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學習圖書館對於借閱書籍出現丟失情況有不同的管理方法,就本人所在學校圖書館來說,對於讀者借閱逾期、遺失和損壞書刊的規定如下:
1.借閱逾期:外借圖書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逾期須交納逾期滯納金:逾期前10天按0.05元/冊/天執行;從第11天開始,按0.10元/冊/天執行;(0.5元以下免罰)。對於確實由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的圖書逾期可視情況適當減免。凡逾期沒交納逾期滯納金者,管理系統將自動停止其利用圖書館各項服務的權利,長時間不交納逾期滯納金,圖書館將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其所欠費用圖書館保留追償權利;逾期後圖書遺失按逾期滯納金加遺失賠償費合併處理。
2.圖書遺失:若遺失本館圖書,可以用與遺失圖書版本完全相同的新書另加10元加工費抵賠,不能抵賠則按圖書出版年代分別計算賠償金額,具體標準如下:
(1)1980年及其以前出版的書刊按照原書價格的10倍另加10元加工費賠償;
(2)1981年-2000年之間出版的書刊按照原書價格的5倍另加10元加工費賠償;
(3)2001年及其以後出版的書刊按照原書價格另加10元加工費賠償;
(4)孤本書刊按原價的10-20倍另加10元加工費賠償;
(5)隨書光碟賠償按照圖書賠償原則執行。
3.書刊汙損:書刊汙損視其情節進行處罰,原則上對汙損程度較輕者,處以5-10元罰款;對汙損程度嚴重者,按照原書價格的5-10倍另加10元加工費賠償,或以版本完全相同的新書另加10元抵賠。圖書條形碼損壞按10元/張賠償,圖書、期刊標籤損壞按5元/張賠償。
4.偷竊:未辦理借閱手續,擅自將書刊攜出圖書館的行為,視為偷竊。圖書館在責成其交出所竊書刊的同時,可停止其使用圖書館的資格,並送交學校主管部門處理。若損壞書刊,按本規程有關規定處理。
五、圖書退賠處理辦法
若讀者在辦理完圖書遺失相關賠償手續後,當年內又找回所遺失圖書,且圖書並未汙損的情況下可到新區圖書館流通部辦理退賠手續。退賠時需持借書人本人一卡通及當時賠償時扣款所用一卡通,由學校信推辦工作人員將賠書款及10元加工費退回至扣款時所用一卡通,賠書款及加工費不計息,所扣逾期滯納金不予退回。
如果畢業的時候圖書借閱方面工作沒能處理完善,是不能允許畢業的。
不同的學習圖書館對於借閱書籍出現丟失情況有不同的管理方法,就本人所在學校圖書館來說,對於讀者借閱逾期、遺失和損壞書刊的規定如下:
1.借閱逾期:外借圖書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逾期須交納逾期滯納金:逾期前10天按0.05元/冊/天執行;從第11天開始,按0.10元/冊/天執行;(0.5元以下免罰)。對於確實由不可抗拒的因素髮生的圖書逾期可視情況適當減免。凡逾期沒交納逾期滯納金者,管理系統將自動停止其利用圖書館各項服務的權利,長時間不交納逾期滯納金,圖書館將報學校有關部門處理,其所欠費用圖書館保留追償權利;逾期後圖書遺失按逾期滯納金加遺失賠償費合併處理。
2.圖書遺失:若遺失本館圖書,可以用與遺失圖書版本完全相同的新書另加10元加工費抵賠,不能抵賠則按圖書出版年代分別計算賠償金額,具體標準如下:
(1)1980年及其以前出版的書刊按照原書價格的10倍另加10元加工費賠償;
(2)1981年-2000年之間出版的書刊按照原書價格的5倍另加10元加工費賠償;
(3)2001年及其以後出版的書刊按照原書價格另加10元加工費賠償;
(4)孤本書刊按原價的10-20倍另加10元加工費賠償;
(5)隨書光碟賠償按照圖書賠償原則執行。
3.書刊汙損:書刊汙損視其情節進行處罰,原則上對汙損程度較輕者,處以5-10元罰款;對汙損程度嚴重者,按照原書價格的5-10倍另加10元加工費賠償,或以版本完全相同的新書另加10元抵賠。圖書條形碼損壞按10元/張賠償,圖書、期刊標籤損壞按5元/張賠償。
4.偷竊:未辦理借閱手續,擅自將書刊攜出圖書館的行為,視為偷竊。圖書館在責成其交出所竊書刊的同時,可停止其使用圖書館的資格,並送交學校主管部門處理。若損壞書刊,按本規程有關規定處理。
五、圖書退賠處理辦法
若讀者在辦理完圖書遺失相關賠償手續後,當年內又找回所遺失圖書,且圖書並未汙損的情況下可到新區圖書館流通部辦理退賠手續。退賠時需持借書人本人一卡通及當時賠償時扣款所用一卡通,由學校信推辦工作人員將賠書款及10元加工費退回至扣款時所用一卡通,賠書款及加工費不計息,所扣逾期滯納金不予退回。
如果畢業的時候圖書借閱方面工作沒能處理完善,是不能允許畢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