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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有專家說,重疾險限制多賠付額度有限,需謹慎購買。那購買重疾險的時候有哪些一定要注意的條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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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席上上

    重疾險前25種疾病都是由保監會和中華醫師協會根據國內醫療情況和大病發病情況共同制定的,被保險人憑醫院診斷證明理賠,保險合同條款也都屬保監會審查透過。只是投保時,一定要如實告知以往病史,要不然會給以後理賠留下隱患。拿到合同之後也要仔細檢視個人資訊與告知內容,不排除一些不良代理人為了省事,想順利透過保險公司核保,完成此次業務。虛假填寫被保險人的資訊而造成未如實告知的情況,影響後期理賠。

  • 2 # 太古裡團團潮鞋

    不知道你說的專家是什麼專家?所說的限制是什麼限制?但是就問題描述來看:這個專家有些誤人子弟了。

    下面根據我瞭解的情況來說吧

    一、中國重疾保險的病種是中國保監會聯合中國醫師協會制定的25種重大疾病的定義,因此要了解這些疾病的定義不是哪個保險公司隨便去選的,也不是哪個保險公司有權力定義重大疾病保險;這些被認定的重大疾病保險是根據醫療行業幾十年的資料累積獲得的一個大範圍機率的疾病中比較高發的種類,因此不存在保險公司限制多的問題,現在市面上的重疾保險已經是50種以上的疾病類別了​,其實理賠率最高還是前面25種

    二、重疾痛苦的限制條款其實就是保險合同中的免除條款,也就是什麼情況下不賠?那麼有看過保險合同的人都知道那些限制條款大部分都是不合法的行為或者不可抗力的因素以及一些道德風險,大部分客戶根本不會去做,但是基於合同嚴肅的契約精神和法律精神防範部分消費者惡意套取保險理賠金還是非常有必要寫在合同內的,另外一點,購買重疾保險的前提是客戶需要誠信,明確告知既往的病史和遺傳病家族史,如果沒有告知原則上屬於騙保,所以不理賠是很正常的。

    三、作為重大疾病保險的保額,保險公司並沒有限制,因為重疾保險的理賠是屬於約定給付義務的合同,而不是根據客戶治療的醫療費而依據,比如:某客戶透過保險公司購買100萬保額的重疾保險,一年後發現得了食道癌,這時候經過確診就可以申請理賠,並不需要治療完才理賠,這也是現在重疾人性化的服務,那麼經過核實理賠100萬現金,可是這位患者實際醫療費僅支付了30萬,為什麼保險公司要賠100萬呢?前面說了,重疾保險是約定給付就是買多少賠多少,而不是花多少賠多少;目前個人瞭解的國內有些客戶重疾保額已經做到9000萬保額,當然交費也不少,但是這個不是平常客戶考慮的範圍,你只需要瞭解:重疾保險的額度是無上限的,主要透過保險公司的體檢要求和財務狀況調查就能做到幾百萬或者幾千萬的保障,目前基本上45歲以下購買重疾僅需要如實告知身體情況,一般不需要體檢,保額可做到50萬到100萬左右,(但是保險公司為了減少風險偶爾也會抽查體檢,當然體檢都是保險公司安排,客戶並不需要額外掏錢)。

    切記不可惡意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否則也許交的錢都會被沒收,基本現在的重疾合同都是和壽險合同捆綁銷售,因此會看到合同內是有壽險保額和重疾保額的,但是理賠只理賠其中一項,並不是重疾理賠了,身故還有理賠,一般就是理賠其中一項合同即終止。

    購買重疾保險切記要多關心保額,分紅並不重要,疾病種類也不是越多越好!多和代理人溝通交流,多問多聽,如果代理人幫助你隱瞞真實健康情況,那麼此代理人誠信值得懷疑,應該理性思考了。還有一定早買早安心,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 3 # 愛投資官方

    重大疾病保險屬於一種健康保險,屬於比較複雜的一種險種,所以一定要看清其所保的疾病範圍。另外重疾險不是保疾病種類越多就越好,國家保監會規定,要冠名重疾產品的保險必須包含6種核心重疾,包括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和終末期腎病這6種重疾佔一般人群一輩子能患上重疾的80%-85%。另外還規定另外19種較常見重疾的定義,組成最常見的25種重疾組合且這25種重疾已經佔了一般人群一輩子能患上重疾的95%左右。所以不能只看重所保疾病表面上的數量,需要了解除了上面基礎上你自己還想增加哪些疾病種類,要有針對性的保。

    下面這些是重大疾病險不保的情況供大家參考:

    1、惡性腫瘤中的原位癌不保;

    2、急性心肌梗塞,需符合有典型表現、新近心電圖提示急性心梗、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發病90天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上述需同時滿足3個條件方能理賠。

    3、腦中風要在確診後180天后,仍有功能完全喪失的情況;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是在器官功能已衰竭,然後做手術才理賠。

    5、冠狀動脈搭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鐳射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必須開胸手術才賠。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要進行了90天的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才有可能賠。

    另外重大疾病是有等待期的,從90天到180天甚至1年2年不等。而且部分重疾險除等待期還有生存期,簡單說就是你換了重大疾病後需要生存一定時間後方能得到理賠,一般都是3到6個月。也就是說重疾就是人差不多半掛狀態,賠保得是在指定範圍內的三四十種病和治療方法才保。

  • 4 # 明亞保險大白邱文韜

    簡要回答: 目前保監會和醫師協會制定的前25種重大疾病由於是規定死的,所有保險公司都一樣,沒有差異。針對這類重疾險,主要關注點可以放在等待期90天或者180天上。當然等待期越短越好。

    針對25種以後的疾病,每家公司條款大同小異,當然也會存在一些差異。比如有的病種A產品有,B產品沒有。有的A產品限制少一些,B產品限制多一些。但是重疾理賠率最高的其實就是前25種重疾病種,所以大白覺得花很大精力去研究重疾病種的差異意義不太大。當然如果價格差不多的情況,病種越多越好。

    目前市場上很多重疾產品都包含有輕症,當然所謂輕症只是相對於重疾而言,其實也蠻嚴重的。關於輕症的話建議選擇輕症包含有:極早期癌症含原位癌、非典型急性心肌梗塞、輕微腦中風和冠狀動脈介入術(非開胸)。 當然如果重疾產品有輕症豁免後續保費的功能更好!

  • 5 # 宇噠聊燈光設計

    您好!朋友!保險核心是保障!重大疾病險!目地就是槓桿效應!至於買,需要注意什麼?首先,保障額度是否充足?當前大病水平在20到50萬,所以保障額度要至少20萬!否則價值不大!其次,交費期限,是否有豁免!第三,疾病範圍,種類,數量!第四,責任免除!建議推薦您泰康人壽健康百分百重大疾病險

  • 6 # 學保網

    重大疾病保險產品,各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差異較大,選擇重疾險應注意以下幾點:

      1、保障期限:保障期限越長,價Grand SantaFe高;健康是伴隨人一生的,買重疾險主要為了準備一筆醫療基金,以備不時之需,繳費時間越長越好。一是因為交費期長,雖然所付總額可能略多些,但每次交費較少,不會給家庭帶來太大的負擔,加之利息等因素,實際成本不一定高於一次繳清的付費方式。二是因為不少保險公司規定,若重大疾病保險金的給付發生在交費期內,從給付之日起,免交以後各期保險費,保險合同繼續有效。這就是說,如果被保險人交費第二年身染重疾,選擇10年繳,實際保費只付了五分之一;若是20年繳,就只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費。

      2、患重疾時首次獲得賠付的比例:應該100%賠付,不要分期賠付的。

      3、保險條款中是否有不確定的專案:例如“可調整費率”——不公平條款。

      4、保障範圍:病種數量並非決定因素(多出來的部分大都是發病率較低的疾病或拆分得更細的病種),而是要關注有沒有終末期疾病這項保險責任,並且這項責任能否全額賠付。(萬一以後又出現類似“非典”的疾病呢)

      5、身故責任:由於部分病種理賠條件較為苛刻,當疾病尚未達到理賠條件時(或可賠可不賠),卻已危急生命,是否有身故責任的處理方法會完全不同,有——賠保額,無——無息退保費,導致的理賠難易程度會有很大差異!(此點至關重要!為避免以後扯皮打官司,請選擇前者)

      6、觀察期:觀察期越短費率相應越高——保險公司對帶病投保的一種控制手段;

      7、是否分紅:主險為分紅型壽險,附加重大疾病險——投保後時間越長,分得的紅利越多,購買時會相應的多付出成本,不過可以抵消部分通貨膨脹帶來的損失。

      8、理賠條件:條款中的註釋部分——橫向對比出來,差異還是挺大的!比如腦中風、頭部創傷等,有的產品發生六個月以後才賠,有的六週後就可以賠,對後期的康復治療提供充足的現金;再舉個例子,老年痴呆只管到65歲,現在60多歲的老人還很健康呢。

      9、10萬到20萬元保額較合適。根據最近的統計,重大疾病的治療費用少則7、8萬元,多則10幾萬元甚至更高,因此購買10萬元到20萬元的保額比較合適,低於10萬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過30萬元對普通大眾來說也沒有必要。

      10、不要追求返還。如果要求返還作為養老金,那麼請把費用投入到其他渠道,保險是保障,不返還是最大的幸福!!!給家人留下一筆免稅的遺產是最大的責任!!!

      同時,建議你買人壽保險一要了解公司,不要心中無數;二要擇優選購,不要盲目購買;三要研究條款,不要光聽介紹;四要慎重交費,不要輕率輕信;五要挑選險種,不要一時衝動;六要考慮責任,不要只圖便宜;七要考慮保障,不要考慮人情;八要自己作主,不要偏聽偏信。

  • 7 # 買保險趁早

    俗話說得好: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保險合同也是一樣的,對於普通大眾,看保險合同估計就像看無字天書一樣。那看懂保險合同,到底有哪些門道呢?可以通過幾個關鍵詞來解決!

    我們拿到合同後,首先要看下基本資料是否正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最核心的資訊一定要核對過。投保人是交錢的人;被保險人是被保障的人;受益人是被保險人身故後可以得到理賠款的人。

    保險期間:保多少年。一般是終身、30年或20年。

    交費期間:分幾年交清。可分3年、5年、10年、15年或20年。這份合同是分19年交清。

    保險金額:出事能賠多少錢。這份合同是180000元。

    保險費:投保人每年交的錢是多少。這份合同是(4104+129.19)元。

    保險責任:保的是什麼,也就是說被保險人有哪些保障。像這份合同,是份重大疾病保險。重大疾病保險的定義和種類在合同後面有詳細介紹。當然還有其他的保險利益,這裡不做詳細分析。

    猶豫期:一般是10天,從籤回執那天算起往後的10天內,如果覺得這份保險不適合自己,可申請解除合同,解除後可返還所交的保險費。如果超過10天,也就是過了猶豫期,再申請退保,只能退還現金價值了。

    等待期:一般重大疾病保險的等待期是90天(有些是180天或360天),在等待期90天內罹患重大疾病,是沒的賠的,切記。萬一那麼巧,在等待期內罹患重大疾病,退還所交保險費(部分保險公司是退還現金價值,相當於退保!)

    復效期:由於經濟或其他原因未交保險費的,2年內可申請恢復合同效力。超過兩年還未交保險費,只能退回現金價值了,也就是退保!在中止期間,是不承擔保險責任的。

    寬限期:需要交保險費的那天算起60內稱為寬限期,這60日內可隨時交保險費,保險合同繼續有效,超過60天就進入復效期了。如果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是會賠的,但是會扣除應交的保險費。這個復效期是不一樣的,要注意區分。

    責任免除:最簡單就是什麼情況下不賠,事關自己的切身利益,這一定要看清楚。違法犯紀的事肯定是不賠的。

    受益人:被保險人罹患重大疾病,理賠款給被保險人;被保險人身故,理賠款給身故受益人。身故受益人一般是投保人、投保人子女或父母。這裡寫的受益人是身故受益人。

    保險事故通知:一旦被保險人罹患重大疾病,應當儘早的通知保險公司報案,一般為10日內。

  • 8 # 小雨傘保險

    闢謠:大學錄取和買保險掛鉤?

    馬上暑假就要結束了,相信很多有娃的家長已經開始為孩子開學準備了!

    雖然保險的重要性一直在加強,但是我們一直提倡的是在公開、客觀的資訊環境下面買保險,而不是這樣故意欺騙。

    而學平險是一般中小學生都會購買的一種保險,一般會有意外保障,有些也會有大病醫療保障。雖然都保障重大疾病,但是重疾險和大病醫療是不一樣的。

    重疾險條款應該怎麼看?

    看起來像是天書的保險條款,究竟怎麼樣才能看懂?

    本次將以大黃蜂少兒重疾險為例來為大家解析重疾險條款應該怎麼看。

    看閱讀指引

    首先,保險公司其實也明白自己的條款是非常難懂的,因此一般在條款的前沿都會給出閱讀指引。而這份閱讀指引的內容是大家必須要關注的。

    透過上面的閱讀指引我們可以很明確的看出來:

    如果想了解產品的保障責任,可以透過2.4章節檢視;如果想知道退保的資訊,需要參考1.6章節,想了解保險的免責情況,可以參考章節2.5。

    看條款目錄

    除了上面的閱讀指引,條款目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其中用紅框標出的一部分可以說是我們需要關注的重中之重。

    1)章節2.1是我們通常理解的保額,和您當初投保時一致。

    2)章節2.2是對於未成年人身故賠償保額的限制。因為大黃蜂是一款少兒產品,所以這一點也是需要關注的。

    一般來講,這種身故保險金的限制都是符合國家規定,即對於被保險人不滿10週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對於被保險人已滿10週歲但未滿18週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3)章節2.3是這款產品的保障期限,和您當初投保時一致。

    4)章節2.4是保障責任,就是寫明這款產品會保障什麼,這裡也是非常重要的

    5)章節2.5是責任免除,寫明什麼情況下這款產品不會保障。

    接下來我們從保障責任這裡入手,來看看究竟保險能保什麼,不能保什麼。

    這裡摘選了幾個大家對於重疾險問的比較多的問題:

    1)等待期內和等待期後出險,保險會怎麼賠?

    2)重疾輕症分別能賠付幾次?輕症保額會影響重疾保額嗎?

    3)被保人身故以後怎麼賠付?

    4)豁免是什麼意思?

    5)保險責任終止和保險合同終止有什麼區別?

    這些問題其實都可以在保險條款上面得到解答。

    1.等待期內和等待期後出險,保險會怎麼賠?

    從條款來看,等待期內出險,無息返還已交保費。等待期後,或者因為意外傷害出險,賠付保額。

    2.重疾輕症分別能賠付幾次?輕症保額會影響重疾保額嗎?

    從大黃蜂的主險條款來看,重疾險和輕症都是隻賠付一次的。

    但是,如果大家翻看大黃蜂的長期醫療險的保障責任的條款,就會發現它上面寫的是以總的醫療保額為上限,並不限制報銷次數,只要是初次診斷的疾病即可。

    而從條款上我們也能看出來,輕症發生時,賠付輕症保額,輕症責任結束,但是重疾保障不受影響。

    3.被保人身故以後怎麼賠付?

    從條款裡面我們可以明確看到,身故是賠償已繳納的保費的。

    一般不包含身故責任的消費型產品,被保人身故都是賠償保費或者是現金價值。

    4.豁免是什麼意思?

    豁免保費其實就是免交後續的保費。

    從條款我們可以知道下面資訊:

    1. 被保人得了重疾或者輕症以後,除了賠付保額意外,以後的保費都不用再交了。

    2. 如果之前有所欠的保費,那麼豁免的保費將用於補充之前未交的保費。

    5.保險責任終止和保險合同終止有什麼區別?

    通俗的話來講,保險責任終止,是指某一項保障終止了。比如得了輕症,賠付輕症的保額,輕症責任就終止了,但是重疾、身故等責任依然存在,合同依然繼續。

    而保險合同終止這是此次保險結束了,一般重疾險如果賠付了重疾保額(除非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或者是身故保額後,保險合同就結束了,從此就和這份保險合同say byebye了,即便是你的輕症責任可能還沒賠付。

    知道了保障什麼,咱們就再來看看不保什麼:

    其實一般只要是遵紀守法的寶寶們都不會被這些責任免除所限制。

    這些關鍵點也需要注意

    1. 如實告知很重要

    保險的原則之一就是誠信原則。因此有健康問題大家不要想著隱瞞保險公司,要是真的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可是會調查的。

    同時很多保險條款也明確寫明,對於惡劣的故意隱瞞行為,保險公司是會解除合同,拒賠,甚至拒絕退還保費的。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如果您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於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2. 對等待期內出險的定義

    長期重疾險等待期時間往往都不會太短。這裡就可能涉及到等待期出險的可能,而保險條款裡面對於等待期出險的定義會有區別。

    情況一:等待期內確診重疾/輕症,保險不保障,等待期外確診保險保障

    情況二:等待期內已有相應症狀,但是還未確診,症狀延續到等待期外,最後確診

    第一種情況我們都明白是沒有太大爭議的,但是第二種情況就要看保險條款有沒有註明等待期內初次發病的症狀也屬於等待期內出險了。如果屬於,那麼情況二就不能理賠,如果不屬於,那麼是可以理賠的。

    3. 寬限期的作用

    對於長期重疾險,因為每年扣費,往往延續20-30年,所以很有可能出現忘記繳費的情況。不過保險公司對於這種情況也早有預備。

    寬限期內依然承擔保障責任,萬一出險會扣除您欠交的保費。不過還是提醒大家要做好保單管理的工作,定期審視自己的保費是否要到期了,不要出現漏交忘交的情況。

    4. 理賠有多快?條款告訴你

    重疾險因為是重大疾病保障,可以說是救命錢。所以很多寶寶都關心萬一出了險理賠快不快的問題,其實咱們的條款也都有寫明:

    白紙黑字寫進了條款裡面,大家這樣就可以放心了吧。

    寫在最後

    保險條款是買保險時大家最應該關注的地方之一,希望這份重疾險閱讀指南能夠幫助大家更科學,理智選擇自己的保險產品。

  • 9 # 城市惠民保險

    “重疾險的保障範圍到底有哪些?”

    “這麼多字看得我頭暈。”

    “這些字我都認識,組成保險條款我就看不懂了。”

    保險條款文字密密麻麻、涉及各種專業術語,作為普通消費者,一字一句讀或讀懂條款是非常困難的,且現實意義也並不大,下面以復星聯合康樂一生重大疾病保險C款為例,跟大家聊一聊重疾險的條款應該看什麼、怎麼看。

    在一些保險保單條款中,會有類似康樂一生C的《閱讀指引》(如下圖所示),《閱讀指引》是保險公司對條款的提煉。用大紅框標註的部分就是保險公司告訴客戶在這份條款中其自身最重要的權益和注意事項,可以說是大家看產品條款時需要著重瞭解的專案。

    概括起來,中民保險網建議大家可以重點關注以下幾點:保險責任、責任免除、猶豫期、等待期、寬限期、中止期。其中,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是最為核心的內容,將在下面的回答重點闡述。

    一、保險責任:保什麼

    我們交了這麼多保費,總要知道保什麼,看保險責任的時候可以大致從這幾個角度去看:1.等待期患病如何賠付;2.重疾、輕症疾病種類有哪些,是否分組,是否有時間間隔;3.合同終止和保險責任終止如何界定。

    1.等待期患病如何賠付

    一般而言,長期險都會設定等待期,所謂等待期,指保險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受益人也不能獲得保險賠償。其目的是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將發生保險事故,而馬上投保以獲得的行為。簡單地說,就是為了防止“帶病投保”。長期重疾險的等待期通常為180天。

    針對等待期內患病的情況,不同保險公司在條款中的描述可能會略有不同,但歸結起來一般有如下兩點:

    (1)等待期內因非意外情況確診輕症/重疾,返還累計已交保費;

    (2)因意外情況或等待期後因非意外情況確診輕症/重疾,給付保額。

    2.重疾、輕症:疾病種類、是否分組

    關於疾病種類:

    不同的重疾險產品重疾、輕症的疾病種類數量可能會不同,例如康樂一生C為80種重疾+35種輕症,百年康惠保是100種重疾+30種輕症,弘康哆啦A保為105種重疾+55種輕症。

    幾百種疾病讓人看得眼花繚亂,實質上,所有重疾險內都涵蓋的法定的25種重疾,已經佔了所有重疾險理賠的90%左右,所以,不能簡單地理解為重疾的疾病種類越多越好。

    而輕症則沒有統一的標準,不同保險公司可能差異會較大,所以應該重點關注輕症病種。目前,行業內普遍認可的高發輕症大致有以下9種:

    原位癌:極早期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

    心腦血管疾病:心臟瓣膜介入手術(非開胸)、主動脈手術(非開胸)、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不典型急性心肌梗塞、輕微腦中風

    器官功能相關:視力嚴重受損

    神經系統相關: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其他:特定面積Ⅲ度燒傷(面積比例在10%-20%之間)

    以上9種輕症高發病種,康樂一生c均有涵蓋。

    關於是否分組:

    除了疾病種類,一般還需要關心的是重疾、輕症是否可多次賠付、是否分組的問題。該問題一般在條款裡描述得很清晰,康樂一生C重疾僅賠付一次,輕症最多可賠3次且不分組。

    3.合同終止和保險責任終止

    大家購買帶輕症責任的重疾險產品時,會在條款中見到類似“輕症疾病保險責任終止”或“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的話。那麼,合同終止和保險責任終止有什麼區別?

    保險責任終止。簡而言之,就是保險公司不再承擔此項保障責任。康樂一生C輕症最多可賠付三次,依照該產品條款,其輕症保險責任終止有兩種情況:

    (1)被保險人罹患保單規定的任意一種輕症,該輕症賠付後,則該種輕症的保險責任終止,其餘輕症責任依舊有效,且該保單的其他責任(如重疾)仍然有效。

    (2)被保險人輕症疾病賠付達到三次後,輕症的保險責任就終止了,但該保單的其他責任(如重疾)仍然有效。

    (康樂一生C條款截圖)

    合同終止。簡單地說,就是整份保險合同效力終止,保險公司後續將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重疾險疾病理賠後合同終止,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購買的為重疾單次賠付的重疾險。被保險人獲得重大疾病賠付後,保險合同終止。

    (2)購買的為重疾多次賠付的重疾險。被保險人獲得最後一次重大疾病賠付後,保險合同終止。

    二、責任免除:什麼不賠

    華人看待保險行業,情感十分複雜。在貼吧、豆瓣、知乎類的論壇地帶,談到保險,論壇大神們基本上都會持“抨擊”的觀點,認為:保險公司這也不賠,那也不賠。前段時間,我們寫了一篇 保險真的保險嗎?為何保險負面評價那麼多?裡面就談到了保險印象和現狀,大家可以看看。

    保險有不賠的嗎?當然有,不賠的範圍基本在免責條款中寫得很清楚,且突出顯示。責任免除一般分為:一般責任免除和其他免責條款。

    一般責任免除,通常所有的重疾險產品在這一點上都無太大區別,如酒駕、核輻射、故意吸毒、故意犯罪、戰爭、軍事衝突等。

    (康樂一生C一般責任免除條款截圖)

    其他免責條款內容則更為豐富,如保障責任約定的特別注意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所確診疾病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不符合重大疾病定義的給付標準等。

    三、猶豫期、等待期、寬限期、中止期

    瞭解了保什麼和什麼不賠,下面我們來看看拿到一份保險條款,其他需要大家密切關注的地方,關乎大家的權益。關於等待期,上文已談到,就不做贅述了。

    1.猶豫期

    是為了保護消費者而設定,一般為10天或15天,康樂一生C猶豫期為15天。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後,在此期間內,如不同意保險合同內容,可以退保,且退回全部已交保費,無任何損失。如果過了猶豫期退保,一般只能退回現金價值,需要承擔一部分損失。

    2.寬限期

    保險合同的寬限期是指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保險法規定寬限期是為60天。只要在60天內補齊欠交保費,保單將不受影響。

    在寬限期內,即使沒有交納續期保費,保險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要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減欠交保費。

    3.中止期

    如果超過寬限期,即忘交保費已超過 60 天,保單就進入中止期,中止期為2年。中止期內,保險公司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這2年內可隨時補交保費和利息,補交完畢並申請保單復效成功後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而言,申請保單復效需要重新稽核健康問題和重新計算等待期,建議大家儘量還是按時繳費避免這種情況發生。

    我身邊就有一些朋友,因為各種原因倉促投保,也沒仔細看條款,過了幾年覺得不合適想退保,因為需要承擔不小的損失,就在退與不退的選擇上反覆糾結,實在心累。我們買雙拖鞋都要看看美不美觀、質量好不好,選擇幾千塊錢的保險時更要慎重。

    其實,保險並不複雜,我們所關心的一切都在合同中寫得很清楚。重疾險這樣看似複雜的產品,只要掌握了保什麼、不保什麼、理賠多少、如何理賠、哪些情況合同會終止等的閱讀“套路”,“天書”般的條款也如撥雲見日般在眼前漸漸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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