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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御風化雨

    實際上有兩個問題,我一一解答。

    一、個人意外險,最常見的責任是意外醫療、意外身故和傷殘。

    1、意外醫療。

    就是發生意外以後,需要就醫,產生的醫療費由保險公司報銷。

    保險公司會先扣除非醫保,當然這是條款裡面事先約定的,另外還有免賠額和和免賠率。

    舉個學平險的例子吧,孩子摔傷了,花了1200元錢。保險公司核定非醫保150元,條款約定免賠額50元,按90%賠付。計算賠付金額就是(1200-150-50)×90%=900元。

    2、意外殘疾。

    依條款約定,如果發生意外,需要依據《人身保險傷殘標準》來評定,夠上傷殘的,可以按傷殘比例來賠償。

    舉個交通傷的例子吧,男子被撞骨折了,並且骨折線經過關節面,活療結束以後,按這個標準來評,可以評個十級殘,約定的賠付比例是10%。

    如果保額,就是最大的賠付限額,是10萬的話,十級殘就賠1萬。當然,如果損傷更重,評殘級別更高,那麼賠的比例就更高了,如脾切除屬捌級殘,賠付比例30%,即賠3萬。

    最高級別的是一級,比如說植物人,比例100%,就可以賠10萬。

    3、意外身故。

    就是遭受意外以後,人不慎去世了。

    這個就直接按限額賠付了,限額是10萬就賠10萬,限額是50萬就賠50萬,基本上沒有啥爭議的。

    不過,如果事先沒有指定受益人,就按法定受益人等份支付。譬如說,一中年人意外身故,他的父母老婆和孩子就可得均等份額,限額是50萬的話,給每人10萬。

    也可以共同委託一個人領款,不過這種方式不提倡,有時賠款支付到一個賬戶下就會引起,最終因為分配而發生家庭糾紛。比如說老婆覺得她要養孩子,她應該多拿點,而父母覺得他們後面無所依靠了,媳婦把錢拿走改嫁了,豈不是他們養老要落空了。

    二、在哪些情況是不賠的呢?

    這個在保險公司的條款裡面,一般都有相對明確的規定。

    1、其他型別死亡的。

    譬如,他本人的自殘自殺、被謀殺,猝死。

    2、違法犯罪的。

    譬如醉酒駕駛,無證駕駛,毒駕。

    3、歸於疾病的。

    譬如流產、藥物過敏、中暑等。

    當然了,一定要符合意外的定義。意外傷害指的是突發的、外來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

    供你參考。

  • 2 # Flyer520

    很多人講這個問題講的太複雜了。所謂的意外險就是由意外引起的,所有的都會發生賠付,至於你選擇的賠付的內容,那就是根據你選擇的套餐有關。你選擇什麼樣的服務就會理賠什麼樣的金額,打個比方,你只是選擇了固定的一般意外的傷殘,那隻能只有到傷殘才會理賠。如果你選擇了。還選擇了意外津貼,那如果發生了意外,那個住院肯定有津貼,如果你還選擇了住院醫療,那肯定意外有醫療,所以怎麼賠付的是按照你合同上賠的,你選的內容越多,那賠付的範圍越廣。意外險是最簡單的險種。

  • 3 # 有溫度的俊毅君

    意外險針對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的風險進行賠付!一般包含意外傷殘,身故和意外醫療三項責任。意外就診住院報銷醫療費用,意外導致殘疾了按傷殘等級賠付,最嚴重的因為意外身故了直接賠付身故金。

    不賠的情況首先就是不屬於意外責任,比如中暑,猝死等屬於疾病原因導致。其次呢是免責,法定免責有投保人對保險人的傷害,被保險人自傷自殘,違法犯罪導致等。還有約定免責,比如合同約定高空作業的不賠,從事高風險的運動導致意外不賠。最後可能因為投保時不如實告知,比如職業類別不符合的也會造成拒賠。

  • 4 # 海澄

    身故,按照合同約定的保額進行賠付,

    傷殘,按照等級進行賠付。

    涉嫌欺詐騙保的情形,不得賠付。

    購買保險兩年內自殺,不得賠付,

    犯罪導致的意外,不得賠付,

    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賠付。

  • 5 # 二姐說保

    意外險的理賠主要分為兩種情況:如果是被保險人因意外身故或傷殘,保險公司要根據保險合同所保的額度進行賠付;如果是意外受傷治療而產生的醫療費用,要根據意外醫療保險的補償原則進行報銷的。

    1.意外醫療保障

    指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受傷,到醫院治療產生的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約定的賠付範圍和賠付限額進行報銷,補償被保險人的醫療支出。意外險的這塊保障與醫療險類似,憑醫院開具的發票進行報銷,因此無法重複報銷。

    如果在多家保險公司購買了意外醫療保險,只有在一家保險公司沒有賠完的情況下,才可以再申請另外一家,直到收據金額賠滿為止。不過,與其這樣還不如在一家理賠口碑不錯的公司做足額度,這樣報銷時直接在一家全部報好,不僅節省時間和精力,還可以節省保費。

    2.意外傷害保障

    指被保險人由於意外傷害身故或者傷殘時,保險公司會根據合同約定一次性賠付保險金,彌補被保險人因為受傷造成的經濟損失。意外險的這一塊保障則是與壽險和重疾險類似的,可以多家賠付,互不影響。

    但是,還是想提醒大家,投保要量力而行,保額越高,保費也越高。要充分考慮自身的預算,合理規劃保險投入。另外,國家為了預防道德風險,對於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是有限制的:10 歲以下,不能超過 20 萬;10- 17 歲,不能超過 50 萬。家長在給小孩購買意外險是,也要注意這點,以免造成浪費。

    3.意外住院津貼保障

    指被保險人由於意外事故受傷住院,保險公司會憑住院的天數給付住院日津貼。這一保障也是可以重複賠付的,而且住院津貼的賠付與社保也沒有任何的衝突,賠付比較自由。如果覺得自己可能有相關的需求,可以適量購買,市面上的此類保險還是挺便宜的。

    意外險以下情況是不賠的:

    1、摔倒死亡不賠:普通人摔倒只會有小擦傷、骨折,而摔倒死亡是由被保險人自身的疾病導致的。

    2、中暑身故不賠:中暑也是一種疾病,與被保險人的身體素質有關。

    3、高原反應不賠:高原反應是可以預知的,不符合意外險對於意外的定義。

    4、個體食物中毒不賠:個人食物中毒有可能是細菌感染引起的食物中毒,但是3人或3人以上集體食物中毒,就屬於意外事故。

    5、猝死不賠:猝死是疾病導致的,與意外無關。

    6、妊娠意外不賠:意外險會將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放在免責條款裡。

  • 6 # 保有所依

    意外險分為意外傷害和意外醫療

    意外傷害一般是按照國家規定的10級281項傷殘等級按照比例賠付,比如買了100萬的意外險,出險定了個7級傷殘,那麼就按照40%比例賠付,也就是賠付40萬,這個比較簡單。

    還有就是意外醫療,這個條款的話,一般都有免賠額,然後很多都有報銷比例的問題,這些看合同條款就能知曉。

    對於意外險來說有幾種情況有可能理賠不了

    第一。有些意外醫療不保貓爪狗咬的免疫球蛋白

    第二,3人以下的食物中毒不賠

    第三,腰椎間盤突出不賠

    第四,有些意外險的不理賠猝死。

    第五,有些意外險只保身故和全殘,其他傷殘等級不賠

    此外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高空彈跳、探險等高風險運動,戰爭、軍事衝突、暴亂或武裝叛亂,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汙染以及被保險人自殺,醉酒駕駛,尋釁滋事,稀釋或者註釋毒品等這些情況也是不予理賠的。

    具體的免責條款可以根據各個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來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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