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12
回覆列表
  • 1 # 人間軼事

    挑選那些有用又有趣的,有選擇性的看書。

    不要抱著太強的功利性看書,那隻能讓你的讀書之路變得艱難。

  • 2 # 微妙玄通冰激凌

    謝邀。我不知道別人是怎樣的,反正我是如你所言的。我喜歡經典類古藉書,一旦發現自己中意的書,必定買之而後快,佔有慾很強。書一旦買的多了,似乎神秘感沒了、新鮮感沒了。好多書往往久癱書櫥,只是偶爾臨幸。這也許印證了那句話“得不到總是最好的。”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當人心浮躁時,看書往往走馬觀花,難有樂趣。但當你真正潛下心來、靜下心來,於書中讀出些味道,正如同柔美伊人談情說愛,伊人之含情脈脈,讓你賞心悅目;當用心用情至深、難以自拔之時,偶不相見,必有如隔三秋之感。

    王國維言,做學問必經三種境界。一是“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二是“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三是“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當人果真能潛下心來,便會進入第一境界;第二境界其實是從量變到質變過程中的持之以恆;第三境界便是否定之否定。

  • 3 # 情感的燈塔

    這個都有這個問題,我也是想買書的時候買了一大堆,信心滿滿的覺得一定能看完,看完我就是技術大手了!剛開始每天還能堅持看幾頁,後來就看不下去了,很多書都沒拆封。所以買書別衝動,認清到底是不是需要,少買點,列個計劃,每天看點!

  • 4 # 亦詩詩

    買書時會貪多,一般是第一感覺覺得這些書都很好、有閱讀價值,有種“這次不買下次買不到”的衝動。也有一種情況是商家做活動,多買有優惠或者多買省郵費而買了一些自己不是很喜歡的書。

    因此,如何安排好時間是怎樣看書的關鍵。給自己定個計劃,保證一個月看幾本書,及時做好讀書筆記。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做筆記對提高看書的興趣也是有幫助的。要確保按計劃完成讀書計劃,看書時把手機關機。主要堅持下去,離“腹有詩書氣自華”不遠矣。

  • 5 # 童書媽媽玩美食

    書買時有點貪,看時有點癱。這是一部分愛書人的通病。

    我身邊有很多媽媽,一看到電商的圖書打折促銷,就開始搖旗吶喊,奔走相告。有的嘴裡說著“不買了不買了”的人,看著攔腰斬的書架,就默默的網購物車裡加,最後還是不買不過癮。可書買回家真的都高效利用了麼?

    真不好說。前不久看一個媽媽整理家裡孩子沒看過的書,一米八的大床上,放滿了半米高的書,這一床書都是孩子還沒看過的。她說,不知道是為了讓孩子看書還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購書慾望?

    如何看書?勵志一些的讀書人,有幾個好方法。

    列個讀書計劃:每個月讀哪幾本書,每週看書爭取寫篇讀書心得,每日固定時間看書,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看什麼書,怎麼看,全看自我閱讀喜歡和讀書計劃。

    列個購書計劃:家庭空間有限,不可能想看的書都能買回家。根據自己的需要,列個購書計劃,不是馬上看的書不買。可以借閱的書也不買。

    好書多讀幾遍:很多書,我們讀第一遍和讀第二遍的時候感悟是不同的,對讀者來說,愛不釋手的書難免要多讀幾遍。汲取書中的精華,悟出書裡蘊含的深意。

    書非借不能讀:買回家的書往往覺得書就在那裡等著我讀,拖延症患者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後閱讀時間。借來的書就不同了,書馬上到期了,得抓緊讀!這本書很緊俏,不好借,好不容易借到,必須要好好讀。有些想買的書,不妨先去圖書館借閱,閱後感覺實在覺得收藏就買。

  • 6 # 馨語

    我是後來變得越來越貪書的,最典型的是在北京讀書時。之前還是以學校教科書為主,其他需要陶冶情操的書籍都是多年來積攢的沒有太多。在外地求學時都是主抓專業課,買的都是與專業需求很密切的,多買也不到哪裡去。大多還是大同小異的,特別是高校的同一科目了。在北京時在校是國際貿易專業,之前是完全沒學過本學科的,我又開始從專升本本科開始讀,我就貪多了,為了更好地瞭解所學專業,就把整個國貿的所有基礎學科專本的書全買了。一面對應學校課程一面在對應想看的金融學,就造成時間精力就是有限沒辦法打壓出多餘的空來應對這麼多書課講座論文的…….。這是沒辦法逾越的過程,只有慢慢一點點走出來,把書讀薄。

    後來,買的雜書越來越多,確實想看的東西只想越來越面寬,總是捨不得的。加之現在購書平臺的活動越來越多,買書的選擇還有優惠力度大的,趕上購物季買到便宜的書很划算。一次就會買好多本書,我是會趕上活動還得自己喜歡才行的,就現在各大購書平臺購物車還都近百本書的。沒辦法,想看的書太多,時間還是緊迫。現在就暫時停下購書計劃,把最想看的書先在價錢划算時買了,買的書已經不少了,儘量趕著往前看,也看了很多書(九本書籍各種型別,和14本雜誌)。也很希望和大家交流,互動各自的心得體會。謝謝!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黃淑芬逆行撞人致人重傷,為什麼只民事賠償沒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