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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廢柴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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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友律師團
大家都知道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準,比如購買一套房子,只有過戶到自己名下之後,產權才歸自己所有。但是否所有的不動產物權均是以登記生效呢?是否有其他的情形?
一般情況下是要以登記為生效的時間
包括房屋在內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也就是說,不動產物權的取得及所有的變動,一般情況下是在登記之後發生法律效力,不登記不變化。
下列3種情形,不動產物權未登記也可以生效:
1、法院、仲裁委的法律文書生效時間也可以是生效時間日常生活中,因不動產物權權屬問題產生的糾紛頻發。物權法司法解釋一中也規定了,若實際物權權屬與登記不一致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訴確認物權權屬。而且,法院的判決書和仲裁委的裁決書生效後,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執行效力。所以,法院和仲裁委的判決書、裁決書生效時間,就是物權取得、變更、消滅的時間,是否再去登記部門辦理相關登記不影響其效力。
2、繼承或遺贈的,自開始時發生效力繼承的財產或者受遺贈的財產,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的時間,就是繼承或遺贈財產開始分割享有的時間。
3、自建取得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比如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自取得合法建房手續並實際完成建房時,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合法的拆遷手續辦理並完成拆遷時,物權消滅或者轉移。
所以,不動產物權登記並不是物權權屬的絕對憑證,拋開是否有糾紛不談,法院判決書、仲裁委裁決書、繼承、合法自建拆除等,均可以導致不動產物權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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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盞孤燈照寒齋
大部分是的,以下除外。
一。合法建造或者拆除。
二。法令行為(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仲裁書拍賣裁定書書物債抵定裁定書等改變原物權關係的文書)以及政府徵收決定。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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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方神駿
在中國,只有符合法律的合同和事項,才能得到政府和公權力的保護,否則,就算是正當權益,要想順利討回,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很多時候,購置房產,在登記之前,買家或者購房者已經支付了很大一筆款項,有一些甚至是全款。如果不是遇到非常噁心的賣家,一般來說,從支付款項,哪怕是首付款,房屋的所有權其實已經是發生了變更了。
我記得自己購置首套房子的時候,是二手房,透過中介介意。當時給完首付款後,當然是透過銀行櫃檯支付轉賬的,我就透過中介,跟賣家拿到了房屋的鑰匙,立馬更換了房門鑰匙,當時賣家也認為沒有什麼不妥,也就是說,賣家也認可事實上的房屋的所有權已經轉移給我了。
所以,買賣二手房,找一個放心的中介,沒那麼多壞心眼的賣家,是一件很省心,很放心的事情。
回到問題本身,我覺得從法律上來講,所有權變更是要在房管部門登記之後才發生效力,但一般的社會認識來看,給了首付款,甚至是定金,基本上都可以認為,產權發生了轉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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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律師程啟松
《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除外。因此無特殊情況,房屋所有權變更,只有登記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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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而房屋所有權的變更,沒有法律做出另外的規定,因此必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後才能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