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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嬌文學就是無病呻吟,矯揉造作,那青春文學呢,特別是有點傷感的那種,有些時候會分不清,有木有大神給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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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楚雲卿

    先確定有沒有,再問為什麼。

    在學術裡面,是沒有“病嬌文學”這個分類的,它只是網上的一個說法,是指那些把女主人公設定為有精神疾病,或者絕症,然後讓男主愛上這樣的女生,或者讓精神有問題的女主人公愛上男主。

    我也不知道作者是怎麼想的,可能是出於滿足小眾需求吧,讓故事看起來更虐,也更刺激。就像有人喜歡看穿越、YY爽文一樣。

    總之,病嬌小說是網路文學中的偏類,以言情為主,故事背景設定上有現代、架空兩種,就如其名一樣,屬於輕微“變態”的小說。這種型別的小說,還當不得“文學”二字。

    至於青春小說,又稱青春文學。倒不是不成熟,而是主要以青春校園、都市情感為主題,針對青少年群體的一種型別小說。它的特點是節奏快、時尚感強,也多以言情為主。具有代表性的作家有郭敬明、安妮寶貝、張小嫻、樂小米、辛夷塢、饒雪漫、純白等,雖然都是寫青春文學,但每個作家的風格是不同的。

    青春小說雖然都是以言情為主,但其實又有分類,分為青春時尚小說、青春疼痛小說,和青春純愛小說。

    郭敬明擅長青春時尚小說,寫都市青年男女的紙醉金迷感情生活,對人物的描寫,多在物質上著筆,以顯示主人公富貴(tuhao)的身份。

    舉幾個例子:

    1、“顧裡停下來,回過頭,對Lucy(她家的保姆)說:“去把我幫他買的那條HERMES的暗藍色領帶拿出來。”

    HERMES=愛馬仕

    2、“我回過頭,看見提著LV包包、踩著Gucci小短靴的顧裡朝我們走過來。她隨手把一杯喝了一小半的奶茶丟進路邊的垃圾桶裡。”

    LV=路易威登;Gucci=古馳

    3、“為了彌補我給顧裡造成的困擾,並且我還寄人籬下,我用我一整個月的薪水給顧裡買了雙GUESS的高跟鞋(老孃當然買不起CHANEL或者Dior,我只是給顧裡造成了困擾,我並沒有殺她侄女或者弄髒她的PRADA駝絨大衣)”

    4、“他穿著之前和她一起逛恆隆時她瘋狂喜歡的那件黑色Prada長毛毛衣,周杰倫在MV裡穿過同樣的一件,當時顧裡直接從顧源錢包裡掏出信用卡丟在了收銀臺上,根本沒有管顧源在看見那個吊牌上22400的價格時翻出的白眼。”

    5、“顧準翻了一條顧源的寶藍色DOLCE&GABBANA絨面領帶出來,系在他的襯衣領口上。”

    6、“之後,南湘也獲得了一個胸膛瀰漫著Dolce & Gabbana香水的擁抱。”

    7、“Neil用力地甩上門,走了兩步之後轉身一腳,重重地踹在那扇價值19萬的雕花木門上。”

    以上,就是郭敬明小說的一大特色,透過大量的奢侈品名詞,不僅彰顯了男女主人公富貴(Tuhao)的身份品位特性,還使得小說具有很強的時尚感。對那些青春少女,具有大殺傷性。哦,原來有錢人家都是這麼談戀愛穿衣搭配的啊??

    青春純愛小說,有很多代表性作家,我這裡以女作家純白為例,她的小說《每個少年都會遠去》兼顧了疼痛與純愛這兩種特性。

    我們看書的簡介就知道了:

    “一個出身富貴的小明星,一個慧黠伶俐的小女賊,一個冷酷低調的英俊男人,一個活潑飛揚的校園少年,一場選秀,一場私奔,一場綁架,案中有案,謎中有謎,構成了這本小說。愛情,世態,命運,環環相扣,曲折離奇,極度煽人熱淚。青春校園最完美代言人純白為你帶來最傳奇濃情的愛恨糾纏,感動傾城而來。”

    這本小說,我上初中時看過,那時被這本小說感動得眼淚稀里嘩啦。講的是女主人公生活在單親家庭,離異的父親是個酒鬼,經常發酒瘋毆打她。男主和女主是同學,也是青梅竹馬的,彼此愛慕對方。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女主又被父親喝醉酒後暴打時,男主破門而入,與女主父親廝打,最後失手打死了女主的父親(誤以為的,只是暈過去而已),然後兩個人害怕之下,決定私奔。

    是不是覺得很狗血?然而青春就是這樣,包括電影也是。沒有打胎,沒有暴力,沒有私奔,沒有流血,那不叫青春。

    青春小說和“病嬌小說”的區別在於,青春小說是一種成熟的文學體裁,可稱之為文學,它有明顯的閱讀群體,也有成熟的商業市場,屬於傳統文學。而所謂的病嬌小說,既不能稱之為傳統文學,在網路文學中也只是偏類而已,小眾愛好的網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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