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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Qiushuo13685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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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爾丁
首先,什麼叫靈魂伴侶?
能夠扯上“愛情”兩個字的伴侶,要麼是勢均力敵的較量,要麼是最終一方的卑微或化為相濡以沫的親情,能以“靈魂”為伴的伴侶,該是怎樣一種存在?
錢鍾書和楊絳?
沈從文和張兆和?
林徽因和徐志摩\梁思成?
總之,靈魂為伴的意思,是不是除了“柴米油鹽”,我將生活寫成詩而你還能懂我?
我想象的最美好的愛情,應該是一種從內而外的“懂得”,不管是終成眷侶的相守還是未能攜手的相忘,在人生的每一個階段,能與你一起進步的那個人,就是你的靈魂伴侶吧。
雖然,這看起來有點扯。
至今還沒有任何一種社會規範允許婚姻之外的異性知己存在。敢於承認自己同時愛上兩個人的女子,大概就只有林徽因了。她被誇大的才氣和金嶽霖一生得不到的悵惘,不過是梁思成心裡最終的一抹蚊子血罷了,說到底,得到了就沒了美好,得不到的,永遠是明月光。
所以,別去嚮往和期待什麼靈魂伴侶,一旦你的靈魂之愛走進生活,在沒有任何濾鏡和距離的相處中,都會失去你幻想中的一切美好,在愛情的範疇裡,“談得來”就很好,在靈魂的層面下,就不要祈求有恆久的愛情存在。
儘管如此,我還是承認,能夠有一個靈魂伴侶,不管是同性異性,不管涉不涉及愛情,都是人生的一大幸事,但願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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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京川6
靈魂伴侶只能是在人生旅途中暫時的,完滿的婚姻才是最好的結局。否則,人為什麼要結婚?人為什麼要領結婚證?你在為自己辯解,為自己找藉口,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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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只為君心動
靈魂伴侶,猶如知已:不奢求,只付出;猶如知音:有共鳴,有共性;猶如愛人:情最真,愛最深,心最誠。美在其無憂,難遇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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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阿瑞音樂分享
以前我也總覺得,兩個人靈魂相通就好。想的一樣。卻忘了我潛意識裡是把一直生活在一起不分離為前提的。所以我覺得靈魂相通只是第一步,前提,陪伴才是最美好的。擁有共同的經歷與回憶。
漸漸旳,覺得一切都是需要溝通,人與人也是需要交流的。那樣不過是更輕鬆,不用說太多而已。人畢竟還是要生活的。每天沒有交流與溝通,生活中也沒有故意製造的小事,那生活的意義與幸福又何在呢?每天各忙各的,互相互不打擾,不說廢話、閒話,只有工作。何必一起生活呢?
現在更傾向兩個平靜,寬容的人互相溝通,每天可以見面。一起用心生活,探索新的事情。大致方向一樣就好,不需要那麼高的境界,互相支援與寬容理解就是那個所謂的靈魂相通吧,不過是支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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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每日小情書
性格截然相反的兩人,相互碰撞可以擦出新鮮感和刺激感,你帶我看盡山川湖海,我領你體驗極限挑戰。
性情相似的兩人相處起來則另有一種步調一致的默契和諧,一個眼神、一個動作就能相互領會對方的選擇。
是不是性情相似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比較和諧呢?
都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脾性的相似更容易產生好感,但鬧起彆扭來也是同樣的驚天動地。
你脾氣特別大,堅持自我,毫不讓步。他脾氣也不小,固執己見,不願退縮。那怎麼辦呢?也許鍋碗瓢盆通通移位,或者手機、pad通通碎屏。
知乎上有個關於“靈魂伴侶”的描述,婊哥非常認可,說的是“合則相談甚歡,分則各得其所。身處同一空間也能讓你享有獨處時的愉悅”,那是一種靈魂深處的一致性,不是外在的性格表現可以簡單概括的。
最可怕的是,靈魂不同,脾氣倒相同。給了你們與子偕老的假象,然後在生活的打磨中把感情消為齏粉。
兩個人的互補性決定了在一起的舒適度,但靈魂的相同性決定了你們有沒有可能在一起,需要用心去嗅彼此的靈魂香氣
回覆列表
恩愛夫妻不能見,
身去屋空魂不散。
安放心底常思念,
只有靈魂永相伴。
日復一日又一年,
思痛常伴我身邊。
淚水灑溼她照片,
又個淒涼的夜晚。
真情永在不思遷,
愛妻永駐我心間。
留我一人好悲慘,
期盼來世愛不完。
常常相見夢裡邊,
看她還是笑容顏。
惟有我苦無人見,
常相思守盼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