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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艾澤拉斯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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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6900608668
購房雙合同是開發商(或發展商)的套路,不要上當。首付50%,房管局不是有第三方監管首付款嗎,在第三方監管後,你就要跟他去銀行辦好按揭手續。犧牲一點時間都要跟著辦。不要籤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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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oe喬
有銷售坦言,雙合同出現的原因有三。
1.政府限價狀況下,開發商覺得備案價過低,難以盈利,便採取雙合同的辦法增加收益。
2.一般樓盤備案的時間較早,而近期房價漲幅較明顯,於是採用雙合同的辦法來提高售價。
3.專案精裝修標準由於特殊原因,產生了變化,因此重新簽署精裝修合同。
雙合同,可以說是這個最嚴限購階段的崎型產物。有些限購區域除了限購商品房之外,還會對銷售價格進行“限價”。一旦超出“政斧指導價”,房管局就會限制該樓盤的簽約,俗稱“限籤”。
“政斧指導價”這版塊,其實也有漏洞的,所謂的指導價,說的是毛坯價,或部分帶“裝修標準”的合同價。很多開發商就會抓住這點漏洞,將裝修合同和毛坯合同拆開,透過調整兩份合同的價錢來“越”指導價這個“獄”。舉個例:20000單價的戶型,假設政斧指導價是單價15000,那麼某開發商就會將20000的單價拆成15000的毛坯價和5000元的裝修合同價。(所以一般整雙合同的都是帶裝修戶型)
這樣做的話,會存在三個問題:
第一,資金門檻高了。本來只需要30%的首付,但由於裝修合同獨立在外,就不得不額外多付首付。
第二,前期貸款壓力巨增,裝修款由於不屬房價一列,如果獨立貸款的話,就屬於個人消費貸了,房貸的利息和消費貸的利息,可以說一個天,一個地。而且消費貸的貸款年限一般最長只有5年,那麼意味著這五年的月供壓力是很巨大的。
第三,開發商風險規避了。裝修合同和毛坯合同的合同主體是不一樣的。前期沒收樓倒是沒什麼。但收樓之後,如果發現裝修出了各種問題,開發商也只能是以“幫忙協調”的形式去處理。到最後真的出現官司問題,也燒不到開發商身上。
因此,如果還有可以毛坯出售的開發商,或者單合同的,都算比較“良心”了。有部分開發商還有三合同,四合同的。。。。。至於還有沒有更多的潛在風險,這需要自己去發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