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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被叫作黃老師的1948

    我回答過這個問題:當然無權!嚴重損害了,學生和學生家長的知情權。

    學校的期中、期終考試,不具有選拔性質而具有檢查性質。具體說:1、對老師言:可瞭解學生階段性學習情況,當然還有自己存在的教學問題。2學校從各班成績,掌握了各班任課老師教學情況。3學生了解自己,考試中的各個失誤和錯誤,利於下階段查漏補缺。4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孩子的成績當然有權知道,並對孩子和老師的學習與教學,作出評估。

    學校、老師與家長、學生是命運共同體。為了一個共同目標,走到一起來了。有必要防家長防學生?當然家長也有義務配合好學校正常的工作。

  • 2 # 愛小豬的媽媽

    義務教育階段,以優、良、中、差四個等級進行評價,但分數應該是報給學生聽的,家長若想知道分數可直接問孩子就行了。

  • 3 # 江蘇95新媒體

    我認為,在當前國家應試教育模式下,只能以分數來定輸贏,只能以考試來體現最公平的別無他法的情況下,按理說,作為家長的我們應該知悉學生在學校的表現、行為和成績狀況。當然,知道考試分數成績自然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這樣,才能掌握孩子的薄弱環節,才能很直觀的瞭解孩子差科的地方差在哪裡,才能迎頭趕上,取得優異的成績!

    所以,家長有必要知道孩子的分數成績,也就是說,學校應該、有必要告知家長學生的分數成績!

  • 4 # 指尖素箋

    現在基本老師考試後都會公佈成績,我覺得告不告訴都可以

    不過我認為孩子有權不告訴家長自己的考試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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