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龐海冰

    在中國,沒有任何一條的法律法規要求墊付醫藥費的!墊付是人情,不墊付是本分!個人認為因事故造成的當天急救費用不管責任怎麼定都應該墊付,畢竟人命大於天!後期費用一律不墊付!經驗之談,後期墊付到事故解決難度很大

  • 2 # 尹樂峰

    很榮幸被邀請回答這個問題,中國嘛儘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別意氣用事沒有用又麻煩,主要是你有保險啊對不對?你撞了人就不對為什麼不是墊付呢?墊付不是錢的問題這是一種態度對吧!訛人的也多不過嘛看你態度好他也會好說話點伸手不打笑臉人嘛!你不墊付他給交警打電話交警也會通知你去墊付的,雖然你就是不去他也不會去家抓你去但是我們得講理不是嗎?墊的時候記得把發票拿走到時候報保險用,車禍都是事故發生了就真確面對,沒必要跟仇人一樣不是嗎?

    行人畢竟是弱勢群體,人受傷你開車的就賠!

    如果要的太誇張或者於自己的心理價位差的多就涼他幾天,交警叫也不去,答應了在交警隊協商也可以放他幾次鴿子!

    哪怕行人逆行也是你賠,交警責任是協調和分責,如若雙方無法協調就去法院吧!

  • 3 # Longbow

    墊不墊付看自己的責任。我開車一項很小心,除了剛開車不到3個月遇到一次鬼探頭把後門給颳了,交警和稀泥讓給了200,就再也沒有出過事故,到目前開車3年沒有過違章違法。如果我出事故一定是對方全責或者主責以上,這種情況堅決找對方理賠,我對那些對我造成傷害的人沒什麼同情心,不管對方是車是人。

  • 4 # 啵兒吧

    可以墊錢,前提是需要受害方的家屬簽字畫押承認你提前墊多少錢了,一般有了字據以後會省很多麻煩。後期保險公司賠償後還能把這個錢給扣出來!字據在那就算打官司我們也不用害怕。還有一件事就是一般出了事故的車肯定要被扣的,就算扣留日期到了你去提車也得受害人家屬簽字 才能提車。所以提前墊點錢沒啥事 可以讓對方籤個字據承認你已經為他花費多少錢了。

  • 5 # 鋒40160716

    其實還得看情況,分三個情況吧!第一:是碰瓷的我會故意壓過去,反正有保險公司,我二百萬的第三者險撞死個人小時;第二:如果是我正常行駛撞到了非法闖紅燈之類的,我就按版主說得來,我沒責任憑什麼我出錢;第三:如果我非常行駛撞到別人,肯定是要墊付的,營養費什麼的也不在話下,必須出!

  • 6 # 燈泡愛釣魚

    沒有一條條文是需要墊付醫療費的,走保險的情況下可以讓保險公司的人到場負責這個一切事情,你所要擔負的只是道義上責任。

  • 7 # 憧憬無霾的星空

    我認為如果你有一定責任的,出於人情考量可以墊付,但只墊付後期也必須支付金額不大的有發票且當場能拿到發票的費用,比如醫院檢查搶救的掛號和醫療費用(儘量規避用進口藥),只要你付錢的一定要拿到發票,其他費用的儘量不要墊付,至於其他大額支出(比如手術什麼的)誤工、營養和其他什麼的費用一律不能墊付,應該積極和保險公司協調讓保險公司現行墊付

  • 8 # JYRO

    墊個毛,親身經歷,報警,然後登記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不墊醫療費,對方肯定不同意提車的,所以車壓在車管所,不管了,等交警判定通知書,在警局和對方好好說,想怎麼治療隨便,住院期間的治療費用發票一定儲存好,交警蜀黍作證,跑不了,先付錢,那是肯定不行的,

  • 9 # 攻城獅000

    老司機了,但還得看什麼情況,遇到過鬼探頭,急剎車停住了也撞倒了,40多歲沒有大事,衣服髒了,起來拍拍身上的土,把我教訓一頓,我沒還嘴,車上四個光膀子的酒蒙子戰友一下車他就走了,不過還是挺生氣。再就是一群人中國式過馬路,不是斑馬線,速度不快,都停下來讓我走,但是最邊上有個老太太卻沒停下,人群把她視線擋住了,走出來把我右翼子板撞了,她也倒地了,頭破腿青,車沒事,122120保險公司,墊付了醫療費用,家屬成天各種要錢,老太太各種營養藥,一個多月紅光滿面,但還不依不撓,要求各種賠償,什麼老太太有生意做不了了,家屬耽誤多少事了,保險公司涉及人傷就往後退,根本不靠前,最後走的法律訴訟程式,探望的錢,墊付沒發票的錢等自掏腰包,大家不僅不要墊付錢款,還要找個靠譜的保險公司!!!

  • 10 # AC709

    就那麼2個結果,1.墊付,做好拿不回來的準備。2,不墊付,一切走程式。為什麼呢,因為如果你遇見了講理的,一切都好說,哪怕墊付也沒事,大家為解決事情積極處理,如果遇見不講理的,訛的你一個頭2個大,到最後還是要走程式,而且前面墊的你別想拿回來了。你博的起麼?

  • 11 # 在路上83400445
    不願墊付原因: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不確定性,致害人是否承擔責任、承擔多少責任要待交警事故認定,不認同交警認定者還可在15天內申請複議,這樣對事故責任的最終認定存在不確定性。

    2、醫療費用總體需要多少不確定:醫院的搶救費、醫療費用多少不確定該金額是否超出保險金額不確定。

    3、若墊付金額超出車主應該承擔的部分,要求受害人退回是件燒腦的事情。

    介於上述原因,導致大多的致害人不願意墊付、不願意多墊付醫療費。

    該不該墊付,誰墊付:

    雖然法律未規定要由誰先行墊付,從人道主義關懷角度,還是要墊付。

    1、隨著交強險的不斷髮展與深化,大部分的人傷交通事故,致害人都或多或少有責任。

    2、交通事故畢竟是個意外事故且受害人已經受傷,人命關天致害人有義務進行救治,墊付必要的搶救費、治療費;

    3、如果怠於墊付導致的傷情更加嚴重、甚至導致死亡,在後期的處理、調解、判決都對致害人不利。

    4、致害人與受害人真誠溝通,友好商定,共同墊付醫療費是個最好的結果。

    怎麼墊:

    我們確定要墊付了,怎麼墊呢?要考慮三個因素:

    ---事故責任的初步判定;

    ---車輛保險投保情況特別是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的;

    ---大致需要的搶救費、治療費金額。

    1、交強險墊付:

    一般情況,車輛都強制投保交強險。事故發生後及時提醒交警通知你的保險公司墊付搶救費,交強險搶救費墊付是要由交警書面通知保險公司直接墊付的。

    2、商業預付:

    在取得交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情況下,結合醫院治療費用的評估,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預付醫療費。

    3、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申請:

    對重大交通事故或大額搶救費、治療費的情況,可以由受害人提出申請啟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該救助基金各地申請流程、管理部門略有不同,申請失效不一。但都可以向交警部門詢問、申請。

    綜上所述,在我們的保險責任範圍內、保險金額內墊付也是可以的。

  • 12 # 天和Auto

    交通事故中過錯方應不應該墊付醫藥費,這個問題爭論好久了,簡單說說個人看法。

    首先,法律並沒有規定交通事故中過錯方必須墊付醫藥費,即使是事故組的警官也只能進行雙方調解,具體結果還是由兩方協商得出,沒有第三方參與。如果雙方調解不成的話,受害方起訴至法院,在判決結果出來之前也沒有規定過錯方必須墊付。所以,墊付從法律角度來看,只是義務,那就可以墊付也可以不墊付。

    其次,從常理的角度來看,過錯方是否該墊付?這個也要分情況,即使是機動車全責或者主責,如果是因為過錯方單方的原因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這種情況下肯定是有義務墊付費用的,因為錯在先、不佔理;

    還有一種情況,也是駕駛員常常遇到的,就是非機動違章造成事故的發生,而某些部門出於對“弱勢群體”的人道主義、或者說是懶得操心和稀泥,都會讓機動車一方承擔主責或全責,因為有保險,往往一些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情的車主就會認責。

    這種情況下墊不墊付就要看對方人品了,遇到講理的還好,遇到無賴那就是個無底洞。保險賠付是有標準的,標準之外的費用如果兩方沒談好,車主拿不到票據,墊付的費用保險公司也沒辦法報銷,這樣一拖再拖最後車主一般都會妥協。所以,這種情況下絕不墊付醫藥費。

  • 13 # 不打官司的律師

    應該,實踐中不墊付的肇事方也大有人在。他們奉行的是三不一沒有原則:不墊付,不探望,不調解,沒有錢 。把人都教壞了。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 110 和保險公司。對方傷重請直接播 120,你留在現場等交警。

    2.不要墊付,如果交警要扣車,你就讓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資料都給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車上下班,15個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隊要驗車報告。不給你,你就立刻即刻馬上不要遲疑的到交警同一棟辦公樓找到一個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複議。然後拿著驗車報告去提車,停車場1分錢都不要給他,拿著驗車報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車,如果對方不給你車,你直接,說有人非法扣車。(驗車和停車是不要錢的.國家有財撥專門用於這一部分。而且100停車場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們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條褲子)這一部分你要是擔心自己的新車扣了以後被損,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後弄一個車衣去蓋起來。

    3.拿到車該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萬不要緊張。現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醫院找打,也不要主動打電話調解。你等他們聯絡你,或者交警通知你處理事故。任何關於醫院的費用你說我沒錢,請和我的保險公司聯絡。如果告我的話,請連我的保險公司一起告。你連面都不用出,保險公司就請非常專業的訟棍幫你打官司。最後要賠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現在你要考慮怎麼拿回自己的行駛證。經過第三點,這個時候對方要嘛接受調解願意接受交警認責比例,把發票給你,你去報銷,然後簽字。你拿回行駛證。經過第三點,對方不願意調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膽的開車,有人查你就說有官司在身,行駛證抵押了。時間一長,要麼保險公司答應賠,要麼傷者自己接受調解。法院一判下來,你就可以直接拿判決書去找交警,約對方一起去,簽字拿回東西。對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時間長了不給你行駛證你就去行政科鬧一下。

    5.修車部分很簡單,該修的地方,保險勘探現場的時候會有一張現場單,你拿去4S,其他他們會搞定。

    6.營養部分,誤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應,當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賠償標準,對方拿出所有的發票和證明後交警開具調解書,你拿去保險公司都能報。

  • 14 # 鬧心

    一、發生交通事故醫藥費由誰墊付?

      從法律規定上來說肇事方並沒有先行墊付的義務。在事故當時,交警不會確定賠償金額,他也沒有強迫肇事方墊付的權力,只能協調雙方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如果需要,傷者可透過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方式,查封肇事車輛、肇事方財產等司法途徑來迫使對方墊付醫療費。當然,傷者也可根據治療的進展,適時先行起訴,就已發生的醫療費部分,先行要求法院判決肇事方履行賠償義務。

      但在此之前,肇事方完全是出於自願決定墊不墊付醫療費,誰也不能強迫他。因此受傷方,在面對肇事方不墊付醫療費時,也要及時治療,以免耽擱最佳治療時間。

     二、肇事者不墊付費用時還有什麼途徑?

      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傷者的醫療費可向肇事方、保險公司索賠。傷者需及時搶救的,醫療機構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如果肇事方不墊付費用,有以下途徑:

      

      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10000元)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

      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注意:現實中多數地區的“救助基金”制度並不完善,無法正常履行職能,傷者無法得到幫助。這隻能看地區落實程度了。

      因為現在的車輛幾乎都有交強險,所以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承擔部分搶救治療費用倒是最靠譜的賠償。

     三、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情形有:

      (一)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墊付的通知書;

      (三)受害人必須搶救,且搶救費用已經發生,搶救醫院提供了搶救費用單據和明細專案;

      (四)不屬於應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的搶救費用。

      四、先行墊付的金額

     交強險醫療費限額是1萬元,因此墊付的最高金額是1萬元,保險公司有在保險賠償限額內先行墊付的責任。一般在傷者傷情嚴重,需要較大數額醫療費時,在預估醫療費可能會遠遠超過1萬,且被保險人有責時,才會根據實際情況墊付,則保險公司會同意墊付1萬元。若預估醫療費不會超過1萬,則視情況墊付3000-5000元。

      五、如何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費?

      保險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門出具的書面墊付通知書、傷者病歷/診斷證明、搶救費用單據和明細之日起,及時向搶救受害人的醫院出具《承諾墊付搶救費用擔保函》,或將墊付款項劃轉至搶救醫院在銀行開立的專門賬戶,以防被保險人取走。

     

  • 15 # 散戶俱樂部

    重大交通事故應該適度墊付醫療費,也可以申請保險公司提前預付醫療費。一般交通事故有傷者自己墊付醫療費,等傷好以後一次性處理。

  • 16 # 飄然若風18088126

    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並沒有墊付醫療費的法定義務,但是從情理上來說,肇事方應適當墊付部分醫療費用,特別是在受害方支付醫療費有困難時。

    當受害方無力支付醫療費,肇事方又不肯墊付時,受害方除可以申請救助基金墊付部分搶救費用外,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

  • 17 # 淮北日月升

    交通事故肇事方該不該墊付醫療費,這個問題爭論很久了。我也回答過幾次。

    以下是我以前的回答。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41033335899685133/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17246567836680450/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42480559212986638/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541212879058632967/

    等等。

    這個問題,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會有不同的看法。很早以前,有個所謂“資深交警”的在網上有個帖子,鼓吹“三不一沒有”--不協商,不探望,不墊付,沒有錢。一時間,三不一沒有成了肇事責任者的寶典。但是,也釀成了許多極端事件。對方求償未果,做出些極端事件也是完全可能的。1、先說說現在的醫院。受傷後,傷者送到醫院。按法律規定,醫院不得因為費用拒絕收治病號。但是,往往是當時醫院收下了,也會按規定搶救,但是一旦脫離了危險,他們就會第一時間催促傷者或親屬繳費,不繳費會停藥。他們的理由很簡單:“系統”(電腦程式)在欠費情況下領不出藥。其實他們的做法雖然不近人情,但是也能理解。醫院不是慈善機構,如果欠繳的醫藥費無人買單,醫院就要賠進去,賠得多了,關門是遲早的事。2、再說說保險公司。目前的法律規定,保險公司有墊付的義務,但是法律規定的並不具體。因此,多數保險公司,經過繁瑣的手續(需要傷者身份證,交警墊付通知,醫院診斷證明,繳費單據,用藥詳單等)後,可以提供最多一萬元的墊付。如果超過一萬元,叫他們墊付,幾乎是和登天一樣難。所以說,指望保險公司墊付,三千五千問題不大,如果傷者是重傷在ICU,每天一兩萬元(就像黃淑芬案中的傷者),靠保險公司墊付根本不靠譜。你再需要錢,即使是人命關天,保險公司也有無數的理由往後拖,拿不到的。一般,99%的保險公司會等待訴訟結果,根據法院的判決支付賠償,病情很多保險公司會在判決後用上訴的方法拖延賠付。這樣的話,如果傷情重,需要的費用多,基本是考不上保險公司。例如,假定傷者三級傷殘,一般會受傷出院後三個月做傷殘鑑定,住院假定四個月,傷殘鑑定就要傷後七個月左右做出,在透過訴訟,最快要三四個月出一審結果,這樣的話距離受傷已經十個月左右了,如果任何一方上訴還要幾個月。3、作為傷者,如果傷情較重,除了身體的痛苦,精神的折磨,費用是個大問題。如果費用不足,醫院動輒要求出院,這種無助,是其他人難以理解的。除了醫藥費,其實傷者還有無數的費用要交。例如,陪護,吃飯,住宿,交通等等等等。有的時候,保險公司不管,醫院催著出院,自己分身乏術,極端情況下把他們都砍了的心情都會有。4、作為責任方(肇事者或者有責任的車主),其實應當靈活處理墊付的問題,而不是機械地三不一沒有。a、如果傷情一般,其實墊付不墊付問題不大。b、如果對方通情達理,其實墊付也不會有什麼麻煩。c、如果傷者病情很重,需要的錢多,自己又有很大的責任(其實多數情況下有無責任,當時就基本判斷的出來),應當墊付。一來,事情自己有很大的責任,二來保險公司不會墊付,第三及時墊付,對緩和雙方矛盾,方便後續處理有很大的好處,第四,墊付以後,在處理時完全可以兌除,也就是說這筆錢不會黑了。d、如果對方得理不饒人,有訛人的傾向,難以溝通,則作為責任方,配合保險公司的一萬元墊付即可,其餘的可以告訴對方透過及時訴訟解決。最後說說墊付注意的問題。不管是墊付多少,一定要注意:一、保留證據,自己到繳費視窗繳費,留下單子,或者要求傷者或親屬寫個自居證明自己交費了。這樣的話以後訴訟的時候,拿出證據,法院會支援兌除的。例如,法院判決賠十萬,有兩萬的墊付單子,再付八萬即可。如果沒有憑據,有時候會說不清。二、墊付的費用,以醫藥費為限。有時候傷者或親屬,要求墊付生活、交通等等費用,這些儘量不要答應。本身數額也不很大。其實,對於墊付產生的問題,關鍵還在於目前對於這個問題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建議相關法規明確一下,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繼續的費用由誰墊付,不及時墊付應當受到什麼處罰,這樣的話,問題就不會這麼突出了。

    因為重複回答類似的問題會被系統摺疊或遮蔽,所以只能把以前回答的連結附上,供參考。

  • 18 # 山青水秀167193282

    只要是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必須無條件地給傷者墊付費用,至於費用的多少,在傷者住院期間,可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暫時先墊付一部份再說,待傷者出院後,再去一次性將其藥費付清,但必須儲存好傷者在住院期間,所產生的藥費票據,作為後來的依據,便於保險公司到時理賠,至於後期傷者的賠償問題,仍然需要保險公司會同有關部門一起,並且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有關的規定,作出最後的判決。總之重大的交通事故比較複雜,其間又包含了許多注意的事項,以及所能賠付的條件和標準等等,尤其是責任的化分與認定,對以後的賠償至關重要,需要一一弄清,方可按照有關的規定,接受賠償一事和處罰一事,當然還包據傷人過多而被法律治裁等等,做到有根有據,心服口服……至於一般化的交通事故,多半難度較小一些,加之又比較輕微,因此解決起來就容易得多了。最後謝謝邀請。

  • 19 # Xyz薛玉重

    題主所提問題,法律上未規定肇事方先行墊付的義務。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確定不了賠償金額,更不會強迫肇事方埑付,只能組織雙方協調,原則為自願,如協調不成功申請法院判決,在設判決前,任何的支付都要肇事方自願,任何人都不得強迫。不過就目前醫藥費的埑付有以下幾個方面供你參考:

    《一》肇事方埑付

    一般情況下,人心都是肉長的,肇事方還是會先行埑付搶救費用和醫藥費用的。很少有人看著流血危及生命而不顧的。對肇事者來說積極及時埑付傷者的搶救費,手朮費以及醫療費,保證了傷者的傷情得到了最佳治療,後期的理賠也會無形加大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理賠責任。

    交通事故發生後,交強險的保險人,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後,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如保險人不履行墊付義務,也是會受到處罰的。

    《二》傷者自行埑付

    作為傷者來說,如肇事者不埑付,要及時搶救治療,先自行埑付,痊癒後按照法律規定理賠。

    經濟困難時,與警方聯絡幫助。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31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埑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經核對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埑付搶救費用。"同時也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求助埑付。

    《三》雙方協商埑付

    交通事故發生後,為了救人,對傷者儘快儘早得到最佳治療,不論那方都應主動埑付傷者的搶救以及醫藥費用。它不僅對患者好,對雙方後來的理賠及協調都有利,所以協商埑付也是一種較好的方法。

    以上僅為個人觀點,本人不是專業人員,如有錯誤請批評指正!在這裡先謝謝了!

  • 20 # 包容88888888

    法律上沒有強制的規定需要肇事方墊付醫療費,但是在處理的規則當中,出於人道主義包括以後雙方的進一步協調處理,都是要肇事方首先墊付醫療費,這樣的話便於以後雙方的諒解,從人情世故上講,也比較好,特別是當受害一方,由於缺少資金得不到及時的救治的情況下,墊付醫療費,能夠及時的搶救傷者,減輕肇事的後果,對肇事的人也是也是好的。

    所以我認為肇事一方應當積極的為受害受傷的人,主動墊付醫療費進行治療,這是一份責任心因為這種事情,畢竟是你造成的,從責任,從道義上講,都應該主動的為受傷的人墊付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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