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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星塵如煙

    首先說離婚要不要孩子的問題。

    我覺得理性一點來看,女方如果條件不允許,不要孩子是正確的選擇。只要男方不是那種連自己孩子都不愛的人,那孩子基本上是不會遭罪的,爸爸愛,爺爺奶奶也愛,男方家裡人對孩子也不會差。

    如果女方經濟不是特別好,帶著孩子,生活窘迫,再婚之後,老公對孩子不一定好,老公家裡人對孩子也不會好到哪裡去,不受欺負算萬幸。而且女孩子遭後爸侵害的例子不在少數。

    我身邊就有活生生的例子。離婚了家裡條件不好,女的也沒有工作,還非得要孩子,而且是個男孩,當時離婚時不滿一歲。要來孩子也不好好帶,那孩子扔給她爸媽,她爸媽條件也不是很好,到了退休年齡還要打工貼補家用,她自己也不好好上班,指著她爸媽養孩子。因為她爸媽沒有時間加上她不好好帶孩子。孩子很少出去玩,看起來比同齡孩子木訥很多,眼睛沒神,說話什麼的也呆呆的。

    你說這樣的媽媽要孩子有這麼意義呢?愛孩子的表現不是非要把孩子留在身邊,而是做出一個對孩子相對好一點選擇。這個事情不是在說你,而是說,不要孩子不是什麼過錯。

    至於離婚不要孩子心裡難受,離婚本來就是糟心事,心裡肯定難受,不要孩子心裡肯定也難受,但是沒辦法啊,如果你確定離婚是正確的選擇,難受也得忍著,時間會沖淡一切的。

    祝你好運。

  • 2 # 熊貓小胖1

    你見過不離婚的家庭有爸爸帶孩子的嗎?把孩子留給爸爸一兩天我都不放心,要是永遠留給他,跟扔大街上好像區別不大。

  • 3 # 一粒蒼耳

    永遠記住,不管怎麼樣,孩子始終是你的孩子,現在沒能力,就努力奮鬥,讓自己強大起來,只是離婚而已,何必懼怕?

  • 4 # mmyy的麻

    我想放棄孩子對於每一個媽媽來說都是萬般痛苦的事情。但是如果你自己沒有條件來撫養孩子,我想放棄孩子的撫養權是正確的。不然孩子跟著你也是受罪。

    對於離婚後不要孩子,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肯定是痛苦和自責的。但是你要弄明白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不代表著你永遠放棄了孩子,你只是在你沒有條件的情況下為了孩子生活的更好才放棄撫養權的。你仍然可以愛孩子,給予他母愛。同時你可以隨時去看孩子。讓孩子知道雖然父母離婚了,但是父母的愛都在。

    除此之外還應該找出你放棄撫養權的根本原因,你的經濟條件不允許。所以在剛離婚的這段時間你可以努力工作,把對孩子的愧疚轉化成工作掙錢的動力。努力來提升自己,讓自己今後能有能力來撫養孩子。為以後把孩子接到身邊來打下基礎。

  • 5 # 亂淚飛花

    這個問題怎麼回答呢?只能說因人而異,沒心沒肺的女人,心特別狠的自私女人離婚後,也不會因為孩子不再身邊而痛苦的。

    再說了,要是離婚不久,兩三個月就結婚了,不久就懷孕了,自然也不會有多痛苦,慢慢地就淡化了那份痛苦,更多的只是思念前面的孩子而已。

    要是離婚後,不想急著結婚,孤孤單單一個人,自然會更加思念孩子,就會更痛苦。

    所以說,離婚後的痛苦不痛苦,完全可以由自己來調節和掌控的。

    可就是不明白了,既然知道離婚後自己會因為孩子不再身邊而痛苦,那為何就不能為了孩子而選擇不要離婚呢?為什麼就不能好好化解夫妻之間的矛盾呢?在婚姻中如果對方沒有什麼原則性的錯誤,都是可以解決的,還是自己的心態問題。

    婚姻不易,能解決就解決問題,還是不要離婚為好,離婚後,就知道離婚有多後悔了。

  • 6 # 護眼健康

    離婚不要孩子我做不到的,我現在也是經常有離婚的念頭,但是我自己的條件不允許。我連存款工作都沒有,所以我肯定帶不了孩子,可是,如果我把孩子給孩子她爸,我估計我會崩潰,畢竟我孩子是我十月懷胎生下來再一手把她帶到現在五六個月的。裡面的辛酸只有我自己懂,我捨不得我孩子,所以我現在正在努力的提升自己,等自己有條件了。能養得起我還孩子的時候我再選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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