己。於是,公眾的重視具有了價值。這就是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時也是指向邪惡的第一步。”

    在盧梭看來,“ 野蠻人和社會人所以有這一切差別, 其真正的原因就是:野蠻人過他自己的生活, 而社會人則終日惶惶, 只知道生活在他人意見之中” 。

    因此,盧梭認為,國家權力的運用,就是要建立一種公正、合理的社會秩序,這種秩序能夠保障人們的自由、平等的權利,能夠培養和恢復像自然人那樣的美德,使每一個人恢復為像自然人那樣具有美德和優秀品質的真正的人。 ——這就是共產主義的前身。

    盧梭在《社會契約論》中,還嘲笑過孟德斯鳩主張的分權方式,他說,“ 我們的政論家們既不能從原則上區分主權, 於是便從物件上區分主權:他們把主權區分為強力和意志,分為立法權力和行政權力,分為稅收權、司法權和戰爭權,分為內政和外交權。他們時而把這些部分混為一團,時而又把他們拆開。他們把主權者弄成是一個支離破碎、拼湊起來的怪物;好象他們是用幾個人的肌體來湊成是一個人的樣子,其中一個有眼,另一個有臂,另一個又有腳,都再沒有別的部分了。”

    這就是盧梭看到的分權的缺點——那就是很可能效率低,無法做錯誤的事情的同時,也無法做正確的事情。

    盧梭認為, 權力分立思想家的主要錯誤在於,他們沒有形成主權權威的正確概念,出自把僅僅是主權權威所派生的東西,誤認為是主權權威的構成部分。用現在流行的話來講,盧梭認為主權不是別的東西,主權就是公意,而不是政府。在盧梭眼中,他愛絕對正確的公意,而不是愛政府,不是愛司法機關,也不是愛立法機關。

    所以盧梭的《社會契約論》,沒什麼好刪節的。對了,哈耶克的著作都沒被刪,更何況盧梭。

  • 2 # 久卓子

    咦,我竟然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啊,我一直以為理論性著作,大陸要麼嚴禁出版,而既然允許出版了,應該就不會刪節吧,又不是小說,尤其不是通俗小說,刪掉一部分不會影響整體性,理論著作也可以刪節而不影響全文意義嗎?我知道的盧梭的東西最著名好像是《懺悔錄》,那個八十年代看過,《社會契約論》知道但一直沒有下決心去看,結果就……沒看。

  • 3 # philehisor

    沒有,說實話,自然法學派的很多觀點有點想當然,對於剛剛接觸這個觀點的人可能覺得符合邏輯包括我,但隨著進一步的接觸,覺得有點理想化並且有點膚淺,對於國家的產生,我還是覺得馬克思的更為合理更為透徹一點。

    所以沒必要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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