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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暖暖的歲月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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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尾巴貓
沒有小三作沒有感情的婚姻生活的調劑 也許更無鬥志和激情 離了也好 只是要把孩子考慮到第一 無論如何不能傷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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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級爛俗人
我認為沒有感情的婚姻是沒必要維持的。
1、婚姻就是男女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的長期契約關係。根據觀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以婚禮的方式來宣告成立。結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情感、經濟、精神信仰、社會、個人生活、生理心理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婚姻是建立在情感基礎上的。
2、當婚姻沒有了感情,能夠支撐起這段婚姻,除了相處久了積累的情誼,還有的就是為了孩子,兩個人就這麼將就的生活在一起。可是沒有婚姻的感情,相處起來的確很不自在。
3、沒有情感的婚姻相處就了,容易產生各種負面情緒,不利於家庭和自身健康。情緒有:尷尬、躲避、心煩、防備、無言......,這樣的情感對孩子也不好。
總之,沒有情感的婚姻就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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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FX繁星
謝友,兩個完全陌生的青年男女,經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或經過偶然的機會相識相戀相愛了,並且攜手幸福的走進了婚姻的殿堂。相戀的過程中是甜蜜是有愛的,曾經的海誓山盟逐漸的被柴米油鹽所代替,婚前和婚後大不相同,兩個人身上的缺點也逐漸暴露無遺,兩個人無法忍受對方的習慣和習俗,於是免不了發生口角,誰也不肯低頭認錯,矛盾不斷激化,導致感情越來越淡,慢慢的消失殆盡,愛也隨著煙硝雲散了。兩個人感情沒了愛也就沒了,曾經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兩個人,在同一屋簷下心卻隔了千萬裡,這種曰子對於兩個人耒說都是極其痛苦的,好聚好散吧,給對方自由,也是給自己一種解脫,放手吧,重新去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一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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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想我有自由的靈魂
我覺得沒有愛的婚姻不應該再繼續下去。我和前夫小學五年級認識,初中他開始暗戀我,高中開始給我寫情書。我上了大學,談了戀愛,有了男朋友,他繼續給我寫信,打電話。我大學畢業的時候,05年我選擇和他在一起了。我們09年結的婚,11年生了孩子,18年離的婚。從05年在一起一直到18年,我們一直是異地兩地分居。一開始選擇和他結婚,是因為覺得這個世界上不會再有人比他更愛我。結婚的時候,很多朋友羨慕我,說我嫁給了愛情。可實際上,愛情在雞毛蒜皮的生活瑣事中,真的很容易死。特別是長期兩地分居,兩個人對家的付出不對等,兩個人缺乏有效溝通,不理解不體諒對方……其中過程也就不說了,反正兩個人在這段關係中都變得不滿意,很委屈,很憤怒。到最後,兩個人根本就沒話可說,相互看對方不順眼,任何小事情都會引發爭吵。離婚的那天,感覺就是終於解脫了。
我相信有愛情,但是我同樣相信愛情會死。感情是需要維護經營的。而且必須是雙方共同努力,必須是付出平衡的。反正任何一段感情失敗,雙方都會有錯,不可能是單方面一個人的錯誤。我現在37歲,依然懷抱希望,依然相信愛情。也害怕會受傷。但還是心存希望。
沒有愛的婚姻,對自己對對方對孩子都是一種痛苦。在我糾結要不要離婚的那兩年裡,我去上婚姻輔導班,看各種各樣的心理書籍……但感情的事真的不是一個人就可以努力的。那兩年我真的很痛苦,像困獸。直到下定決心離婚。人生那麼長,不應該把自己困在牢籠裡。首先,你得走出來。然後你應該相信愛情,並且勇敢去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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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君子蘭95809
無愛的婚姻沒有延續的必要。在一起只能互相煎熬,互相傷害,緣盡了,彼此放對方一馬,趁生活還未讓雙方遍體鱗傷,趁歲月還未把雙方光華磨掉,勇敢的放棄錯誤的婚姻,重新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離婚,是對自己錯誤婚姻的糾正,給自己從新尋找幸福生活的機會。忍受無愛婚姻,把自己推進不幸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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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獨坐看雲起
什麼叫做“愛”?
廣義的“愛”我不在這裡論述,也沒那個能力。我只說婚姻中無非三種愛:“愛情之愛”、“夫妻之愛”、“親情之愛”;
“愛情之愛”通俗的說就是人類荷爾蒙本能的性吸引。不是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嗎?沒錯!只不過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讓人不好接受!
沒有性吸引,就走不進婚姻(當然有很多例外);進入婚姻生活之後,愛情自然地、自動地漸漸消失了。只是有些快一點,有些慢一點而已,不管你願不願意、不管你承不承認,事實如此!
誰能告訴我,結婚七年之癢之後,十年八年之後,你仍有談戀愛時的激情嗎?你還有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感覺嗎?你還有時刻想祂、親祂、抱祂、摸祂、想和祂睡覺的激情嗎?有嗎?來,你,告訴我,你還有嗎?
“愛情”不在了,但“愛”還在,“愛情”之愛轉化成了“家庭之愛”這家庭之愛,既包含了性本能之愛,又包含了社會、家族、父母子女的責任之愛,家庭之愛經營起來比經營愛情複雜十倍百倍,要想脫身也是困難十倍百倍。
家庭之愛為什麼經營起來比經營愛情要困難十倍百倍,我這裡不去贅述,每一個婚姻中的人都深有體會,你們可以自己說。
從家庭之愛中脫身困難的原因,婚姻中的人也都明白,我在這裡總結一下,就是因為“親情之愛”。
所謂“日久生情”,婚姻生活天長日久,自然有了親情、感情。包括雙方家庭的父母兄弟姐妹直系親屬、自己的子女。這種親情既是紐帶又是鎖鏈,把上述成員聯絡在一起,成為一個利益共同體,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想要從這個紐帶中脫身,自然會損害紐帶中相關成員的利益,這些都是血脈相連的人,你忍心嗎?所以我說要從婚姻中脫身比從愛情中脫身困難十倍百倍。
如果,你認為你的的婚姻中“愛情之愛”、“家庭之愛”、“親情之愛”都已經不存在了,那我認為你這個婚姻已經沒有延續下去的必要了。
但凡還有一種愛存在,你要脫身,怕沒那麼容易!
你再好好想想,確認一下,真的無愛了嗎?無,就放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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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心情,畢竟愛情持續的時間也不到一年,剩下的就是變成親情或者相濡以沫,如果雙方都很強烈的想要結束關係,那就互不耽誤,如果只是單方面的想結束的話,建議權衡利弊之後再做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