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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漂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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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YDF七仔童裝實體店
二房東咋的了。。。欺負你了?。。騙你了??還是幹了流氓的事?你安全的住著。。利益沒受到侵害。。二房東咋的了。。整的跟一房東不收你錢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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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早晨的陽光222222
謝邀:房子已租,這種小事,如何維護自己權利就算了吧,看來你是剛出學校的大學生,書讀多了,社會經驗缺乏。你既租了,只要你正常住,人家也按合同收入約定的費用就可了。但二房東多數是鬼,吸血鬼,你要小心退房時壓金還不還你就可。一般套路是退你也是這個那個壞,衛生費等就是變相扣你壓金。還有一種,你和他今天電話說明天退房,他說好的,明天,後天也不會去,你急急促促或買了票要回去。你拿不到一分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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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去佛
只要房價合理,而且未與原房東產生糾紛,那這只是個轉租而已,湊合住到期再說唄。
當然,這是雙方的問題,租房時沒搞清楚對方的身份。如果二房東收完房租後並未消失,還能聯絡得上,就沒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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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狒哥狒姐
經常租房的人們可能會發現,在北京尋找合租容易陷入一個"怪圈"。不論是網路上發的帖子、報紙上刊登的資訊,還是個別中介公司所提供的租賃房源,承租人最終成交簽署合同時都已經很難與原房屋業主打交道了,越來越多的"二房東"替代了"原房主"的位置。 究竟什麼是"二房東"呢?據"我愛我家"專家解釋:民間說法,"二房東"是指先從房東手裡租下整套房子,然後再"分房轉租"給他人,從中獲利者被稱之為"二房東"。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房屋出租人為房東,承租人為房客。房客將房屋以高於原租金的租金轉嫁他人,稱為"二房東"。而"二房東"的行為歷來為法律所禁止。 對於租房者而言,在租房時當然不願意遇到"二房東",生怕一個不小心會上當受騙,可是就目前北京房屋租賃市場而言,"二房東"的存在已屬普遍現象。特別是對於剛剛走出校園的畢業生們和初入社會工作的年青人來說,毫無租房經驗的他們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會不知如何應對。那麼,租房者如何在這種可能存在的"風險"中謀求自保呢?"我愛我家"專家認為: 第一,租房者在約見"二房東"看房時,可以對其"察言觀色",透過言語間的交流,看其性格、愛好等方面是否與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夥伴,也好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第二,租房者可以要求檢視"二房東"與"原房主"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因為,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否則,就會對租房者產生較大風險。 第三,"二房東"如果將租賃屋轉租,必須要經過"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諾,否則是無效的。如果是部分轉租,則要看"原房主"和"二房東"的租約,是否有限制不允許轉租,如果沒有限制,那麼,租房者便可與"二房東"簽約。 第四,租房者與"二房東"私下籤署協議時,一定要將合同條款細節寫清楚。如:房屋租賃期限是半年或一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還是押一付三等;對於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上網費用等如何分攤;將這些條款詳細寫清楚之後作為合同附件收好,日後一旦發生糾紛時也能免去些許風險。同時,承租過程中注意保留收款憑證,付款憑證等相關證據,以防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雖然,目前市場上"二房東"捲款逃跑事件,租客被趕出租住房屋等惡性事件屢見發生。不過,"二房東"中卻也不乏為了減輕自身負擔而徵求合租夥伴的,在合租的過程中建立較為深厚的友誼也是不無可能的。因此,租房者即便在尋找合租房的過程中遭遇到"二房東"也不要感到恐慌,透過上述四點驗證"二房東"是否可信,也能降低許多風險的發生。當然,對於租房者來講,如果"二房東"惡意欺騙,也可以透過相應法律途徑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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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逍遙客之冷眼生活
中國法律規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預租的商品房”三種房屋不得轉租。
除此之外承租人可以轉租但需原房主同意。
你租房從二房東還是大房東並不重要,只要自己做為承租人的權利未受損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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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蘇哥靚
租的房子是二房東,掩蓋了一手房東的資訊,對任何租客來說都是不小的傷害。首先自查現有房租和原租是否一樣,若有差異或多收的應讓二房東退款,並爭取與一手房東當面溝通擺平事實,否則便會落入合同無效,被房東驅趕更令人狼狽不堪。現在租房都會碰上不少二房東,有的一出現問題便鬧得不可開交,若碰上鐵面無私的一手房東則讓你卷鋪走人,令自己在經濟上受損不小。因此,任何二手房東簽約都抵不過一手房東的真正法律效應,睜大眼晴,明辨事非,是每個租房客
的必備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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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山青水秀在遠方
租房子如果是住了幾個月才知道是二房東,你應該要求見一下房主,也可以自己想辦法見一下房主。瞭解一下他們之間有沒有特殊的規則和糾分,如果沒什麼不妥,在不影響你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可以接受。等簽約合同到期,最好還是和房主再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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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稅屋子
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人不再僅僅侷限在當地城鎮發展,更多的開始向東部發達的、經濟條件好的城市發展。據統計目前我多流動人口數量超過2億多人,流動人口指的是離開戶籍所在地,去外省市發展居住的人,根據專家預測,中國的流動人口數量還在不斷的增加。
那麼隨之出現的問題就是,這些大城市的房屋出租或者買賣生意越來越吃香,而在這種魚龍混雜的出租屋市場中,有不少“二手房東”,專職出租生意,他們或利用差價把自己租來的房屋,轉租給自己的租戶,坐享差額收益;或者利用租客資訊不對稱,或者對房屋產權不瞭解,把租房賣給二手租客,賺上一筆後,就逃之夭夭。
典型案例
2015年4月12日,劉先生拿著一份簽訂不久的《二手房買賣合同》,說要辦理房地產證。大廳視窗工作人員小邱要求劉先生提供原業主的房地產證,劉先生急忙說:“這個房屋沒有房地產在的,原房東告訴我說,就憑這個合同就能夠辦理過戶手續了。”小邱耐心的解釋道:“您這個合同並非正式規範的合同,是經雙方自擬的,必須要有原房主的房產證,才能夠辦理產權過戶。”
劉先生這下蒙了,自己實在沒有什麼房地產證在。小邱請劉先生告知原房主的姓名,經系統核對後,發現該登記資訊與原房主的姓名不符,覺得其中必有蹊蹺,於是把自己的猜測告訴了劉先生。聽完後,劉先生才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了。
2012年6月,劉先生初到此地,急於找一個棲身之地,車站附近的一個城中村找了一個多層的單人房,與“房東”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決定暫時在此落窩先。這一住就是一年,雙方出得挺好,“房東”就在劉先生租房半年後每月減了50元的房租。
2013年末,房東找到劉先生,說自己準備回老家發展,想把房屋轉給劉先生,因為他們比較熟,所以以7折的價格“賣”給他,而此時劉先生也是工作剛穩定,想著住得離上班的地方近,而且環境熟悉,又不想搬家,就把房屋“買”下來了,並與房東簽了一份買賣合同。
直到2015年3月份,劉先生居住的地方被列為政府拆遷範圍,業主憑《房地產證》可以領到一筆可觀的賠償金。這時劉先生才想到要去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不幸,遇到了這茬事。
房地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認為,劉先生可能是被不是房東的“二手房東”騙購了。幾經週轉,終於與真正的房東周先生取得聯絡,周先生常年在外地做生意,房屋租給了“二是房東”,並一次性收取了5年的租金,但他並不知道自己的房屋被“賣”了。
因此,劉先生被所謂的“二手房東”騙了,而這個人現在卻“人間蒸發”了。而劉先生提供的買賣合同不是正式合同,當然也無法辦理產權過戶。提醒各位租客,沒有經房管局正式簽訂的合同要謹慎,不要輕易購買,避免上當受騙。
當然,很多人租房的時候都不太在意這些,目前也是有很多“二房東”的,大家在租房子的時候要稍加註意。
回覆列表
維護自己的權益?
問題是,人家二房東是否有侵害你的權益呢?
二房東也有轉租的權利,談租金的時候也是你情我願,大家根據合同辦事。真不明白,你需要維護自己的什麼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