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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矽釋出

    Ben Andreessen 2015 年在哥大給畢業生演講時曾談到個人激情的問題。一般來說,大多人都會告訴年輕人說,要做自己喜歡的事。而如果去採訪成功人士,也幾乎所有人都會回答說要做自己真正喜歡的事,於是彷彿就會有個結論是隻要做自己喜歡的事就會成功。但是 Ben 認為這個結論也可以是如果一個人很成功,就會喜歡自己的做的事,而如果這個人喜歡的只是成功本身,那麼每個人都會喜歡TA。

    Ben 當時建議畢業生們不要盲從激情,因為這個世界還沒有到末日,也沒有陷入地獄,不需要年輕的畢業生去拯救。

    Ben 表示其實我們很難知道我們到底對什麼更有激情,這很難說,但是我們會更容易發現我們更擅長什麼,比如到底是數學還是寫作,就會更容易搞清楚。同時就算是做自己喜歡的事,或者激情所在的事,20 歲的我們和 40 歲的我們很有熱情乾的事情很有可能是不一樣的,就像談戀愛選物件一樣。

    再有,有些事就算我們非常喜歡,非常有熱情,但是我們可能完全不能擅長。所以 Ben 認為,完全跟著喜好或者激情選職業,是非常自我中心的一種世界觀,實際上,隨著經歷的增多,會更發現無論得到了多少,更重要的始終是我們到底回饋給了這個世界什麼。也許找到自己擅長的事,然後將其做好,回饋給這個社會和他人,才是我們真正要遵從的世界所在。

  • 2 # 風雨敲書窗

    謝謝邀請。很為難,自己擅長的事未必是自己喜歡的事,反之亦然。往往,自己擅長的事與自己的職業有關,而這職業能解決自己的溫飽乃至於養家餬口,無論如何,生存都應該是第一位的,如此,當然應該做自己擅長的事;而自己喜歡的事,往往和個人情趣、業餘生活有關,甚至就是童年時代的夢想。這個世界固然有讓自己的夢想變為現實的人,使自己喜歡的事與自己擅長的事高度統一。這種人,我稱之為人生贏家。

  • 3 # 蓮娜78664877

    人畢竟還是要生活在現實當中,你喜歡的事與你擅長的事幸運的話也許可以一致,但大多數時間是你喜歡的事並不一定擅長,但擅長的事不一定喜歡,如果再進一步說,如果擅長的事成為一種謀生手段的話,那麼你就不得不做,喜歡的事也許就得放一放,如果你喜歡的事剛好又可以成為你謀生的手段,那麼很幸運,你只要好好去做即可,謝邀。

  • 4 # 小西同學

    開始的時候呢 大家幾乎都會選擇擅長的事的 而且有一大部分人會一直就這麼做下去 其餘的一小部分人都是在經歷了某些大事之後才發現原來之前都是混日子 明天太過於不能預料 珍惜今天比較好 不過呢 不經歷過的人是怎麼也想不明白的 所以還是順其自然 先餬口 等到時機到了 自然也就知道該做什麼了

  • 5 # 行善積德行16

    我大視天奇,其腳走地底。人生天地命,自然雖智行。其父貪天母霸地,只爭朝夕日月理。行興受教父母義,黑白自然更情地。血紅豔液百會腦,五觀七竅地養經。啟曉晨明中午興,秒分時天日季青。

  • 6 # 愛喝酒的小老鼠

    如果不喜歡的事情也很難擅長起來,然而擅長做某件事情並不一定就會喜歡。

    舉個簡單的例子,拿寫作來說吧,很多人想當個作家,或者想寫本書,但好像文字功底並不好,你可以說不擅長,但他卻真的很喜歡,於是很認真的寫下去,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那麼也有可能當上作家的,這個時候文學對於它來說就很熟練,也沉澱了一定的經驗和技巧。這個時候我們覺得他是做了自己喜歡的事情才成功的,這就是由喜歡到擅長的事例。

    至於擅長的事情,人生從來沒有一開始就擅長什麼,或者你做的一件事情一開始並不覺得很喜歡,但熟練之後你就慢慢喜歡上了他。譬如那些體育運動員,練習的時候很刻苦,偶爾會覺得訓練是種折磨,但是得獎之後的喜悅,以及人們的祝福喝彩聲,慢慢又覺得那才是自己人生追求的夢想,成就感在榮耀金錢面前變得就漸漸喜歡了。這種喜歡就有外界條件的附加,所以內心來說如果真心喜歡的話會更加容易成功,譬如說國足,給人更多的感覺並沒有認真對待,反而是為了某些利益,真正喜歡足球的人卻被拒之門外。

    雖然這個問題比較難選擇,但我覺得吧如果有條件還是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才好。人生苦短,何必為了外人眼中的擅長來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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