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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九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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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洛城未晞
我給你分享個真實的故事,看完你再決定要不要分!
----------------------------------------------------正文------------------------------------------------------------------
離婚很久了,沒有再婚。
當初為了他來到他的城市,放棄了原本不錯的工作。我沒有怨言,當時想能跟他在一起就好了,一個人的價值畢竟不是初始價值決定的。
結婚後很幸福,但是隨著孩子的來臨一切都變了。懷孕的時候他經常藉故加班,生了女兒婆家非常失望,有的時候單位發點東西我留了一半帶回孃家,他都非常不高興。
他說嫁了他就是他家的人了,不要老是想著孃家,其實我也只是藉口送東西回一趟家而已,單位發的那些油又值幾個錢?
後來的變故是他出軌,我本以為為了女兒會忍忍,可惜還是接受不了。
剛結婚沒多久時他老是拿我和他同事的老婆比,事業上有幫助家裡賢惠這些,那時我剛從大學畢業工作剛起步,我們沒有買房一直住在他家,下班坐車回家差不多七點四十了,而經常出現的情況就是老人連菜都沒有買,更不用說擇菜洗菜和做飯了。
他們家的極端主義彷彿就是拿我當一個傭人,而我離婚前一年才認識到,當初年少無知自以為是的愛情還沒有足以讓我心甘情願的做一個會賺錢的保姆。
也曾猶豫過是否離婚,為了孩子,為了守護從一而終的自己,念及大學三年他對我的好等等。不過還是沒有辦法原諒背叛。
有一句話叫性格決定命運,雖然不完全,但是很大一部分原因的確是我自作自受,沒有遠見看清什麼是值得付出的。不過還好我看清了什麼是不值得原諒。
現在女兒六歲了,剛上一年級。每天我下班後接她她從來沒有鬧著我買過零食,比我小時候早熟很多,這個年紀就已經有了敏感不願觸及的心事。
她爺爺很多次去幼兒園看過她,她沒跟我說過怕我傷心。她被其他小朋友欺負也不跟我說,因為她怕她長大成為我口中懦弱無能的人。我現在生活的十分充實,上班忙碌,下班輔導女兒作業提升自我,想想感覺心態已經很平和,但也沒能完全放下。今年30歲,希望未來越來越好吧。
這是故事的前半部分,下面是後半部分
首先,我是一個思想比較老舊的人,比如從一而終,比如初夜給了誰我就是誰的人這些觀念,無論怎樣現在依然存在這樣的姑娘。這的確是個人觀念以及選擇的問題,不宜作為要挾別人或者形成道德綁架,同時更不應該因為這個把自己綁死,或者讓別人認為“吃定”了你。
所以事先就要明確自己是否付得起代價,不會引起自己心理不適或者後續的不甘。不建議因為“奉獻”或者對方要挾去這樣付出,不夠愛可以明確拒絕,不必因此“奉獻”把自己綁死。
心甘情願當然也要有讓自己不後悔和付得出代價的本事。我很羨慕那些灑脫的姑娘,如果我心態和觀念足夠好,我就會明白未來的我有足夠好的工作能力、性格和心態值得和一個相愛的人共同成長。而不是因為初夜給了誰就將我一生綁死,在並不足夠愛我的人身邊爭取做個被人看不上的“賢妻良母”。
不過這個結果我應該付很大一部分責任的。其實我也是單親家庭,撫養我的爸爸在我大學時再婚讓我有種被家拋棄的感覺,所以格外渴望家渴望愛,而不管自己是不是有能力有本事。
當然前夫當時也是畢業生,我極沒有規劃光是樂觀的想,只要兩人在一起奮鬥就行了。說句實話,他並非很有鬥志的人,我工作起步也能力有限,經濟能力尚不足,依靠老人和老人住在一起總要發生問題的。面對前夫的不滿,因為我自身也是寄人籬下,的確沒道理要求別人負責任,畢竟對自己都很難做到負責。
在這樣的條件下,生孩子自然也是很不負責任的。過去的我有一條信念是絕不墮胎,因為這樣的信念讓孩子來到世上,我一生都會愧疚。可能是老生常談,但是一個人無論男女,擁有安身立命的本事和犯了錯付得起代價的能力,她是可以很快站起來的。
最後,永遠都不要小看自己。我其實很難明白,作為在一個升學率極低的小鎮考上一本的姑娘,我自認為還是很有拼搏精神的,可是為什麼會想到去依靠別人、當個顧家的女人就夠了?
我太小看女性本身了。離婚後,我並沒有想象中那樣一蹶不振,雖然因為是住公婆家我離婚基本淨身出戶,但也從前幾年帶女兒住單位宿舍到現在不錯的地段租起了房子,學會了如何高效率的利用時間接送女兒做早晚餐,廚藝精進。
自從女兒讀小學後,單位近,我下了班就可以很快接她。她再也不用像幼兒園那時,別的小朋友都被接走了她還在等媽媽。我記得她讀幼兒園大班時我最忙,很多時候下班趕過去都七點過了,幼兒園早就下班了。
幼兒園老師人很好,多數時間都耐心陪她等,她懂事有時候自己拿錢去德克士邊吃邊等,然後我去接她。那邊的工作人員看她一個小孩孤零零的,就問她爸爸媽媽呢?
她說只有媽媽,只等媽媽。我想她已經接受了爸爸和媽媽已經分開的事實。前夫的父母雖看不起我,到底也沒想到我們會走到離婚這一步,他們多次表示把米米接回去撫養,這樣對於我一個獨身母親就輕鬆很多,其實客觀上來看,比起和我生活,可能在爺爺奶奶身邊的生活條件更好。但是我太捨不得了,不知道這算不算得自私。我徵詢了她的意見,她今天告訴我說想留在我身邊,她怕爸爸,她喜歡爺爺不喜歡奶奶,捨不得媽媽。
而我也一廂情願的認為,孩子需要母親。因為衝動離婚,30就帶個這麼大的孩子,認為我很可笑的大有人在,我必須正視這個後果併為之付出艱辛和努力,不能讓女兒將來也交這樣的“情商稅”。我會做一個了不起的女人,了不起的媽媽,盡最大努力讓她幸福快樂,讓她將來擁有安身立命的本事和走錯路付得了代價並快速恢復的能力,和她共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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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知乎上看到的一個姐姐的真實發生的故事,多餘的話我就不說了,問題的答案不是別人答的,而是要自己去思考!
最後祝願姐姐能夠有一個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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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ysblcd
沒感情趁早離!但是務必處理好孩子和父母的關係,不管跟誰一起生活都不要給孩子去灌輸另一方如何不好的壞話!孩子是最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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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活有點甜70
如果她(他)們之間有個孩子的話,為孩子考慮,儘量別離婚。孩子不管是缺了爸爸,還是媽媽都是對孩子不好的。每個孩子都想要個正常常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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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不離婚你心裡最清楚,離婚在腦子裡定了樁,離是早晚的,如果你內心不想離,而對方做的你又受不了 那就等你崩潰了在離,孩子永遠不是離與不離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