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塊宅基地屬於當時公婆在兒女(三女兩兒)未成家時分得的,現在子女各自成家,這塊宅基地在兩個兒子成家後,兄弟各人分得一半各自建新房,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仍是公公名字,但有另附一份由公婆請村裡有威望族人寫一份父母分給兄弟兩人各在哪個走向各佔多少地的釋產書(無任何人簽名)。由於該新建房子的費用屬於婚後在夫妻財產中支付,如果涉及夫妻離婚,這房屋該如何分配。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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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書字圖ur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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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錢江潮57
謝邀請,你的問題應該怎麼來解釋呢?首先你和你老公是否有透過合法結的婚,建的房子是在你婚前還是婚後建的,如果說有合法結婚證,也是婚後建的那麼就成了婚後共同財產,致於怎麼分呢?這個要你家的情況來定的,①你有沒有分家,②你家現在有幾口人,如果你已分家,還立了分家協議,協議上寫的是分給你的那麼就按你分家後有幾人就幾個份,如果沒有分家的和公婆家人一起過的那麼就按一家人幾口人就有幾口份,是你的份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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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農35
首先你要清楚,宅基地我們只有使用權,所有權歸屬村集體,我們沒有所有權,所以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也不會做為財產來進行分割,
所能夠分割只有婚後夫妻,共同建造的房屋,該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財產,在夫妻離婚時應該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或對房屋折價,拍賣取得價款予以分割。
你離婚後不能住在婆家要房子沒有任何意義!把房子估估價折成錢分得你應得份!
子承父業是理所應當的,你老公可以到村委會找村幹部辦理宅基證變更手續另立戶頭分成你們自己自建的那部分宅基地,農村宅基地建房是沒有房產證的只有宅基證無需辦理房產證!
關於宅基證變更其實和你離婚分房產無關,在沒有宅基證變更你照樣可以分得你應得的房產,需強調你不是分他家房子只是拿走你應得錢!
就是你們不離婚你老公他也要和他兄弟宅基地分清就按當時協商來,你們共同房產就是當時宅基地協議上建房就行了!離婚就按屬於你們那部分房子協商處理折錢拿錢走人!
拿錢後如果你有未成家的孩還得義不容辭給予撫育費!這裡分割房產也很難因為這房產不僅僅只是你們夫妻二人的還有你們的孩子應得那份!要想公平就是你和你老公和孩子平分拿走你應得那份決不能只是你們夫妻二人平分除非夫妻沒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