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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豔如火

    有兩個原因,1是美國海軍在中國周邊進行所謂的自由航行行動,強度比較高,官兵精神比較疲憊。2是兩次都發生在晚上,這個時候一般都是新兵執勤,經驗不足,責任心也不夠強,造成了這兩次比較嚴重的事故。

  • 2 # 扯淡的人生185441594

    不是發現不了,那麼大的雷達怎麼可能發現不了,我們一百奪漁船上的小破雷達都能看到12海里以內的船隻。軍艦除外,軍艦在目視範圍內了,但是在我們的小雷達上還看不到。美國的阿利伯克級驅逐艦為什麼叫宙斯盾,就是因為先進的雷達系統。貨輪沒有任何隱身設計,在雷達上目標很大。之所以出事我估計都是粗心大意或者執勤人員睡著了。貨輪的民用雷達是發現不了軍艦的,但是所有的船隻晚上必須亮指示燈。這是規定也是規矩,我估計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兩艘船都使用了自動駕駛,自動駕駛只有自動校正航線的功能沒有自動規避的功能,執勤的又睡著了就出來相撞的事件了。

  • 3 # 想吃燒賣

    發現肯定是老早就發現了,民用雷達在十多海里外就能發現大型船舶,更不用說軍用雷達了,商船還配備著Ais(automatic identify system),既船舶識別系統,雷達上老遠就能顯示對方船舶的船名,航向,速度,最近碰撞距離等資訊,所以沒發現是基本不可能的。

    美軍兩艘軍艦都是右舷與對方發生碰撞,而根據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可以理解為國際性的海上交通規則)中交叉條款的規定,對方船舶自本船右舷駛來且構成交叉局面,則本船為讓路船承擔讓路責任,對方船為直航船。

    兩起碰撞都發生在船舶通航密度很大,交通複雜的區域,一起在東京灣外面,一起在馬六甲海峽,這兩個區域通航水域都比較狹窄,且來往船舶很多,同時還有漁船的影響,按本人的經驗,很多軍艦即使承擔讓路責任,也會不管不顧拒不讓路,更何況美軍驕橫慣了。馬六甲至波斯灣航線經常能碰到美軍軍艦,有些離你很遠就會呼叫你要求保持與其兩海里甚至三海里透過(一般海上常用會遇距離為0.5-1.0海里),所以本人認為兩起事故很大可能就是美軍作為讓路船拒不讓路,當最後會遇距離很小之後相互協調操作又發生錯誤導致碰撞,當然,和軍艦發生碰撞,不管責任如何,背鍋的基本都是商船,所以在海上碰到軍艦,即使是直航船還是早點採取行動,別去靠近他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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