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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談雅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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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ummer2H
說一個我的閨蜜,覺得也能算是發小。
冥冥之中覺得我倆有緣分,從學前班開始上學就認識了,一直到高中都是同學。高三的時候我倆是同桌,為了互補她教我數學,我給她講解地理,可惜的是我數學還是不好,她...中間地理好過,後來又成地理盲了。
大學填志願時,彼此沒有商量過,直到快開學才發現,我倆學校居然相鄰,所以上大學以後關係就更好了,週末經常互相串門,吃個火鍋擼個串兒,打個乒乓溜個彎兒。
後來大一的寒假,她跟我說她要搬家了,剛好我們家也要搬家,我就問她搬到哪,結果我倆家搬家只差兩天,距離嘛,反正我站在陽臺可以看到她家。哈哈,當時就調侃,我倆以後要是能嫁到一起就好了Y(^o^)Y。
具體說什麼時候把她當至交,我也說不清楚,可能是這麼多年的習慣了,那一刻真的是記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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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彥姊情感觀
從朋友轉變為至交都是需要一定的發展過程的,就我本人而言,經過以下幾點,普通朋友一般都會逐漸轉變成至交。
我們兩個人開始共享一個別人不知道的小秘密,或者我們兩個人都有一個共同喜歡或者討厭的人,可以暢聊只有兩個人才知道的東西。比如,我們會相互聊一些自己家人的情況。
共同的愛好和興趣也會促使兩個人成為至交。
對你很熱情,在遇到困難的時候總能幫到你。中學的時候轉學到另外一座城市,因為很多同學都說方言,使我很難適應學校的學習環境,後來一個像小天使的同學時時刻刻幫助我,經常跟我說方言,讓我儘快適應語言關,最後我們就成了至交,到現在回想起那一小段艱難的學校生活,我都很感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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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b容rrr
我初中的時候遇到我的閨蜜,那個時候我們一起住學校,週五才可以回家。我第一次認識她是因為她是英語課代表,然後那天第一次晚自習,我給她傳了一張紙條,告訴她,你好,我是誰誰誰,我們做朋友吧。後來她告訴我,那是她第一次見到有人用紙條交朋友,我也是第一個給她傳紙條的小夥伴。
很順其自然的,我們經常一起玩了,後來就慢慢慢慢的越聊越多,然後發現原來我們各自家庭關係錯綜複雜,發現我們各自的夢想都很相似。那個時候,我們每天下午一下課就會一起吃飯,聊天,學習,還會比賽。就這樣同班到了初三。初三的時候,她會給我帶很多很多東西吃,作為一個吃貨,可能我就這樣被她俘虜了。那個時候,她每次來學校都會給我煮我喜歡吃的,有時候連她弟弟都吃醋了。我們幾乎沒有吵過架。但我知道,她對我很好,我也對她很好。可能三觀相同,我們經常不聯絡,但是一聯絡起來,就各種聊得來,而且很多時候,我需要她幫忙,她會幫我,我也會幫她。沒有理由的,可能很久以前,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就互相都成了對方生命中很重要的人。有一次,我回家半個小時,然後那個時候我們三年沒見面了,我跟她說我回來了,她就立馬開著電動出來了。然後我們見面的時間可能只有五分鐘因為她家很遠,而我,半個小時以後也要去其他地方了。那個時候,就算只有五分鐘,但是我們都很開心。我無條件的相信她,就像她無條件的相信我一樣。也許從我們剛認識的那個時候起,我們就註定會成為至交。 -
5 # 在雲端漫步
餘華在《在細雨中呼喊》中說過:我不再裝模作樣地擁有很多友人,而是回到了孤單之中,以真正的我開始了獨自的生活。有時我也會因為寂寞而難以忍受空虛的折磨,但我寧願以這樣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自尊,也不願以恥辱為代價去換取那種表面的朋友。
越是沒有底線的人,“朋友”越多。“這是我朋友,那是我朋友,哦,他呀,我也認識,我朋友”。越是自我尊重的人,越慎重認領朋友。因為他知道,一來雙方都要有這份情感認知,二來智識與德行一定相當。如果總當對方是傻瓜,又何來認知和尊重?
真正的知己可遇而不可求,或許終其一生,我們也遇見不了鄺文美,遇見不了子期,遇見不了萊納德。這真是遺憾。
但在遺憾之前,你一定要問一句自己:那些明亮的人,如果與你相遇,你是否有與之相匹配的分量?不至於成為廉價的信徒,也必成為廉價的叛徒,而是終生的至交。
如果一個人,你面對面感知的他,與文字感知的他,截然不同。那麼有一個可能是偽裝,亦或他是個多面性格的人。矛盾著的人,內心將是怎樣的困頓與混亂?瘋狂地找尋世間有一個懂他的人,那麼熱盼著每一個人拯救他於水火之中,然而,過段時日,都是那麼的失落。不停地渴望,不停地失望。每天期盼著從天而降的知音,沒有計劃安排自己的生活,只是等待著偶遇和不期而遇。真的又在週末遇見了一個臉紅心跳的可人,又可以一腔熱血地每天與其談天說地、暢享人生。投入熱情,享受多巴胺帶來的愉悅,內心快樂滿足地認為:這就是一生在期盼的那個人呀!然而這個對的人能持續多久呢?圓滿的人生真的如此易得嗎?少則半個月,多則一年,便又跌入沉思:難道世間真的沒有那麼一個人嗎?
不知道他反省過沒有:如此矛盾的人,需要有另一個能適應這種矛盾且內心不在意他的矛盾性格的人。然而,這種人只在天上有,人間並無此類人。
通常,朋友很多,知己二三,至交一人,人生便可謂完美了。無趣的人,是不可能交往過長的。矛盾的人,也會在深入瞭解後,決然拋棄。沒人那麼心甘情願長期去容忍一個充滿矛盾混亂的人。莫名其妙,估計他自己也搞不懂自己吧。
懂,是個互動的詞語,需要雙方的付出,需要時間的磨鍊。因此,至交是那麼的少之又少,知己也是寥寥無幾,如果怎樣也打不散、拆不開、間不斷的人,就好好收藏珍惜吧!那一刻你就知道他是你一生的至交。
一味地索取,從不去慣人,那麼他得到的也是如此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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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挺慚愧的,我沒有至交好友,只有物件。不知道物件算不算?
我物件可好了,會給我係鞋帶、會給我買好吃的,還不叫我減肥。還有,我來例假他會給我買衛生巾和益母草。關鍵是他一米八八,還帥。。^ω^
最後一句,為什麼照片傳不上來。。?!QAQ